□于 泓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和思考,我深深认识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应当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也是为法院工作贯彻群众路线指明的方向。实践证明,坚守法律信仰,就能传递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现实存在。
法官是法律人,执掌着司法大权,理应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守护人。法官应有的职业素养,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信仰法律。忠于法律信仰,服从法律意志,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是每一个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就像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一样。法官对法律的信仰,意味着法律深深扎根在法官心中,神圣不可侵犯;法官对法律的信仰,鼓舞法官不畏权贵,崇法护法;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决定法官的司法动机和价值取向,自觉守护公平正义;法官对法律的信仰,主导法官内心形成理性的职业自律,严格司法,公正裁判,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信仰法律,就要对法律怀着敬畏之心。记得二十年前我在南京中院担任审判员,当我从人大主任手中接过鲜红的任命书时,内心的惶恐莫名而起,那一刻的心理至今记忆犹新。我深深地意识到,权力是党赋予,权力来自人民。如果说当初选择进法院是因为穿一身法官制服而荣耀,而此时此刻真正感到了这份责任的重大,这份权力的负担。我只有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不得有半点非份念想。尤其是之后连续几次在南京电视台直播庭审的《法庭传真》栏目里亮相,无论在马路上,还是在商场里,素不相识的人总是投来询问的目光,有人甚至直截了当地问我是不是就是《法庭传真》里开庭的法官。打那以后,我常常感觉背后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不得不小心检点自己的言行,心里默默对自己说,决不能给法官群体形象抹黑。
信仰法律,就是要坚持以法律职业人的基本素养规范自己。强化宗旨意识,强化为民意识,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练就一身过硬的司法本领。多年来,我自觉探索法律思维,坚持运用法律立场、法律方法,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下转D版)
(上接A版)将近三十年的法律职业生涯,我养成了唯法是尊的法律职业思维定势,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理清法律关系,查清案件事实;善于捕捉当事人心理,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善于取得当事人信任,对可能达成的调解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定分止争;善于以裁判文书为载体,对照事实,对照法律,以中立的立场,以法官的职业水准和职业良知,辅以日常生活经验,用通俗、浅显的语言,说法理,说事理,说情理,向当事人、向当事人的代理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展示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多年的实践证明,不仅我自己承办的案件,我分管的合议庭承办的案件,审监二庭其他同事承办的不少案件,通过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当事人都能服判息诉。因此,法治的威严得到彰显,法治的精神得到弘扬。
信仰法律,不仅要敢于彰显法律威严,还要善于传递法律透射的人文关怀。我们是人民法官,为民司法是我们的根本宗旨,也是党联系群众的基础和纽带。只有将法律信仰内化于心,才能将公平正义外化于行。2009年,审监二庭受理了一起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为房子和200多万元的巨额股票价值争执不下。从指令二审法院再审,到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再到一审判决后上诉,二审判决后男方又向省院申请再审,前前后后,一共三年。
男方女方分别多次到省法院闹访。面对双方当事人双重施压,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果断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审委会讨论,依法驳回男方再审申请。最终双方当事人没有发生再次上访事件。这样的案例,并非个别。实践证明,坚持法律信仰,坚守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关怀,依法勇于担当,不仅有利于法治威严的树立,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涉诉信访案件也将随之相应降低。
信仰法律,其实不仅是一种工作方式,还是一种生活态度。尽管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着种种难题,尽管社会公众普遍法律认知不高,但只要我们孜孜以求,不断累积,透过每一件个案,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法律人追求的法治梦想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