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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罪犯为啥总对孩子们下毒手?

 蒋成博 2013-09-10

中国罪犯为啥总对孩子们下毒手?

蒋成博

近几年来,中国各地接二连三出现了一类令人发指的恶性罪犯现象。十恶不赦的罪犯们,往往对幼小的孩子们痛下毒手,例如炸孩子、奸孩子、杀孩子、卖孩子、挖孩子眼睛等一系列恶性案件。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狼虎都不食其子,为什么中国的罪犯连禽兽都不如,胆敢一次次向孩子们下毒手呢?

其一,犯罪分子个人缺乏起码的自我道德、人情和健康心理培养,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久而久之逐渐成为变态狂一类的非健康社会成员,以至于毫无人性,杀机重重。

其二,犯罪分子所在家庭缺乏必要的道德、人情和健康心理氛围,使他们生活在一种非健康的心理环境中,久而久之逐渐变得毫无亲情,以至于滥杀无辜。

其三,犯罪分子生活的社会环境缺乏积极向上的文化、道德和健康心理熏陶,使他们只看到社会的阴暗一面,而看不到社会的光明一面,久而久之逐渐变得人味尽失,以至于报复社会。

实践一再告诉我们,这类罪犯,内心最为阴险、最为歹毒、最为弱小,因为他们没有胆量向成人下手,所以常常选择了毫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们,通过残害孩子达到他们报复社会的险恶目的,给众多的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创伤,给一个个幸福的家庭带来不幸,给整个社会蒙上恐怖的阴影。他们敢于一次次向孩子们下毒手,有个人原因,家庭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

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我们的各级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和教育机构,应该实施全面的全民健康心理教育、健康心理检测和健康心理管理,及时了解国民的心理健康状况,避免非健康心理和变态心理的无度蔓延,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凡是涉及侵害少年儿童的犯罪案件,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判以极刑,杀无赦!

国人急需一种积极向上、安全、稳定、公平、公正、讲法、讲德、文明高雅的健康社会环境,以便早日杜绝残害少年儿童的恶性案件,早日实现中国梦。

20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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