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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切、植、融”普法工作的四步曲

 9733 2013-09-10

政策法规科

 

随着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也要相应创新和升级。在沿续以往好的传统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探索尝试新颖的、有特色的普法形式,使普法教育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纳入,就是联系实际,提升普法教育的内容。

一是普法要纳入服务。要将送法到企业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会同局职能科室,成立讲师团。既可应企业邀请上门授课,为企业量身定做教案;也可主动与企业联系,赴企业讲解法律。既可应企业要求来安排讲课课程,也可根据授课者的工作经验、体会和感触来备课,设计教学内容,指导企业举一反三,预防问题。

二是普法要纳入案例。要贴近企业实际,总结工作实践经验,做好具体案例的筛选、萃取、提炼工作。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信访受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实例中,捡选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附以简明扼要的案件分析,在有关报刊上刊登,进入企业和劳动者的视野。也可编写案例汇编,下发企业,作为参考和镜鉴。

二、切入,就是突出重点,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切入矛盾多发地带。针对当前容易引发的劳动争议进行梳理,区分类型,提取本质内容,结合对劳动争议的法理剖析,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宣讲。要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讲活,把理论的法律条文讲实。

二是切入新型特殊领域。针对劳务派遣等新型用工方式,吊忙工等特殊用工方式,容易成为劳资矛盾多发地带的现状,在进行法律分析,充分把握其特点规律的基础上,加大专项的法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有效防范劳动纠纷,维护社会和谐。针对各级政府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等程序规则的出台,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取得好的成效。

三、植入,就是活跃形式,丰富普法教育的载体。

一是将法律移植到文艺形式。要从执法过程和工作经历中,提取鲜活的素材进行艺术加工和创作,进行编写创作。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相声、锡剧等文艺节目的形式,讲述法律故事,调动群众的视听感官,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更生动,更形象,更有活力。通过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去,使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得以更好的传播。

二是将法律移植到大众传媒。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人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多种媒体平台,使法律走向城乡的千家万户,每个企业,每位劳动者。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做法:在线宣讲,流动字幕,知识竞赛,专版专栏,邮政广告等。善于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占领宣传阵地,做到全方位,全辐射,全覆盖,无孔不入,使劳动法律法规为群众熟知,家喻户晓。

四、融入,就是潜移默化,体现普法教育的成效。

一是融入经营者理念和企业文化。要把对经营者的普法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树牢固立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入脑入心。逐年选择某一特定行业企业作为普法重点,常年坚持,以逐步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对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行业用人单位,进行普法的个别化、个性化宣传。使法律意识渗透到经营者的理念,并切实转化为实际措施和行动。体现为企业行为,建立健全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现为企业文化,使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到这一点,无疑是普法教育成效的最大体现。

二是融入劳动者意识。要使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众所皆知,在头脑中扎下根,刻下烙印,懂得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懂得把握好维权的尺度,做到理性维权。研究探讨如何行之有效地加强对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淡薄、法律知识浅薄、维权能力差的较弱势劳动者群体的普法教育,这项任务,任重而道远。可采取每年搞一个主题教育的方式,努力消除普法工作的盲区和盲点。通过不懈努力,使他们对法律规定的了解掌握更加全面,对如何规避风险、预防利益受损的注意事项更加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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