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工商局“简政放权” 鼎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2013-09-10 15:11:48 来源:临沂在线 作者:朱文祥 姜曼 临沂在线讯(朱文祥 姜曼)近期,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服务全市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培植壮大重点骨干企业,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10+6”产业计划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共有36条。分别围绕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激发现代产业发展活力;服务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助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服务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助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挥综合职能优势,提升推动现代产业发展的整体效应等五个方面服务支持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9月10日上午,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内,临沂琳达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杨曼正在工商窗口办理业务。据了解,临沂琳达商贸有限公司坐落在经济开发区鲁信钢材物流城,是一家专业经销钢材、建材生意的供货商。它也是全市首家适用于该《意见》的企业。 《意见》说明,授予县(分)局内资企业冠市名核准权。市局授予县(分)局行使对有登记管辖权的企业申请冠以“临沂”、“临沂市” 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名称核准权。扩大注册资本“零首付”范围。凡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颁发限定有效期限的营业执照。取消公司冠市名登记门槛。凡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公司,均可申请冠市名称。 近期,临沂市工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营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大胆突破以往条条框框的限制,以解决前一阶段我们组织开展16个专场的“政策宣传进企业”服务活动中,市场主体提出的现实需求为导向,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36条意见”。为了让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批更加方便、准入范围更加宽松,市工商局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做了深入探讨和最大努力的突破。《意见》明确规定了“五个扩权,五个放宽”。“五个扩权”即,授予县局内资企业冠市名的核准权;授予县局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管辖权;扩大注册资本“零首付”范围。对于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取消公司冠市名的登记门槛。凡是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公司,都可以申请冠“临沂”、“临沂市”行政区划的名称;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三个开发区分局的登记权限,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对开发区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授权。“五个放宽”即,放宽企业住所使用证明的限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数量达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设立冠“临沂”市名的企业集团;放宽外商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资格;放宽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放宽临沂商城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凡是临沂商城在兰山区范围内的企业,可冠名使用“临沂商城”。 据资料显示,截至9月9日,被授权县分局已办理内资企业冠市名登记395家、登记市级企业集团4家;同时,有4家注册资本200万元以内的内资企业办理了“零首付”登记,有193家内资公司凭借放宽后的注册资本限额办理了冠市名登记,538家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的企业住所使用证明进行了登记,1家企业集团通过新放宽的注册资本条件进行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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