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工程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版本号:
甲方: 乙方: 上海安石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2010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光缆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描述 一、项目名称: 光缆敷设工程。 二、项目内容:从甲方指定起点至甲方指定终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进行光缆施工。特殊工程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合同》为准。 第二条 施工描述 一、施工准备: 1. 甲方负责向乙方书面提供光缆敷设的起止点和联系人; 2. 乙方负责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四日内提供光缆铺设方案(包括红线内外的路由)、绘制施工设计草图至甲方审核; 3. 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进场,并负责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材料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中心库房,负责组织、准备足够的施工主材即光缆;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施工材料,并进行材料保护和使用记录; 3.施工剩余材料应保证除正常损耗外质量完好;并在本次施工报竣前向甲方书面通报剩余光缆的品牌、型号、长度;然后等待甲方通知送回甲方中心仓库. 4.由乙方提供光缆施工辅料,包括:钢铰线、抱箍、护套、支架、十字支架、双十字支架等;并负责组织、准备足够的上述辅材。 5.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并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才能用于本项目,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本项目,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即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6.乙方所领取用于工程的材料,在甲方交付材料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期间的保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项目有剩余材料的,保全责任直至材料退还到甲方指定库房之日起免除。 三.光缆敷设: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光缆领用单》之日起八日内按照甲方审核后的路由完成光缆敷设。 2.光缆敷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1) 机房内敷设; 2) 红线内敷设; 3) 杆路敷设; 4) 管道敷设; 5) 破路施工; 6) 引上施工; 7) 立杆; 8) 自建手孔。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完成以上各部分施工。 备注:因自然灾害(例如:水灾.火灾、地震、异常天气情况)等人类不可抗拒力和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导致的施工工期延长,甲乙双方对工期再做另行商定。 四、单项目报竣 1.项目施工以乙方提供设计路由图纸和甲方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
2.乙方原则上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最优施工方案设计,施工中如发现原设计有因客观原因导致需要修改的地方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研究并经甲方确定的变更设计方案,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乙方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叁份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 4.竣工资料要求: a) 乙方的电子资料应为GIS定位图(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CAD图),包括各种资源定位:杆子、管井、盘余、过街和线路走向; b) 乙方文字资料有路由描述,包括杆路、管井、盘余、过街、破路、杆距、杆号、线路和整条路由的描述,入楼段可以绘制竣工示意图,但一定要有详尽的路由描述; c) 竣工资料必须准确、明晰、统一; 五、验收 竣工项目的验收包括如下部分, 1.光缆施工质量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并通过测试;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及技术文件; 第三条 施工质量与管理 一、施工准备: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后,根据甲方提供的起止点完成光缆敷设路由的勘察、设计和路由图。 2.乙方在现场勘查后提出光缆敷设路由设计方案和设计草图。 3.杆路采用自承光缆敷设,管井采用管道光缆敷设,电力井采用非金属光缆敷设。不可混用,非金属光缆出管道后应通过吊线敷设和自承缆相接,不可搭借其它公司吊线。 二、项目施工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优质。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监督。 五、如施工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或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没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标准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处罚办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六、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 1.《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信光缆工程施工管理规范(2010版)》 2.《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补充规定(2010版)》 3.《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光缆工程违约责任条例((2010版))》 4.《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光缆熔接规范((2010版))》 5.《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光缆余长标准((2010版))》 6.《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光缆建设限价表((2010版)》 七、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同意遵守下列规定: 1.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方可用于本项目。 2.自项目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本施工项目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为
12 个月。乙方负责施工的光缆,由乙方免费维护、抢修1年。 3.乙方应遵守光缆网络施工行业管理制度和安全要求,施工中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工作人员或雇佣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与甲方无任何雇佣或劳动关系。 4.如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损失,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额可从双方其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源租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租赁、杆路租用、光缆租用等)必须为合法有效,如因租赁资源无法使用或产生纠纷,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工程造价与工程结算 一、乙方光缆施工工程,施工费用单价为 3000 元/公里,大写 叁仟 元/公里。甲乙双方以设计方案为依据,按照光缆的施工长度以及现场验收时测量车实际测量后确定的路由相结合来确定施工长度,并结合本条前述部份确认工程总造价。 二、光缆项目中引起的破路管道铺设涉及的费用,甲方按照实际发生情况另行支付,乙方负责开挖和恢复原貌。 施工中凡涉及到需结算的辅材价格,均以甲方指定的价目表为准,如确需使用非价目表中的辅材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经甲方审批价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费用。 辅料质量与型号要符合电信行业标准。否则按照工程违约情况乙方需支付甲方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严重不合格的将不予工程款结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三、甲乙双方的结算周期为六个月,即第七个月开始结算六个月前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款。付款依据以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条目为准。 四、乙方项目按照第二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规定竣工后,向甲方申请报验,甲方30天内组织进行整体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不配合造成无法验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结算,乙方应于付款前3日内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发票,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延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每批次工程结算前均需对项目剩余材料进行盘点,材料损失或丢失的差值部分,在双方结算工程款时按照甲方合同采购价进行扣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按照合同额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 50 %。接甲方书面通知
7 日内无法修复或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委托他人,材料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二、项目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逾期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额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 50 %。未按照规定工期交付使用的,在接甲方要求交付通知 7 日内无法向甲方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项目工程款,甲方应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标准为:按照延付部份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但滞纳金不超过工程款总额的 50 %。 第六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乙方承接甲方的光缆设计施工工程(以甲方路由勘查单下单日为准),均执行本合同条款。之前双方签定的框架施工协议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涉及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工程图纸、施工方案及变更等,可以作为本合同附件。需要修改时,在甲方书面送达乙方签收后,乙方3日内无书面异议的,视为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双方往来文件、通知、变更、图纸等均以书面为准,其他方式无效。 附件1:施工安全承诺书 附件2:《单项工程合同》样本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年_ _月_ _日
附件4(二) 关于工程施工中拆缆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双方之前签订的《光缆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拆除甲方光缆工程事宜做如下补充: 1.乙方在拆改工程中不仅负责施放新光缆而且需将旧缆全部拆除回库或二次架用。(综合考虑回收价值与回收成本,建议回收旧缆长度应≥ 2.乙方在拆缆报验前,必须做好旧缆回库的核对工作。 3.由甲方光缆库房负责旧缆回收的入库登记。 4.费用结算 甲方根据验收报告中确认的拆缆(包括盘缆,装卸及运输)长度,按1000元/公里支付乙方的费用。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三) 关于《光缆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适用于拆改项目) 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由于拆改施工路况复杂,在甲乙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光缆敷设费增加 元/公里(即
元/公里)。光缆熔接 元/芯。 二、结算方案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周期为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即验收合格后第七个月开始结算六个月前验收的工程款。 1.依据甲方《验收报告》确认工程总价款。 2.自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保修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总工程款剩余的5%,付款依据以框架协议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合同为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参见《光缆工程设计施工合同》 四、此补充协议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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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Frank_Chia >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