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孔祥新先生发布博文《谢绝点击浏览转发和推荐》,严正声明:“愚之文章,只是自说自话的底稿,发在网上只是便于保存和环保。《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我弄不清朋友们对拙作的点击、浏览、转发是善意还是构陷。”窃以为有因噎废食之嫌。 辛辛苦苦写博文,没有半文报酬,所为何事?不就是想传播一些常识,发掘一些真相,揭穿一些谎言吗?如果没有人看,岂不是白辛苦?正本清源,这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容之一。与服务对象老死不相往来,怎么服务? 但是孔先生的担忧确实不是多余的。恶意构陷固不可免,无心做坏事更有可能发生。 以无心而论,浏览一篇文章或微博,再发表评论,浏览量一下子就增加好几次。每增加一次,就离设定上限5000次近一步。而评论有可能是支持,也有可能是反对。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都在为作者累积风险。 至于恶意构陷,那是逃无可逃,躲无可躲。如果某人或有关方面认定某文章或微博有造谣的嫌疑,要达到转发500次或浏览5000次的法定标准,简直就是举手之劳。在此大气候下,个人在网络世界里不能说错任何话,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 即便如此,既然要做文章,就不怕恶意构陷。但是对于“无心”的网友们,还是可以在孔先生的尺度上做些调整。浏览转发和推荐均可,不过在做这些事情之前,要注意一下该文章或微博已经被浏览和转发的情况。对于《博客日报》的博文而言,如要阅读请点击博主昵称,进入博客首页,再决定是否浏览。如果直接点击博文名称,就增加了博文浏览量。假如博文的浏览量已经达到4999次,那么这最后的一次就成了压垮骆驼的一根稻草。 一条这样的司法解释,除了无心之人可以不经意间成为作恶者外,更是有意作恶者得心应手的工具,这是怎样的悲哀! 我想,汉语成语的词汇库里,将来极有可能增加一个成语:五百入罪。而此成语的典故,即是今天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我等小民的眼光,也可以预见,在“五百入罪”成为成语的那一天,是个贬义词。 20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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