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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书法标准的思考

 爱雅阁 2013-09-15
关于当代书法标准的思考
 

李一

 

       在二十世纪绝大部分岁月都很冷寂的书坛,到了20世纪末端,实然由冷寂变为热闹,兴起了“书法热”。令西方人惊奇的是“书法热”非一时心血来潮,瞬间即逝,而是方兴未艾经久不息,“书法热”可谓众人添柴火焰高,火焰越高越添柴。大幕一经拉开,就显示出它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能量,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1世纪的今天,30年来,“书法热”一直在持续升温,而且从发展的势态看,还要继续热下去。
  从中国文化发展战略的角度看,“书法热”是好事,是壮举,是当代中国人在世界文化竞争中自觉对民族文化的体认和重视,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心的表现。一个民族对其自身独有的原创艺术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复兴的愿望,说明这个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书法,曾有人认为是雕虫小技,但在今天它不是雕虫小技,而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的热爱实际是对民族文化的热爱。
  从历史的角度看,30年的“书法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在几千年书法史的长河中,30年可用弹指一挥间来形容。就是这弹指一挥间,却在几千年中国书法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社会人群的广泛参与,书法社团的层层建立,书法展览大赛的频繁举行,书法教育的学科化建设,书法的专业化与民间业余性的互动都值得研究。书法受众人数之多,普及地域之广,自发热情之高,持续时间之久,都足以炳彪史册。特别是由实用走向审美,由书斋走向展厅,由文人走向大众的快速过程,在历史上是惊人的也是空前的。
  但是,这30年书法出现的问题又最多。在书坛冷寂时,书法的问题被冷藏,当书坛热闹时,问题也暴露出来。与过去相比,书法从未像今天这样热闹,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问题重重。且不谈书坛心态浮躁,利欲熏心,你争我抢,占山为王等弊病,单就书法自身而言,古人遇到的问题,诸如格调问题,雅俗问题,用笔结体章法问题,今天依然存在。古人未遇到的问题:诸如现代观念的渗透,“艺术创作”和“时代创新”、“社会转型”和“书法的现代性”等新问题日益突显出来。不妨可以这样说,当前书坛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书坛,又是一个问题重重的书坛。
  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什么书法好,什么书法不好,在过去是有着明确标准的。但在今天,由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好不为好,差不为差,优与劣颠倒或不分。更有甚者,由于标准的混乱,连什么是书法什么不是书法都成了问题。打个不甚贴切的比喻,如果把书法比喻成一个小姑娘,在过去人们千方百计打扮她,使她更美更动人,可能会因手段的高低,被打扮的小姑娘在美的程度上有差别。而在今天,有的人不是去打扮小姑娘,而是要肢解她,千方百计使她妖魔化,又把这种妖魔化的过程说成新的创造。
  这并非危言耸听,近年来书法已成为行为艺术的飞地,谁都可以在这个飞地上玩上一把,利用书法的传统资源,或借书法的名义来进行行为艺术装置艺术的试验。这些试验者心知肚明书法是一个广阔的天地,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心知肚明书法历史的悠久和接受群体的广大,所以用书法传统资源的要素诸如汉字、书写方式来搞行为艺术以吸引观众,以为这样在中国本土能引人关注,在国外,与西方的现代后现代艺术相比,又具有特色。在国内打所谓“现代创新”牌,在国外打“中国文化”牌。对这样的现代后现代艺术如何评价另当别论。问题是这样的艺术是书法吗?恰恰在这一点上,有人认为这样的艺术是书法而且是创新的书法,并用貌似玄而又玄的理论来论证是书法并且是好书法。
  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影响着书法的健康发展。当一门艺术的是与不是,好与不好成为问题时,就容易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我们常看到的现象是,明明是借书法的资源和名义搞其他艺术,却说成是书法创新。明明是败笔连篇错字连篇却说成是佳作,明明是缺乏书法的基本素养偶尔玩玩的初学者却被吹捧为大家。由于书法当代创作标准、批评标准、欣赏标准的迷失,被所谓前卫派乘虚而入,肆意诋毁书法传统,肆意蔑视法书名作,肆意拿古代书家开涮,肆意用行为艺术歪曲书法,把非经典当做经典,把经典当做垃圾。这种现象至少使一部分人面对书法,充满困惑无所适从。在书法热潮兴起初始,出现这些现象并非偶然。正如改革开放初期各种思潮的出现一样,书坛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观念,各种各样的尝试。在一段时期内,整个艺术领域曾出现了反传统的倾向,美术界出现了85美术新潮,其特点是用西方现代艺术观念反传统。与美术界相比,书法界的反传统思潮不算强烈,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上面所说的一些现象,不是书坛的主流。虽然不占主流,却颇有影响,严重扰乱着书法的健康发展。
  这应该引起注意。本来,在民族艺术中,书法是最具恒常性的,也颇能经风雨。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和20世纪中叶的艺术改造运动,对书法都没有很大影响。但到了“书法热”阶段,原来的书法标准似乎过时,当代标准又未建立起来。于是各类人等参与其中,借书法搞其他名堂。所以显得混乱。当代书法发展中“浮躁感”的产生,发展方向的迷茫以及混乱局面的出现,都是由于书法标准的缺失引起的。要根治混乱,推动书法艺术有序而深入的发展,书法必须建立当代标准,有了当代标准,就乱不了根本。因此,重建当代书法艺术标准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
  然而,建设书法当代标准并非易事,标准要达到共识也需要时日。其难首先是对“当代”的理解和把握。从时间上说,“当代”指的是现在,但现在又是从过去走过来的。如果说其他艺术的现在和过去发生过断裂,曾另起炉灶,而书法则没有也不可能另起炉灶,只能在传统基础上发展。当代书法和古代书法写的都是汉字,使用的媒介材质和书写工具也没有大的变化,古人所发明的笔法、章法等艺术语汇仍然被人使用,古人所创作的诗词歌赋仍然被今人书写。当代书法想与古代断裂,想凭空出世是不可能的,除非已不是书法。也就是说,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和古代联系起来。书法的当代标准仍应当保留传统的核心。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超越了具有时代的恒常性,反映了中国书法艺术本质的精粹应该贯穿下来。但从另一方面讲,当代又不同于古代。如果当代和古代一样,我们就没有必要讨论当代书法标准,用古代的书法标准来套用就行了。事实上书法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古代就不断变化,各朝各代都有差别。书法发展到当代,变化更大一些。一方面,以现代工具和技术为基础的书写方式冲击书坛,一方面传统书写方式与社会生活价值关系发生了变化。书法仍然是书法,但要切合当代社会需要,社会环境变了,也要求书法随之而变。今天书法的创作环境,展示环境,创作心态,创作观念与古代确有不同,比如“展厅效应”、“创作提高班”的出现,就是古代所没有的。如果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审美追求和独特表现的话,那么,当代的审美追求和独特表现则更为强烈。就作品而言,篇幅形式、笔墨表现、章法处理等方面当代确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探索。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考虑当代出现的一些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新因素。注意近年来书法创作上出现的一些成功的探索,因为当代书法标准的价值在于“当代性”,是与当代成功的书法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难在对标准“度”的把握和确定。标准是社会性的,针对的是群体。标准不是空洞的理论假设,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又要经受实践的检验。标准应该有一定的高度,它既是一个坐标,又是一个目标,鼓励学书者向高度攀登。但又不能过高,高到高不可攀就失去了标准的作用。标准还应该有底线,底线即书法和非书法的边界,在边界之外的打着书法名义的行为艺术,应排除在书法之外。也就是说,书法的当代标准既要考虑群体的可接受性,又要考虑实践的可操作性,既要有一定的高度,又要有基本的底线。如何合度合适是关键。
  书法艺术可以有也应该有多种多样的创新,但不能丢掉了书写汉字这个传统。如果丢掉了书法就丧失了自身。书法之所以成为中国独有的艺术,最重要的一条是它与汉语汉字的密不可分。它丰厚的历史积淀,文化特色,它的代代相传,它的千百年的接受和创造,都与书写汉字密不可分。书写汉字这一点,今天和将来都要坚持。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要考虑其书写性,“书写性”无疑是书法的一个本体性的美学特质。遵循汉字的书写规则是必要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书法不等于写字,还包括形而上的层面,要区分是书写的汉字还是真正的书法艺术,这关系到够不够书法艺术,入不入品的问题。中国人,虽然人人都能写汉字但并非人人都是书法家。面对众多的书法艺术作品,还应该区分其高下优劣,确定审美标准,既要看其整体气象,也要看其具体形式语言,看其章法、结字、用笔、用墨的把握和创新度。
  还应该注意的是,建立书法的当代标准是为了促进书法的发展,而不是人为地设定清规戒律束缚书法前进的脚步。标准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书法繁荣的标志之一是多种风格流派的共同发展,各种风格流派都有自由创造的空间。当代的书法标准不是限制风格流派,而是为了促进风格流派的发展,为正在前行的探索者提供参考。标准是规范和准则,没有规范和准则谈不上标准,标准又是启示和提醒,启示创作者向高目标、高品位迈进,提醒创作者少走弯路。历史常识告诉我们,古代书画的一些标准,诸如“六法”、“三品”、“九品”等是在书画大发展时提出的,这些标准没有限制书画的发展,而是为书画水平的提高起了促进作用,更重要的是呵护着书画的文化品位。艺术是自由的创造,但自由创造不是胡来,仍有其法度。即便探索到一定的高度,仍然有法,正如石涛所说:“无法之法,乃为至法”,至法是大法,大法仍是法。
  在艺术多元共生的今天,能提出一些书法的当代标准并不难,每个关心书法的人对书法心里都有一杆秤,谁都可以提几个标准,难的是对标准的共识和建立。为了建设书法的当代价值评价体系,《美术观察》杂志先后于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次专题探讨书法的当代标准,约请了国内20余位专家发表了意见。应该说,各位专家的态度是坦诚的,思考是深入的,敞开胸怀,各抒己见,均发表了建设性的高见,都认为在今天探讨书法的当代标准意义重大,但对书法的当代标准各有各的看法,甚至有相左之处。这一方面说明学术上的百家争鸣是正常的,没有争鸣,就没有真正的共识,争鸣是共识的前提;另一方面说明对此问题的共识还需要时间。即便专家对此问题有了共识,从社会的角度看还远远不够。标准是社会群体的准则,只有众多书法家和广大书法爱好者通过讨论达到共识,标准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艺术标准的共识不能靠行政命令,靠的是众人的自觉认识。正如“书法热”的兴起,不是因行政命令,而是由中华民族在文化浩劫之后对民族文化价值重新认识自发形成那样。随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随着书法的进一步发展,书法的当代标准问题会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建设书法的当代价值评价体系已迫在眉睫,我深信,书法当代标准的共识一定会有的,因为大家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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