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集体,但是,集体也往往被视为妨碍个体成长、甚至造成压迫的最主要原因。即便是在被常常引以为自豪的“我们”的群体主义文化中,来自个体的对集体的怀疑、抵触甚至抗争俯拾皆是。 2.集体主义总是专横的,在这里意识和良心的中心被置于个性之外的大众的、集体的社会团体之中,比如,置于军队里,置于极权的党派里。军人和党派可以使个性意识达到瘫痪的状态。 3.一个人可以拥有个性意识和个性判断,与此同时这个个性意识可能受到集体情感和判断的局限,甚至是受它们的奴役。在这种情况下,大众情感可能引起残忍性和残暴,但也可能引起慷慨和牺牲精神。 4.一切组织都要求一定的纪律,但是当纪律要求放弃个性意识和良心时,它就变成了集体的暴政。教会、国家、民族。阶级、党派都可能变成集体的暴政。 5.人的解放要求的不是统一,而是各种不同因素的合作与爱。精神上的联邦制应该与精神上的中央集权制对立。错误的不但是统一的观念,而且还有抽象的公正观念。 6.不能指望强者因自己的道德完善而停止对弱者的虐待,不能指望完全依靠人们道德上的完善而导致社会变革。应该依靠改变社会结构的行为来支持弱者。抽象的道德主义用在社会生活上就是伪善,因为它支持的是社会的不公正与恶。社会不是圣徒的社会,而恰好是罪人和不完善的人的社会,不能指望在这样的社会里出现人的完善。 8.真正的人和人性的社会是博爱的社会,其中不可能有阶级的等级制度,人们之间的区分在这里将按照另外的方式被确定,其中最好的和质上最高的东西不是由权利来决定,而是由义务来决定。博爱的社会不是外在的组织,它要求人们的精神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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