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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式推理邪乎?

 shriek_9 2013-09-16
中医批判之十四

                              中医式推理邪乎?
                         

                                          史地闻神

                                                                             
       人们都知道中医中药的来源、依据就是一些古代的医书,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孙思邈的《千金方》,张仲景的《伤寒论》等等。因为那时候科学技术的极其落后,李时珍、孙思、邈张仲景。。。没有也不可能接受科学技术的教育,它们学的是“之、乎、者、也。。。”的古文以及练写毛笔字,也没有什么动物实验、临床实验这样的科学方法的指导,但是他们居然能够写出让现代的中医们拍手叫好的药方和诊断方法的医书来。这是中国古代人的魔法还在施展魔力让现代中医们围着他们团团转、照着做还是现代中医们的愚昧、无知、盲从使然?
      
中医们现在最喜欢说的就是“类比”;他们认为中国古代中医们就已经非常熟练地应用了“类比论证”来发明各种药方和诊断方法了,其发端的历史可能比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的“类比论证”还更早,堪比有人说的“中国人发明了'八卦’等于中国人最早发明二进制”那样的八卦。
     
我们都知道,“类比”在文学作品中(诗歌、散文、小说)就是比喻(有明喻、暗喻)。但是在文学作品里,这样的“类比”并没有上升到逻辑学“类比论证”这样的高度。文学作品中的类比可以很夸张,不存在真和假的问题,完全是为了修辞的需要来的,让读者看了更觉得文学意境的美而已,文学作品也不需要像逻辑学那样做。而中医医书里面各种诊断、药方却充满了文学创作使用的“类比”修词手法                                  
      
危亦林:《世医得效方》:   【。。。论述了危重疾病的釜沸、鱼翔、弹石、解索、屋漏、虾游、雀啄、偃刀、转豆、麻促十怪脉象。。。】
        
排比,对偶,比喻修辞方法用得十分娴熟,俨然的文学作品。
      
中医药的药方“类比”的例子举不胜举,如《千金方》里的【妊娠食鳖,令子项短】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类比”的例子。我们都知道鳖的脑袋经常回缩进身子里去,于是大家就觉得鳖的脖子好像很短,所以孙思邈就“类比推理”一下,断定孕妇吃了鳖当然生出来的孩子脖子就短喽。还有,中医看到木瓜形状像女人的乳房,青木瓜划破皮会流出像女人的奶汁一样的液体来,就又“类比推理”一下,认为吃木瓜可以丰胸。这些其实就是中医经常夸口的所谓“悟性”。
      
我们知道,“类比论证”是属于归纳论证而不是属于演绎论证。没有一个类比论证是演绎有效的,这里演绎有效的含义是指:从前提得出结论具有逻辑必然性。但是有些类比论证比其它的类比论证的论证力要强。类比论证被评价为比较好的还是比较差的,依赖于结论得以断定的或然性程度。
     
人们在这些类比论证中并不声称结论的真理性是从前提必然地得到,而仅仅表明前提对结论的支持是或然的,或者说结论盖然为真。这种论证成为归纳论证,其与演绎论证具有根本性的差异。归纳论证中有一种被普遍使用的论证类型:类比论证。
    
除了论证中频繁使用类比外,人们为了描写生动,经常将类比用于非论证活动。明喻和暗喻为类比在文学中的用法。它们为作家给读者心中创造鲜活的画面提供莫大的帮助。
在两个或更多的实体间进行一个类比,就是表明它们在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是类似的。——这就是类比,那么类比推理是:
      
类比推理的一般结构模式:从在一个或多个方面两个或更多个事物的类似性到这些事物的某个其它方面也具有类似性。可以这样来表达:
        a,b,c,d
均具有属性 P,Q.
        a,b,c
均具有属性R
        
因而d具有属性R
      
归纳论证不要求它们的前提必然地支持结论。纵然其前提是真的,它提出一个较弱的但仍然是很重要的要求,其前提或然性地支持结论。
     
演绎论证是一直其结论被断言为从其前提绝对必然地推出的论证,这种必然性不是一个程度问题。反之,归纳论证是一种其结论被断言为仅仅或然性地从其前提推出的结论。这种或然性是一个程度问题,其程度受可能出现的其它事物情况的影响。
     
逻辑学中类比推理的客观根据是什么呢?在客观现实里,事物的各个属性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因此,如果两个事物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似,那么,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类比推理的结论是否可靠呢?这要看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有,用类比推理所得到的认识就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由此可见,类比推理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可能真,也可能假。即类比推理尽管其前提是真实的,但不能保证结论的真实性。这是因为,AB毕竟是两个对象,它们尽管在一系列属性上是相同的,但仍存在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有时就表现为A对象具有某属性,而B对象不具有某属性。
      
那么,在逻辑学中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呢?我们认为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点:第一,前提中确认的相同属性愈多,那么结论的可靠程度也就愈大;第二,前提中确认的相同属性愈是本质的,相同属性与要推出的属性之间愈是相关的,那么结论的可靠程度也就愈大。
     
我们再回到上述的《千金方》的【妊娠食鳖,令子项短】那种中医式的推理。很显然,孙思邈的前提是“鳖”颈短, “类比论证”一下 孕妇吃了必然会使所生的婴儿颈短。
     
这和中医最喜欢宣扬的“吃什么补什么”,吃脚补脚,吃肝不肝,吃心补心都是一样的“类比论证”出来的。刚才我们说了类比推理的结论是否可靠要看进行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很显然“鳖”的颈短和孕妇吃“鳖”后生下颈短的婴儿没有必然联系。孕妇不吃“鳖”也可能产下颈短的婴儿,吃了“鳖”也不一定会产下颈短的婴儿。
      
再如“吃木瓜可以丰胸”。中医们看到木瓜像女人的乳房,于是“类比论证”一下得出结论:吃木瓜可以丰胸。按演绎论证的方法我们知道,木瓜和女人乳房,一种是植物的果实,一种是人体器官,两者之间没有共同属性,当然这样的属性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了,而且现代科学知道木瓜没有含使女人吃了丰胸的物质。所以“吃木瓜可以丰胸”就是谬论。
      
有人说中医不能用于急救,西医可以,说明中医的骗人本质;反对此观点的中医拥趸就说:用西医和用中医就像穿西服和使用筷子一样没有矛盾。
还说“'用西医和用中医’'穿西服和使用筷子’是逻辑类比,是在说明同时使用'中西’不同的事物没有矛盾,”
      
“这里的逻辑必须有'中西’的对比,'西医和中医’与'西服和筷子’就是'西’的对比”
      
我们首先看看这个中医拥趸的逻辑混乱程度,他的目的是要把'穿西服和使用筷子’不矛盾作为前提,用来证明'用西医和用中医’不矛盾的结论,因为都是一个“西”一个“中”嘛。
      
提高类比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很重要的就是前提中确认的相同属性愈多,类推属性之间有必然的联系。'西医和中医’有中西的属性,'西服和筷子’也有中西的属性,仅仅一个属性相同,但是它们根本就没有必然的联系。'西医和中医’是属于医学犯畴,'西服和筷子’一个是属于穿的,一个属于吃的工具,属性差别太大,也就是说'西服和筷子’的不矛盾的属性和'西医和中医’的不矛盾的属性一点都不相关,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用西医和用中医’不矛盾”的结论是假的。
      
中医拥趸企图用'穿西服和使用筷子’不矛盾来论证'用西医和用中医’的不矛盾是完全不可靠的,前提是真,结论是假。所以,中医的骗人本质使得它在急救治疗时不能使用而暴露出来了。而且即使“使用中医和使用西医不矛盾”也不能用来证明中医就是有效的。类比论证本来就不能保证其结论是真,它可以用于科学研究时,让研究人员推导出未知的重要特性,然后还要加以实验论证,以确定某项事物的新发现的重要特性。这也是科学技术的思维是属于逻辑思维的范畴的原因。中医属于形象思维的范畴,不是科学技术。它们的所谓“类比”其实仅仅是文学创作时的比喻、对偶、排比的修辞方法,和逻辑思维的类比论证毫无关系。由此可见中医为什么离科学技术那么的遥远,处处与现代科学理论相违背,其相违背的荒唐程度非医学领域的人士都看得出来。
      
古代中医就是采用这种被现代中医认识为“类比”的手法炮制出了一系列所谓的药方和诊断方法,这些药方和诊断方法至今仍然指导着现代中医的思想,而且中医们滥用至今不思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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