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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

 台北雨 2013-09-23

在2012-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7-23 11:30:33   查看:2305 次   来源: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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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  狠抓落实
努力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2012-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的报告
市纪委驻卫生局纪检组组长  杨杰
(2012年6月8日下午)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2-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充分体现了市纪委、卫生局党组对卫生行业纠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卫生局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次会议对于推动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会儿,   刘书记、曹局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卫生局向大会作一报告,请审议。
一、2011年卫生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五大工程”带全局,改革创新破难题,着力行业作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市卫生行业纠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群众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明显增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稳步推进,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民生保障不断增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明显好转,有力推动了全市卫生事业和卫生行风建设的全面发展。
(一)持续开展卫生纠风工作专项治理。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县区各医疗单位以控制药品收入比例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的意见》,持续开展控制药品收入比例专项工作,12所二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比例平均下降至42%,比2010年下降6个百分点。
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把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对全市12家二级综合医疗机构,25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责任处理,有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二)弘扬卫生行风主旋律。去年5月,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卫生行风建设成效和经验,表彰了“十一五”期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开的非常成功,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各单位紧紧围绕会议精神,纷纷采取召开动员会、工作会、座谈会等形式,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大力加强以医德医风为重点的行风建设,大力弘扬卫生行风建设主旋律。
(三)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市卫生系统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广泛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积极性。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行业作风明显好转,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行风评议再创佳绩。在全市2010-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卫生局位列第8名,在市直50多个部门继续保持先进,连续三次受到市政府表彰,在全省卫生系统首次进入先进行列,受到省卫生厅的表彰奖励;市卫生局医政科在2011年市直重点科室评议中,名列第四位,被授予“先进科室”;市疾病控制中心在公共服务行业评议中名列第九位,被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在2011年市直重点科室评议中名列第十位,一举甩掉了落后帽子。在2011年全市医院行风评议中,第二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商城县人民医院、罗山县人民医院被市纠风领导小组授予“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平桥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在全省基层站所评议中,被省纠风领导小组授予“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各县区卫生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实现了政风行风建设持续发展。有6个县区卫生局在本地政风行风评议中进入了前10名,局党组决定,授予新县、光山县、罗山县、息县等4个县区卫生局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与一定的物资奖励。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卫生行风建设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看病贵”问题,仍比较突出;二是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有所反弹,形式更加隐蔽,倍受社会关注;三是一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存在趋利行为,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医疗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医疗纠纷、医患矛盾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卫生行业形象,阻碍卫生改革发展,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2年卫生行风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全市卫生行业纠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廉政工作和纠风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和完善行业监管为手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实行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促进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两项任务。一个目标是: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努力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得到明显好转,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卫生系统行风状况更加满意。两项任务是: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度,评价制度,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要认真按照《2012年全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重点抓好以下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医院“十大指标”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政策规定,要高度警惕“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严禁依靠增加检查费、医用耗材费用降低药品收入比例,变相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坚决纠正单纯依靠增加大型设备、提供昂贵检查来吸引病人和发展医院的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禁违规使用价格昂贵的药品、耗材。使用贵重药品、医用耗材、特殊检查和医保、新农合自费项目,要征求患者和家属同意,确保患者知情权,确保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开、透明、合理,从根本上遏制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和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行为的发生。严禁“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大处方”,以及公立医疗机构科室出租承包等违规违纪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势头,加大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对在2010、2011年行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回头看”的办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医药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良好的行业作风是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医药费用增长过快,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希望,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背道而驰。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和责任追究,严厉处罚措施,保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在规定范围内,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积极使用并达到规定比例。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
三是大力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加强管理的名义乱检查、乱罚款,或者重收费、轻管理,甚至是只收费不管理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简化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行政审批办结率,切实做到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各级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审批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真心实意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二)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抓好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要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医院内部人员或当事人、知情人举报投诉,注意从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筛选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断甄别,确定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同时,要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查处,特别是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一查到底。三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对行贿者、受贿者形成双向打击的强大声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新农合基金监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农合政策,加强新农合基金监察,提高新农合惠民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和不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真正受益,确保民生工程得民心;建立有效的新农合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及时查处和纠正新农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遏制违反新农合政策现象,规范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有效控制新农合基金不合理支出,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着力卫生行风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卫生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落实和完善已有的“一日清单”、“价格公示”、“医德医风考评”、“药品集中采购”等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与加强医疗卫生管理相结合,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推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风清气正的卫生队伍。从现实存在的问题入手,从规章制度管理入手,从实际情况入手,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在整个卫生系统形成人人参与、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促进发展的大好局面。
(五)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根据《信阳市2012-2013年信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评议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全力推动卫生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再出新成效。重点把握好两点:
第一,评议对象和内容。共分四个方面: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评议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办事公开情况;为群众做实做好事情况;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二是参评重点科室。主要评议履行职能情况: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赋予的工作职能。工作作风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是否理顺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政(事)务公开和廉政情况:是否大力推进政(事)务公开,积极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三是参评基层站所主要评议信息公开情况: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依法办事情况:是否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各项服务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服务环境情况:服务设施是否齐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氛围是否浓厚。廉洁自律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四是参评医院(包括民营医院)主要评议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耗材价格执行情况:收费是否规范,有无药品违价;有无违反规定标外采购药品等。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情况:是否存在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情况。医德医风建设情况:医药购销中有无不正当交易行为,服务态度是否良好。
其中重点科室、基层站所、公立医院专项评议,要严格按照市纠风领导小组另行下发的“评议方案”执行。市中心医院评议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与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联合组织实施;全市二级医院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民营医院评议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公立医院评议工作同步进行,评议方案另行下发。
卫生行政部门、重点科室、医院的评议周期为两年,基层站所的评议周期为一年。
第二,评议方法和步骤。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准备阶段。从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分四步进行:1.动员部署。按照全市卫生行风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科室(岗位)、基层站所、医院(以下简称各参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参评单位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纠风办。2.聘请评议代表。各参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豫政纠办〔2005〕17号)的要求,做好评议代表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3.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围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行承诺,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围绕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行承诺,切实解决多头审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社会服务行业要重点围绕改进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承诺,有效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民排忧解难。承诺兑现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列入综合考核内容。4.征求意见建议。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5万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办实事”活动,主动下访,听取群众建言,为群众做实事好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为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分五步进行:1.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政府纠风部门把问卷调查和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参评单位集中反馈。2.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参评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对象,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简化手续、提高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认真进行调研,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求实求效,把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该项活动列入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3.开展评议。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聘请评议代表,通过明察暗访、面对面评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单位开展自评。4.整改问题。各参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和自评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强化日常督导,保证评议效果,卫生局将制定印发《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导方案》,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重点督导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效果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并形成督导报告,使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5.问卷测评。测评工作将分两次进行。市政府纠风办2012年12月组织半年测评工作,主要方法为“短信+网络”测评,通过向选取的100万手机用户发送含登陆密码短信,邀请登陆省政府网站,对进行投票。对电话暗访测评,组织评议代表通过现场电话咨询、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评。2013年7月,全省统一组织实施30万份问卷测评活动,测评活动采取在各省辖市、县(市、区)设立固定测评点,按比例科学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等方式。测评问卷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不了解”四个等次。全省统一时间投放和回收,集中统计汇总和分析。
三是考核总结阶段。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分三步进行:1.报送材料。市直各参评单位于2013年10月30日前向市卫生局纠风办报送2012-2013年评议工作材料合订本,合订本内容主要包括:评议工作方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整改报告以及评议工作总结等内容;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评议工作方案和总结;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和总结。各县区市卫生局于2013年10月20日前向市卫生局纠风办报送2012-2013年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总结。2.综合考核。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参评单位,要主动与政府纠风办取得联系,接受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将对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参评单位行风建设管理档案,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网上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材料报送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级参评单位的综合成绩。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新闻发布会及总结表彰会议,向社会公布综合考核结果,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表彰2012-2013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确定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3、结果运用。评议结果直接运用于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被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单位,市卫生局将授予“信阳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标兵单位”,在资金、项目和“五大工程”建设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安排。市卫生局将对卫生系统进入行评排名靠前的县区卫生局、各参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重点科室和岗位进行表彰。对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考核评为“差级”的单位,市卫生局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评议考核为“差级”的单位,建议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三、几点要求
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人民群众期望大。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克服“无所谓”的思想和畏难情绪,更不能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员办公,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评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上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督查,上下联动。要把督导检查作为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贯穿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市卫生局将专门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整改建制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定期检查分析制度,研究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健康发展。要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工作环节,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对政风行风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严肃处理。对于不正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单位,要在系统内通报;情况特别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弘扬先进,抓好正面宣传。要把正面宣传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保证正面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医德医风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总结和树立一批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好的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和优秀医务工作者,把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医务工作者向他们学习。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座谈讨论、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用简报、院报、院刊、内部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创新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和措施,并及时总结,加以推广,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化。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民主评议排名靠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在评议工作中马虎了事、敷衍塞责或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出现失误或严重问题的,对全市卫生行业评议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将评议结果直接运用于年度目标考核,取消该单位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同志们,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让我们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勤奋工作、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以卫生行风评议的实际成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推动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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