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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国土局原局长马进仓受贿 一审获刑10年

 徐徐读书 2013-09-23
三门峡市国土局原局长马进仓受贿 一审获刑10年
新闻日期: 2013年09月23日 08:42:59


受贿4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

三门峡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一审获刑10年

为制造退还赃款假象,行贿人亲属给他写“假收条”

       由于手握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手续办理和工程款拨付大权,三门峡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进仓非法收受开发商贿赂4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行贿人被检察机关传唤后,他为应对调查,还让行贿人的亲属给他写下“假收条”,制造退还赃款的假象。
  
  近日,卢氏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进仓有期徒刑10年。
  
  受贿4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
  
  今年60岁的马进仓出生于新密市,从1992年起,他先后出任洛阳高新区办公室主任、管委会副主任、洛阳地矿局副局长、洛阳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7年3月,成为三门峡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因涉嫌受贿罪,2012年6月30日,马进仓被河南省检察院批捕。随后,省检察院将此案交由三门峡市检察院办理。2013年5月13日、6月9日和7月2日,卢氏县法院3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进仓利用其担任三门峡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吴某、暴某贿赂款共计4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马进仓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马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天,记者从三门峡中院获悉,9月13日,卢氏县法院一审判处马进仓有期徒刑10年,犯罪所得追缴并上缴国库。
  
  造“假收条”应对调查
  
  长达1.2万多字的判决书记录了马进仓受贿的详情。
  
  马进仓负责三门峡国土资源局的全面工作,其中包括基建。在其任局长之前,三门峡国土资源局就和三门峡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开发意向,准备在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已经购买的一块地上建办公楼和家属楼。
  
  为让马进仓帮忙拨付工程款,2008年2月,吴某向马进仓为其提供的银行卡里转了20万元。
  
  2009年年底,吴某说,工程已垫资2000多万元,公司实在没有钱了,让马进仓帮忙拨付工程款。在马的家中,吴某又给马送了10万元现金。
  
  2012年5月,吴某被检察机关传唤,吴某的女婿找到了马进仓。“他说曾在我爸(吴某)那里拿过10万元钱,让我帮他打个收条,就说这钱还给我了。如果有人问,就说这钱我花了。”吴某的女婿说。
  
  吴某的女婿说,在马进仓的口述下,他写了这个“假收条”。“这样是为了应对检察机关的调查。”马进仓说。
  
  趁儿子结婚
  
  收受巨额“礼金”
  
  暴某是三门峡另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09年9月的一天,他接到马进仓的电话。暴某说,在电话里,马进仓称“儿子要结婚了”。
  
  因为该公司一个项目土地手续办理需要市国土资源局支持,为了办理手续方便,在马进仓儿子结婚的前一天,暴某去了马进仓位于洛阳的家里,送去1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马进仓在我们项目的土地手续办理上帮忙协调,加快了进度。”暴某说。
  
  马进仓事后供述,这10万元被用于支付儿子婚礼开支,剩下的钱都给了儿子,1万美元在2010年7月、8月份时被他用来去台湾旅游花掉了。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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