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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看花和朵 又数瓜和果——红安县纪委监察局加强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做法

 徐徐读书 2013-09-23

既看花和朵 又数瓜和果

——红安县纪委监察局加强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做法

供稿: 审核: 点击数: 162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01日


近年来,红安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创新和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干部执行力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在机关形成“创先争优、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搭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为准确评定机关干部全年工作实绩,我们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考核方案。

一是合理设定分值比重。考核方案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两个部分。定性考核即群众民主测评,对各室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占总分的20%;对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占总分的20%。定量考核为职能工作目标考核,占总分的60%,按照年初制定的《各室职能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各室的工作逐项量化评分。  

二是考核对象到室到人。改变以往只考核各室工作的现状,绩效考核延伸到委局班子成员、室主任、其他干部及各室,使机关干部上至班子成员下至普通干部,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责任。每类对象考核的内容,依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的不同而各有侧重。其中对班子成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年度重点工作、分管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个人民主测评情况等。对室主任及其他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争先进位、个人民主测评情况等。

三是成立专门考核机构。委局机关成立目标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干部管理室、办公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宣教调研室组成。其中,日常职能工作及民主测评部分由干部管理室、办公室提出考核方案并考核;重点考核目标:案件查办和罚没款收缴由案件管理室提出方案并考核,信访件办理由信访室提出方案并考核,信息和宣传报道由宣教调研室提出方案并考核。承担考核相关室在平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办检查,对全年各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考核内容由专人进行台帐管理,考核时有据可依,减少考评结果的随意性。

四是奖惩并重,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对各室工作年终在全市纪委系统综合考评前三名,单项工作在全省、全市评先评优,因工作中创新在省、市作经验交流,超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受到上级嘉奖表彰,参与急难险重任务或突击性工作,予以加分;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办案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坚持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得分作为机关干部实际工作成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先进、全年奖惩依据并与绩效挂钩。班子成员、室主任、其他干部三个层次的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室主任以上干部由书记谈话,其他干部由分管副书记谈话。

二、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结合,设置详尽可行的职能考核项目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职能履行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我们在设置职能考核项目时,既兼顾日常职能,又突出重点任务,并使考核方案体现出对各室落实各自职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明确职能项目设置原则。每年年初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确定的反腐倡廉总体思路部署,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特色工作,县委县政府经济建设中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按项量化分解,纳入目标管理体系。

二是责任落实到室到人。职能目标共分为十二大类(源头治腐、纠风、执法监察、审理、信访、案件检查、党风、干部管理、宣教调研、机关管理、“六大市场”整治、治庸问责),98小项。划分为日常工作和重点考核目标(案件查办、信访件办理、信息和宣传报道)两部分,分值各占职能分的50%,每项工作都设定了分值和完成时限,明确了责任室和责任领导。

三是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每年根据本地特色及上级下达的重点任务,确定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全市有位次的突破性目标,落实到各室日常工作任务中,避免因过高影响干部积极性,或因过低而失去激励作用。加大重点、特色工作分值比重,一般要达到职能目标总分的30%左右。

三、日常督办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办法

年终绩效考核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提高执行力的有效手段。委局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常委会反复讨论,并广泛征求机关干部意见。我们实际操作中注重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同时,我们也注重日常的督办检查。

1、民主测评。分别对各室工作和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

一是各室工作民主测评:由十二个室(办)主任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并对各室(办)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票分为A、B票,其中班子成员填A票,其他干部填B票。测评分值为100分,计算公式为:(A票满意票÷A票总票数×1+A票基本满意票÷A票总票数×0.8)×60+(B票满意票÷B票总票数×1+B票基本满意票÷B票总票数×0.8)×40。不满意票不得分。

二是干部个人民主测评。对全体机关干部在学、德、能、勤、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100分。结合《红安县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务员职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五个方面的测评进行细化和分解,注重在思辨中考学,在担当中考德,在履职中考能,在精进中考勤,在自律中考廉,由全体干部直接打分。各室得分为分管领导与各室人员分数之和的平均数。

2、考核打分。考核组在各室申报基础上,对各室职能工作及奖惩项目逐项量化考核打分。职能工作分值为100分,奖惩项目中扣分按每项工作未完成比例扣除,奖励分按超工作目标实绩情况计分。考核最终得分计算方法:各室(办)考核得分=目标考核得分×0.6+工作民主测评×0.2+干部个人民主测评×0.2±奖惩分。班子成员考核计算方法:分管室考核得分的平均数×0.6+本人民主测评×0.4。 室主任考核计算方法:所在室目标考核得分×0.6+室工作民主测评×0.2+本人民主测评×0.2。其他干部考核计算方法:所在室目标考核得分×0.6+室工作民主测评×0.2+本人民主测评×0.2。

    3、常委会集体审核评定。纪委常委会集体审核评定。由考核组统计各室最终得分情况,形成初步考核评分意见,提交常委会,常委会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和台帐记录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及奖惩措施。

    4、加强日常督办检查。年初考核目标分解到各室后,年终考核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评、室主任述职、民主测评、结果汇总、公示反馈等环节依次进行。平时考核组通过会议、个别抽查等方式“月月督办、季度考评、半年通报、年终兑现”,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既看花和朵,又数瓜和果。我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绩效考核以来,全体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比认识,在方法上比措施,在行动上比作风,在落实上比干劲,在结果上比成效,杜绝了“干得好不如说得好”、“干多干少一个样”,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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