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汾市监察局 临纪发〔2013〕18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纪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内设)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现将《山西省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各级各单位要迅速成立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和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山西省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2、临汾市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
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 汾 市 监 察 局 2013年8月19日
附件1:
山西省专项治理 “吃喝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落实,经省委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治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属金融企业、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治理内容 1.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业的宴请; 4.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5.借开会、考察、检查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 6.为给自己或他人拉票,借各种名义举办或参加宴请、聚会; 7.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接受下级机关、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礼品,接受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机关、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礼品; 8.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三、治理方法 这次专项治理是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是巩固和扩大全省连续三年纪律作风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专项治理期间,要把社会监督、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形成治理合力。 (一)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开门搞治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支持群众和媒体开展社会监督。 (二)开展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新闻、审计、工商、地税、公安等机关,组成明察暗访组,对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明察暗访工作可以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需要随机进行。 (三)进行重点检查。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会同财政、审计、企业主管部门等机关,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封存调阅财务账目的方法,对有群众举报的、执法执收权相对集中的,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清查账目,进而发现是否存在违规接待、违规报销的问题。 (四)严肃查办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案件,对当事人按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加重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重申一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修定完善一批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制度,建立健全一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于8月1日开始,在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纳入到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当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成立“省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兆前同志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广播电视台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省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治理。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于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认真抓好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案件查办等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形成合力。 (三)确保治理效果。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按照省统一安排,扎实推进各方面的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刹吃喝不正之风的政策规定,积极营造社会氛围。要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要通过典型案件曝光,以案说纪、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附:临汾市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
附件2: 临汾市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
根据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和省纪委办公厅通知要求,经市纪委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荣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白建荣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孔康民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任建英 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安占功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董凤妮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明温 市财政局局长 华志刚 市审计局局长 张晓东 市地税局局长 李虎顺 市工商局局长 王新龙 临汾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建勇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李顺福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工作职责:总体负责并指导专项整治吃喝不正之风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办公室机构 主 任:任建英 市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刘建勇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史根源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成 员:段雨浪 市纪委案管室主任 尹明星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 程 军 市纪委农廉室主任 赵继荃 市纪委宣教室科员 刘 阳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吃喝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工作和市专项整治吃喝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及委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办公室内设机构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案件组、检查组等三个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综合组 组 长:尹明星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 成 员:王 洋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郭洨滔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孙淑芳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治理期间的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新闻发布、文字材料等工作;汇总整理专项治理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有关部门制定长效机制提供素材和资料;完成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案件组 组 长:段雨浪 市纪委案管室主任 成 员:许 艳 市纪委党风室科员 刘爱国 市纪委案管室科员 许景赟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治理期间信访举报线索的收集、梳理、汇总和线索台账管理等,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直查快办,对重大案件提出查处建议。 (三)检查组 组 长:史根源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下设四个组: 检查一组: 组 长:史根源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副组长:史忠林 市审计局纪检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 员:杨光华 市公安局监察室副主任 贾春记 市财政局科研所副所长 魏本志 市地税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李品升 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王 娟 市交警支队科员 杨小斌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李安锋 临汾广播电视台评论部主任 联络员:李笑冰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检查二组: 组 长:段雨浪 市纪委案管室主任 副组长:王华军 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成 员:张雪峰 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副主任 狐国虎 市审计局科员 段黎明 尧都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李育红 市工商局商标科副科长 秦慧华 市交警支队科员 皇建军 临汾广播电视台记者 联络员:李 锋 市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 检查三组: 组 长:尹明星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 副组长:贾香珍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张文明 市财政局科员 翟艳学 市审计局科员 杨乃荣 尧都区地税局监察室科员 赵小宁 市工商局财务科主任科员 刘洪玉 市交警支队科员 赵留记 临汾广播电视台记者 联络员:韩文晓 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检查四组: 组 长:程 军 市纪委农廉室主任 副组长:王战峰 市引沁入汾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建华 市公安局行评办民警 高 鹏 市财政局科员 宋保有 市审计局信息中心主任 武 贵 尧都区地税局南城所科员 何美丽 市工商局经检科科员 张 慧 市交警支队科员 张林林 临汾广播电视台记者 联络员:杜凯群 市人民医院监察室科员 工作职责:检查组负责协调各单位人员抽调和各检查小组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管理工作;各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发现问题,通过现场录像、核查涉事单位财务账目,现场及时提取证据,掌握关键材料,但现场不处理问题,统一交回市纪委党风室研究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保密教育、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2.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特别是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及市委“二十五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公款宴请和吃喝,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各种礼品。 3、各组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协调、配合,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意思,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中共临汾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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