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院裁定拍卖公司不得侵害钱锺书杨绛书信手稿著作权

 空洞开 2013-09-27
    
  近日,钱锺书信札将被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专场拍卖的消息发布后,遭到钱锺书夫人杨绛先生的强烈反对。6月1日,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宣布要拍卖钱锺书、杨绛的三封私人书信手稿。2日,杨绛再发声明反对信件被拍卖。中国国家版权局、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及法学界、文学界人士等都发表意见,呼吁有关拍卖公司和个人尊重书信人的著作权、隐私权、通讯秘密权和人格尊严,立即停止有关拍卖和相关宣传活动。
  
  6月2日,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春拍涉及钱锺书与杨绛先生信件撤拍的声明》,表示已在第一时间决定将三件拍品撤拍。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定,要求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得实施侵害钱锺书、杨绛、钱瑗写给李国强的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法院在裁定中特别强调,任何人包括收信人及其他合法取得书信手稿的人,对于合法取得的书信手稿进行处分时均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杨绛的代理律师介绍,书信作为人类沟通感情、交流思想、洽谈事项的工具,通常是写信人独立构思并创作而成的文字作品,书信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当由作者即发信人享有。钱锺书去世后,杨绛作为其惟一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行使其发表权。钱瑗去世后,杨绛和钱瑗的丈夫作为其继承人,由于钱瑗的丈夫明确表示在本案中不主张权利,故杨绛依法有权主张相关权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