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的根本治疗是抗病毒,并且在临床上确实收到明显效果。但在一些乙肝患者中,特别是一些网络上,还流传着一种说法:慢乙肝(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又(抗病毒治疗必须终身用药。部分患者因此放弃治疗,导致病情迁延不愈,甚至加重。 的确,慢乙肝的抗病毒治疗需要长期进行,这是因为目前的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药主要作用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而非直接杀灭病毒。因此,需要长期持续地抑制病毒复制,才能够达到控制肝脏炎症,稳定,甚至减轻肝脏纤维化,减少或防止肝硬化,甚至肝癌的发生。 然而,长期治疗并不等同于终身治疗。经过十多年抗病毒治疗的临床实践和研究,国内外医学界已经达成共识:虽然核苷(酸)类似物抗乙肝病毒,不如干扰素有明确的疗程,但也可以根据疗效,选定一些指标作为治疗终点的标志,从而实现有限疗程。 我国2010年修订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提出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慢乙肝的指导性意见是:治疗前为e抗原阳性(俗称“大三阳”)者,经过一年基础治疗,病毒载量低于检测值、ALT复常、e抗原转阴、e抗体转为阳性(俗称“小三阳”)再巩固治疗至少1年(经过至少二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者,可以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治疗前为e抗原阴性e抗体阳性的慢乙肝患者,同样经过一年基础治疗,ALT正常、病毒载量在检测值以下后,至少在巩固治疗一年半(经过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以达2年半者,也可以考虑停药,但由于此类患者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治疗。如果已经是乙肝后肝硬化且仍然有病毒复制,其用药的时间确实应该更长,尤其是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不能随意停药,一般认为需要终身用药。 乙肝患者口服的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停药后,复发的概率较高,尤其是乙肝小三阳患者,一旦复发,病情往往要重于治疗之前,有时甚至于出现了肝衰竭,因此一旦服用这些药物,千万不能随便停药。患者不要因某种传言而影响规范化的治疗。 摘自《保健时报》
2012.09.27 刘士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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