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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州交通新規

 阿生记图书馆 2013-10-06

波士顿明年涨街边停车费

从1月3日起,在波士顿Back Bay和Seaport区的街边停车费将上涨。市政府官员表示,此项举措是为了促使需要一整天停车的人,将车停到停车场内,以便给需要短暂停车的司机空出更多的街边停车位。

Back Bay区的停车费将由原来的每小时1.25元涨到3.75元,这将影响到位于Beacon, Arlington, Stuart, Mass Ave和Charlesgate街边的1600多个街边停车位。

在Seaport区将施行动态计费方法。起价是每小时1.50元,最高可达4.00元。价格将依据供求的涨伏而有所调整,价格可能会上涨五毛钱。而且每两个月会对价格进行调整,高需求的区域上涨五毛钱,低需求的区域同样会下调五毛钱。而且费率也会因为时段不同而有所变化。

波士顿限速25英哩/小时 明年1月9日起

11月30日,波士顿市长华殊(Marty Walsh)宣布从2017年1月9日(周一)起,波士顿市区街道上的默认行驶限速是25英哩/小时。除了在有明确标识限速牌的路段,需要遵照标示的限速外,其它路段的默认限速都是25英哩/小时
波士顿市长华殊周三(11月30日)宣布,波士顿市街道的默认限速从30英哩/小时降低到25英哩/小时,这一规定将从明年1月9日起生效。在波士顿市长、市议会、麻州州长贝克、麻州交通部和麻州立法机构多方联合努力下,促成了这一改变。此举将会改善在市区街道上行走、骑自行车和驾车的人们的交通安全。不过这一市级新法规对波士顿市内的州属公路没有约束力。关于这一新法规的详细相关资料可以在政府网站上获得,网址是:http:///25mph 。

今年夏天州长贝克(Charlie Baker)签署了一项新法律,授权给市、镇可以将默认限速降低到25英哩/小时。波士顿市议会于11月30日最终投票同意了市长的议案,将默认限速降低到25英哩/小时。

市长华殊说:“这对于交通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议案获得通过使得达到这个目标的步伐更近了一步。”

降速会降低车祸死亡率

来自Dorchester的代表Dan Hunt说:“交通拥堵和超速行车是我听到的最普遍的话题。我很高兴来支持这一改变,因为研究表明汽车在小路上只要稍微降低车速就会提高车辆的停车能力。采取降低限速这个措施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们社区行人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将会向真正的多元交通城市的方向上转变。这一举措将会被证明是无价的。”

2016年的前11个月波士顿市内就有17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12名行人在走路的时候被撞死,另外5人在机动车内死亡。

降低行车速度会降低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降低伤害。研究显示当车祸发生时车速与致死或重伤率有直接的联系。车速是20英哩/小时的情况下车祸致死或重伤率是17%,如果车速是40英哩/小时,这个比率就会是79%。

从1月9日开始,除了有明确的限速指示牌的路段外,波士顿市内全部道路的限速将是25英哩/小时。波士顿交通部门正在审核现有的限速标牌,并将按照需要制作新的限速标牌。25英哩/小时的限速标牌将会架设在城市入口和市内其他关键地点上。波士顿市政交通委员Gina N.Fiandaca说:“司机们还是应该继续注意观察道路限速标牌,这些标牌是对默认限速的修正,例如在学校区域的限速可能是低于25英哩/小时。”

超速罚款

司机们需要注意的是,限速虽然降低了,但是对于超速违章的罚款规定没有变更,警方执法的依据不变。在麻州的超速罚单是105元,如果超过限速10英哩/小时以上,还要按照实际时速,每超过1英哩交付10元的罚款。除此之外,还可能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个人驾驶纪绿,收到额外的处罚。司机的驾照也会因为超速扣分。◇


麻州交通新規上路壞天氣須開車燈
麻州交通廳( MassDOT )汽車監理處(Registry of Motor Vehicles)以及高速公路局和麻州警察聯袂提醒駕駛人,四月七日起,在天氣惡劣時,或者使用雨刷時,必須打開車頭及車尾燈的新規定。

該一法令旨在增加麻州道路上的汽車能見度及安全性。

麻州總法第八十五章,第十五節法令的改變,是今年一月時簽署成法的,規定在下列情況時,車輛的前及後燈,都需打亮。

這些情況包括,當使用雨刷時,當光度低,或天氣狀況使人看不清五百呎以外的人或車輛時,以及日落之後及日出以前的半個小時。

根據新法,在前述狀況中只仰賴日光是不足夠的。違反該法,將視為可提高保費的輕微觸犯交通法。

查詢安全駕駛保險計劃,或保險附加費資訊,可上網考汽車考核評委會(RMV’s Merit Rating Board)。

網址為https://www./MeritRatingBoard/AbouttheMeritRatingBoard.aspx。
麻州加強取締開車發簡訊

據波士頓環球報報導,為了取締一邊開車、一邊收發簡訊的駕駛人,麻州州警已悄悄展開加強取締行動。

警方集中在波士頓西北郊的Merrimack地區,在6月間第一波三周的行動中,有440人因開車時收發手機簡訊被罰,另有509人獲「妨礙駕車操作」(impeded operation)罰單。比去年6月多出四倍。

有些州警,是開著車身沒有警車標記的汽車在路旁抓違規。有些緩慢地開到路中,觀看周遭是否有違規者。有些穿著便衣,站在路口,看到違規,立刻用無線電通知前面的警察。警方希望以開罰行動阻遏駕駛人收發簡訊。

麻州在2010年通過禁止駕駛人收發簡訊的法律,但因為沒有禁止使用手機,使得執法困難。許多駕駛人被警察攔下,辯稱是在撥號或使用手機上的導航裝置。即使如此,此類罰單還是在逐年增加。

麻州警察在2010年因駕駛人收發簡訊而開出的罰單有138張。2011年增至504張,2012年有828張。

雖然很難斷定駕駛人確實在收發簡訊,愈來愈多的警察,如今使用一個麻州古老的法律「阻礙操作」來處罰駕駛人。因為一邊開車、一邊分神看手機,就是「阻礙操作」的動作。

麻州警察獲得27萬5000元的基金,用來加強取締和探索更有效遏阻駕駛人發收簡訊的方法。包括安多福、北安多福、Dracut、Dunstable、勞倫斯、羅爾、Reading、North Reading、Tewksbury、Tyngsboro、Willington等城鎮的Merrimack地區,6至10月的加強取締行動,就是此計畫的一部分。

州警發言人說,警察取締的,不只是行車中收發簡訊的駕駛人。若雙耳都戴耳機,也違反麻州只允許單耳耳機的法律。停在路肩打電話,或收發簡訊的舉動,也構成開罰條件。他說,人們以為這樣最安全,事實上路肩停車和再回高速路,都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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