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语堂编藏】 文字学 说文解字 简介 [20131008]
说文解字 简介作者:李青华
一、《说文解字》——我国第一部字典 《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说文解字》简称《说文》,作者为东汉的许慎。该书是中国第一部系统地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也是到目前流传最广的中文必借工具书。此书在流传过程中屡经窜改,今本与原书颇有出入。本书首创的部首编排法,为后世字书所沿用,对古文字学、古文献学和古史学的研究作用极大。在清代,研究《说文》成为专门的学问,给它作注的大家就有数十家。
(一)作者简介 许慎(58-147年),字叔重,东汉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人。古文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他初举孝廉,后入京,官至太尉南阁祭酒。曾从贾逵学习古文经学,博通经籍,当时洛阳儒生称其为“五经无双许叔重”。许慎对我国文字学的发展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许慎所处的时代,古文经与今文经的论争非常激烈。今文经的儒生大多认为当时通行的用隶书书写的经典解说字义不严肃,谬语较多。而古文经的儒生则认为从孔壁中发掘出来的用六国文字书写的经典是可靠的。这场斗争对推动经学和文字学的发展是有益的。处于这个时代的许慎,“性淳笃”且“博学经籍”,并注意研究周秦时的西土文字籀书及“孔壁古文”(又称“东土文字”),尤其着力于小篆和六书,诸如《仓颉》《博学》《凡将》《急救》《训纂》等字书无不涉猎。由此,为他后来撰写《说文解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他才学过人,成年后即任职汝南郡功曹。在任上,他勤于政事、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刚毅多谋、颇有政绩,因此被举为孝廉,来到了京师洛阳,补为太尉南阁祭酒。许慎到洛阳后,尽管他“少博经籍”,颇有造诣,但仍“从逵受古学”,拜当时的儒学大师贾逵为师。所以,他对古文经和仓颉古文、史籀大篆的研究,又有了更高的造诣。 汉代儒生研究古代文献,有古文经和今文经两大学派。今、古文经之争到汉章帝时代已进行了二百多年。今、古文经之争也诱发了那些不肯墨守成规、敢于创新的有志之士的创造欲,许慎就是其中一位不断进取、锐意创新的学问家。许慎针对古、今文经之争的根源在于使用文字的混乱,批评今文经学家牵强附会、随意解说文字,只凭笔画臆测文字起源与结构,是荒诞不经的“巧说邪辞”。他认为,先有文字而后有五经,今文经学随意解说文字,是“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邪辞,使天下学者疑”。因此他要纠正今文经的妄说,提高古文经的信度,而“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就必须弄懂文字的结构、读音及其意义。他强调:“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并说“本立而道生”。 在长期的学习和研究中,许慎搜集到了大量的小篆、古文和籀文资料,并且以他广博的经学知识为基础,根据六书条例,在从贾逵学习古学之时,即着手编写《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正文为14篇,加上《后叙》共15篇。据《后叙》谈,此书收字9353个,重文1163个,解说达133441字(与今之大徐本所收字数稍有出入)。正文分540部,并首创部首检字法。按部首编排,基本上是根据形体相近或地支顺序排列。这种编排法虽然不太科学,但对后世编著字典者却影响极大,如晋时吕忱的《字林》、南朝梁时顾野王的《玉篇》及宋代的《类编》、明代的《字汇》、清代的《康熙字典》,皆沿用部首检字法。在同部首内,先列“字”,后列“文”。字形以小篆为主,次列古文、籀文。古、籀算作重文。在说解中,采用了《尔雅》等三十多种典籍,并汲取前人和当代通儒的解说达141处。解释单字,是先释义而后析形,其字音则居后。通过形体分析,说明造字的本义;根据六书理论,总结造字的规律。 许慎在校书过程中,涉猎的典籍广而精深。当时《说文解字》的初稿虽已完成,但为了利用此机会将其补充得更加完善,他迟迟不作定稿。汉安帝元初六年,即公元119年,全国有四十二处地震,灾情极为严重。皇帝下诏三府,选属下有能力的官员,出补令长,安抚百姓,稳定民心。许慎因朴实忠厚,又“能惠利牧养”,故被选受诏到沛国洨县(今安徽固镇)任县令。许慎致力于儒学,淡于仕官,在就任县令之前,即称病回故乡,专心审定《说文解字》。三年后,即公元121年,《说文解字》定稿,遂让其子许冲将书稿进呈皇帝。 东汉时期,由于今古文之争,致使经学异常繁荣。全国各地都有经师讲学,有的经师聚徒千人,甚至万人。“五经无双”的许慎也不例外,桓帝时他虽年近九十,而远在西南夷的尹珍,还风尘仆仆投至其门下,拜受经书。 许慎一生,除著有《说文解字》外,还著有《孝经孔氏古文说》《五经异义》《淮南子注》《汉书注》《六韬注》《五经通义》等书。但他花费的心血以《说文解字》为最多。从他开始撰写《说文解字》到完成初稿,费时十六年;从初稿到修改定稿又费时二十二年。许慎著《说文解字》一书,用心之苦、治学之严,由此可知。在古代,独体字叫“文”,合体字才叫“字”。前者指象形字和指事字,如日、月、上、下;后者指会意字和形声字,如武、信、江、河。因而许慎称这部解释字义、分析字形的书叫《说文解字》。“说,释也。解,判也,从刀判牛角”。《说文解字》是许慎研究古文经的伟大成果。许慎所继承的词语的解释,很多是来自汉学家的转注。他曾校书于东观,因而得见不少秘籍,其中有不少对古书的训释。他所编撰的《五经异义》虽佚,但从清人陈寿祺著的《〈五经异义〉疏证》看,许慎之于五经及其训诂材料,非常精熟,又不囿于旧说,而是博采众长,有独到的见解,这使得《说文》达到了较高的学术地位。至今,《说文解字》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世界上也有重大影响,日本、美国、瑞典等国都有研究《说文解字》的学者,特别是日本,还成立有《说文》学会。 (二)《说文解字》命名的意义 《说文解字》是第一部说解汉字的著作,许慎在《说文·叙》里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文”和“字”大体上标志着汉字形体的创造和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文”就是“字”,“字”也就是“文”,而只有单体和合体这一点区别罢了。“说文”是说字的文,重点在字形的分析上;“解字”是解字的义,重点在字义的解释上。如“元”字,说“始也”,是解字;“从一从兀”,是说字。天字,说“颠也,至高无上”,是解字;“从一大”是说文。因而“说文”就是“解字”,“解字”就是“说文”,不过联合起来说成“说文解字”显得比较全面。 但“文”不是最初时的名称,最初把“文”叫做“名”,后来才叫做“文”或“字”,最后才叫做“文字”。叫做“名”是从文字的声音方面出发;叫做“文”是从文字的形体方面出发;叫做“字”是从文字的孳生方面出发。分开说,单体是“文”,合体是“字”,合起来说,叫做“文字”。 (三)《说文解字》的字数和部数 《说文解字》共十五卷,每卷又分上下。第一卷至第十四卷是正文,第十五卷上是叙和部首,卷下是后叙。据《说文解字》后叙,全文有单字9353字,重文1163,说解的字数是133441字。这9353字是后汉时汉字的总数,比东汉贾鲂的《滂喜篇》还多1973字(《滂喜篇》共7380字)。 许慎根据文字的形体,创立五百四十个部首,将9353字分别归入540部。540部又据形系联归并为14大类。字典正文就按这14大类分为14卷,卷末叙目别为一篇,全书共有15卷。 540部首的次序,是始“一”终“亥”。部首之间主要是据形系联。凡部首绝大多数是形旁,只有少数部首是声旁。一部里面的字一般都是把意义相近的放在一起,例如言部“诗”“谶”“讽”“诵”列在一起,“讪”“诬”“诽”“谤”列在一起;月部“胯”“股”“脚”“胫”“腓”列在一起,都是因为意义相近或事物相类的缘故。这正是贯彻“以类相从,不相杂越”原则的证明。 (四)《说文解字》的成书和传本 《说文解字》作于汉和帝永元二年(90年),直到汉安帝建光二年(122年)才告完成,前后历时21年。许慎在病中遣其子许冲将此书献给皇帝。 《说文解字》旧称《字书》,按今天观点看,它是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同时,它创立了汉民族风格的语言学——文献语言学,《说文解字》就是文献语言学的奠基之作。《说文解字》成书不久,就为当世学者所重视。如郑玄注“三礼”,应劭、晋灼注《汉书》,都曾援引《说文解字》以证字义。 《说文解字》对传统语言学的形成和发展有巨大影响,后世所说的文字、音韵、训诂之字,大体不出《说文解字》所涉及的范围,而《说文解字》本身则形成一个专门学科。《说文解字》完整而又系统地保存了小篆和部分籀文,是我们认识更古文字——甲骨文和金文的桥梁;《说文解字》的训解更是我们今天注释古书、整理古籍的重要依据。所以《说文解字》在今天仍有巨大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说文解字》这样一部巨著,是在经学斗争中产生的。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之争是汉代学术思想领域中最重要的一场论争。秦以前的典籍都是用六国时文字写的,汉代时称六国文字为“古文”,用古文书写的经书称为古文经。秦始皇出于愚民政策的需要,将这些用古文字写成的《诗》《书》等典籍付之一炬。西汉初年,一些老年儒生凭记忆把五经口授给弟子,弟子用隶书记录下来。隶书是汉代通行的文字,称“今文”,用今文书写的经书,称今文经。后来陆续发现用古文字写的经书。这样,在汉代经学家中就分成了今文经学家和古文经学家两派。两派的区别不只是表现为所依据的经学版本和文字不同,更主要的表现为怎样使经学为封建统治者服务上。今文经学家喜欢对经书作牵强附会的解释和宣扬迷信的谶纬之学;古文经学家则强调读懂经典,真正理解儒学精髓,为此侧重名物训诂,重视语言事实,比较简明质朴。许慎属于古文经学派,他编著《说文解字》是要以语言文字为武器,扩大古文经学在政治上和学术上的影响。 《说文解字》的早期传本不得而知,据记载,最早的刊刻者是唐代的李阳冰,他在代宗大历年间刊定《说文解字》,但其中掺杂李氏臆说颇多。南唐徐铉、徐锴兄弟二人精研《说文解字》,徐锴的《说文解字系传》是第一种《说文解字》的注本,成书于南唐末年,世称小徐本,徐锴对李阳冰谬说多有匡正。徐铉于宋太宗雍熙年间奉旨校定《说文解字》,世称大徐本。另外,今尚存有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残卷一卷,仅188字。清人研治《说文解字》,多以大徐本为基础,同时参校小徐本。大小徐本今天均有中华书局的影印本。 二、对《说文解字》的深刻了解 (一)《说文解字》的编排体例 《说文解字》四个字告诉读者,这部书由“文字”和“说解”两部分构成。对于文字部分,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问题:一是《说文解字》收录了哪些字,二是怎样把这些字编排起来。 许慎之所以把小篆作为收字和注释的对象,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的。因为小篆是一种经过系统整理的文字,是“书同文”的产物,它比籀文和古文都要规范、完备;因为小篆从籀文脱胎而来,与籀文大体相同,不同之处仅仅在于有些字在籀文基础上稍加简化。因为小篆同六国古文固然有不同的一面,但是也有相同的一面,拿出土的石刻儒家经典中的古文和《说文》中的小篆相对照,相同的占35%(曾宪通《三体石经古文与《说文》古文合证》,载《古文字研究》第七辑),所以把小篆作为字头也就涵盖了那些与小篆相同的古文和籀文。 许慎在《说文·叙》中说:“今叙篆文,合以古籀。”指明所收的是正字,而非指重文。据统计,在《说文解字》重文中,指明是古文的就有500多字,指明是籀文的有219字,远远少于许慎所能见到的古文和籀文。这说明和小篆相同的古文、籀文决不在少数。 作为供人查检的字典,《说文解字》收字全面、系统,不仅包括难懂的字词,而且也包括常见的字词,《说文解字》收正字及重文共10516个,可谓集汉代文字之大成。在《说文解字》中,也有一些常用字没有收录,甚至在《说文解字》的说解中出现的一些字也不见于《说文解字》的正文。其中有些字没有收录并非由于疏忽,例如“刘、由、希、趾、铭、志”等字。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证明《说文解字》收字尽善尽美,而只是说明许慎的收字原则。事实上,由于许慎轻视后起的俗字,所以尽管在说解中随俗,使用这些字,但是坚持不把这些字作为正字收进《说文解字》。另外,由于疏忽或见闻不及,《说文解字》也遗漏了一些字。 《说文解字》的重文即异体字,包括古文、籀文、篆文、秦刻石、或体、俗体、奇字、通人掌握的字、秘书中的字,共九类。《说文解字》以小篆作为字头,与小篆不同的古文和籀文则作为重文,这是正例;有时为了立部的需要,把古文作为字头,把篆文列为重文,这是变例。秦刻石即秦朝时在石头上刻的文字,也是小篆;或体指另外的形体,多为小篆;俗体指在民间流行的字体,仅限于小篆;奇字指古代某种特殊的字体,属于古文;通人掌握的字,指来源于专家的特殊的字;秘书中的字,指那些讲阴阳五行、秘密而不公开的书里所用的特殊的字,这两类字也仅限于小篆。在以上九类重文中,古文、籀文、或体三类占了绝大部分,其他六类数量很少。 在《说文》中,重文列在正字下面,不产生编排问题,而9353个形态各异的正篆怎么编排,确实是一个难题。人们在长期使用汉字的过程中,已经对汉字的分部有了一定的认识。许慎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分别部居,不相杂厕”(《说文·叙》)的汉字编排的原则。 许慎把众多的汉字按形体构造分成了540部,创造了一套成体系的“偏旁编字法”。这540部又是怎样编排起来的呢?据《说文·后叙》,是“立一为专”“毕终于亥”“杂而不越,据形系联”。540部按“始一终亥”的法则编排,体现了许慎的哲学思想,这是时代风尚所致,是不必苛求古人的。 “据形系联”指的是根据字形相近来安排次序。部首排列也有“以类相从”的情况。除了“据形系联”和“以类相从”之外,部首排列也有毫无道理可言的情况。南唐徐锴曾专论过《说文解字》的“部叙”(《说文系传》第三十一卷),试图将每一部字的编排次序讲出点道理。其实,在严格的检字法——部首检字法问世之前,部首的排列不管从形体出发,还是从意义出发,都具有不确定性,我们既不必苛求许慎,也不必强作解人。 每部当中列字的次序,大致来说是按照意义排列,把意义相关的字排在一起。按照《说文》列字的体例,凡是与部首、形体重叠或相反的,都列于该部之末,所以“禁”“禫”二字或者是被后人颠倒了次序,或是后人附益的字。许慎对各部中字的排列都有一些安排,不过部与部之间字的编排因内容而异。 总而言之,《说文解字》的“部叙”和部内收字次第虽然有一定的安排,但是并没有严密的体例。初学《说文解字》,要查检某个字,往往不知道它属于哪一部。《说文解字》的部首是文字学的部首,与后世检字法的部首不同。要想顺利地翻检《说文解字》,必须逐步熟悉《说文解字》的540部及汉字本身的构形。这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连刊定《说文》的徐铉也感叹说:“偏旁奥密,不可意知;寻示一字,往往终卷。”(《说文解字篆韵谱·序》)好在中华书局影印的大徐(铉)本《说文解字》后边附有部首检字和正文的检字,能够帮助我们解决不少问题。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通过《汉语大字典》来查检《说文解字》。凡是《说文解字》所收的字、所作的说解,这部大型辞书都收录了,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可供读者参阅。 (二)《说文解字》的构形体系 汉字发展到小篆阶段,其结构已经完全符号化了,这突出地体现在合体字上。在甲骨文中,图画性很强的会意字,到了小篆,或者将其拆散分别变成有音有义的构件然后重新组合,或者废弃不用另造形声字。这些字的构形特点是“据事绘形”,即根据词义以比形会意的方式分别造出一个个字来。这些字图画性强,符号性差;整体性强,分析性差;在字的内部,浑然一体,在字与字之间,缺乏整体的联系。这种造字方式是初级的,也是低能的。到了小篆,不仅已经完全抛弃了“据事绘形”的造字方式,而且对汉字体系中已经存在的这种字进行了改造。从甲骨文到小篆,这种图画性的合体字通过加强符号性,加强分析性,改造为由文字构件合成的会意字,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对甲骨文的形体进行更彻底的改造,变会意字为形声字。如“沫、何、队、囿”等字就属于这种情况。 汉字结构到小篆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定型化了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经过许慎的分析综合,体现在《说文解字》的分部及说解之中。我们要了解小篆字系,首先应该从《说文解字》540个部首入手,去研究、把握小篆构形的普遍规律。这540个部首三分之二以上是独体的文,也是小篆字系的文字构件,将近三分之一的部首是合体的字,可以进一步分解为若干个文字构件。 《说文解字》之所以把包括同体会意的不少合体字作为部首,是因为《说文解字》遵循文字学的原则,按字的意义来归部。因为《说文解字》要严格贯彻文字学的原则,所以尽管有些部统辖的字极少,甚至有些部连一个统辖字也没有,也要设立这些部首。《说文解字》全书共有36个部首没有统辖字,但是仍然在这些部首字下注明“凡某之属皆从某”。《说文解字》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小篆构形体系的完整。既然这些字有音有义,是最小的形体单位,并且绝大多数字曾经作为文字构件进入合体字担任形旁或声旁,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它们的构字功能。有些没有统辖字的部首字,即使只作形声字的声旁,如“燕”字,也应该承认它具备潜在的作为汉字形旁的能力。有些人之所以产生没有统辖字就不应该设立部首的想法,是因为拘守于检字法的原则,不了解《说文解字》的构形体系的缘故。 《说文解字》分部从分不从合,只要形体有别,哪怕意义完全相同,也要分为不同的部首。这个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许慎由于拘于形体,也有分部不当的时候。也有分得过于琐碎,把小于文字构件的笔画作为部首的情况。《说文解字》分部根据的是意义,所以在部首字下标明“凡某之属皆从某”,540部基本上坚持了这个原则,可是也有自乱其例的情况。 在《说文解字》的构形体系中,每个部首都有形、有音、有义,每个文字构件都有形、有音、有义,这标志着小篆字系已经发展为一个严整的、定型了的科学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小篆字系中,有时小于文字构件的笔画与文字构件形体相同。例如“一”这个形体,作为文字构件,是数字,表示最小的正整数,读yi(一声)。同样是“一”这个形体,如果并不表示最小的正整数,那么它就是小于文字构件的笔画。许慎对这两种情况基本上区分开了。对于独体的象形字,许慎有时也从正字法的角度去解释字形。这仅仅是就小篆的形体而言,只要我们认真对照一下小篆的字形就不难明白许慎的用意。有的搞文字学的人,竟据此痛斥许慎缺乏起码的常识。这真有点让人哭笑不得。我们并不是要迷信《说文解字》,只是说应该尊重前贤,尊重民族的文化遗产。 (三)《说文解字》的释义原则 《说文解字》是一部古文字字典,它按照文字学的要求解释本义,努力做到两个统一,即形和义的统一、文字和语言的统一。所谓形义统一,是说《说文解字》全面分析了小篆的构形体系,根据字形来解释文字的本义;所谓文字和语言统一,是说《说文解字》的释义是直接从文献语言中概括出来的,是与文献语言相符合的。 古人说:“许书之要,在明文字之本义而已。”所谓本义,指的就是体现在文字字形上的字义,它一方面反映出表彰文字初期的造字意图,另一方面又确实是在古代典籍中被使用过的词义。 小篆的字形反映的是文字的造义,古籍中的用例反映的是词的实义,在《说文解字》中二者大多是一致的,但是也有不一致的情况。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文字的造意和词的实义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尽管造意是以实义为依据的,但是它有时仅仅是实义具体化、形象化的说明,语言中被使用的实义要概括、抽象得多。因为《说文解字》要紧密结合字形说解字义,限于体例又只能用极简单的话来训释,所以就难免迁就造意。我们在理解《说文解字》的这种训释时,只需要除去那些形象的具体因素而加以进一步的概括,就能把字的造意和词的实义统一起来。 由于拘泥于字形,《说文解字》对造义也有解释得不够确切,甚至迂曲荒谬的时候。 总的来看,尽管《说文解字》对字义的训释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绝大多数释义是有文献语言作为根据的,是可信的。《说文解字》虽然没有自觉地在每个字下都引用书证,但是这并不是说,对这些字的训释是没有文献根据的。 由于《说文解字》的绝大多数训释是有文献作根据的,所以对字义的解释比对字形的解释可靠性要大。往往有这种情况,《说文解字》把字形解释错了,但释义并不错。 我们说《说文解字》中的绝大多数训释有文献根据,并不是说就可以迷信《说文解字》。由于时代的局限,《说文解字》的语言资料只能取自周秦文献,所收的文字不过是晚周、秦代以至汉代的字体综汇。至于甲骨文,因为出土很晚,许慎当然无从看见,就是金文也见得极少。这些都限制了他的眼界,在写作《说文解字》时出现遗漏和谬误之处自不能免。 我们在读《说文解字》时要坚持形义统一的原则,首先要了解、掌握小篆的构形体系及六书理论,此外还要注意学习一些古文字的知识,吸收古文字的研究成果,来补充、纠正《说文解字》。 我们要在读《说文解字》时坚持《说文解字》与文献相结合的原则,掌握古人提倡的“以字考经,以经考字”(陈焕《说文解字注·跋》)的训诂方法。 我们要学会利用《说文解字》的材料去解决文献阅读中遇到的问题,更准确更深入地解释词义,这就是“以字考经”。 (四)《说文解字》的说解方式 《说文解字》说解文字的一般格式是:首先解释字义,其次分析字形结构,然后根据情况补充其他方面的内容,如引经作为书证,用“读若”标音,等等。对于部首,都要标明“凡某之属皆从某”这样一句话,而对于部首所辖的字都要标明“从某”来呼应。“从”表示在形体上和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因为《说文解字》只解释字的本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列举一个义项,如果有必要说明另外的意义,则用“一曰”表示。大致说来,说解的次序是先解释字义,再分析字形,然后用说明形声字声旁及譬况读音的方法说明字音。 《说文解字》的释义方式,或者用词释词,或者用短语释词。用词释词,在训诂学上称作单字相训,又称直训。直训可分四种类型:第一种是甲词释为乙词,而乙词不采用直训方式进行解释;第二种类型是甲词释为乙词,而乙词又释为甲词,这在训诂学上称作互训;第三种类型是甲词、乙词、丙词同释为丁词,这在训诂学上释作同训;第四种类型是甲词释为乙词、乙词释为丁词,丁词又释为甲词,这在训诂学上称作递训。 以词释词的优点在于简洁明了,尤其是在沟通古今语言、对译通语方言方面更是其他释义方式所不能企及的。《说文解字》的用意在于把方言译成通语。直训的释义方式重在以易释难、以今释古、以通释别,系联了相互训释的各词之间的同义关系,展示了被释词所属的义类。直训的缺点是,对词义缺乏细致的分析,未能揭示出词的内涵和外延,对同义词只求其同,不求其异,不能使人了解到同义词之间的区别。 用短语释词,或用一句话、几句话来阐明词义的界限,对词所表示的概念的内涵作出阐述或定义,古人把这种训释词义的方式叫做下义界。《说文解字》给词下义界,简明扼要、准确生动,具备了现代字典的特点。 《说文解字》对于数目、度量衡、亲属称谓的解释和今天的解释毫无二致,这是因为古今的认识一致。对于其他事物,例如对动物、植物、昆虫等等,许慎尽管缺乏现代的科学知识,但是也能够从生活经验出发指出被释词的属别。比如“蚤”是一种昆虫,“雀”是一种鸟,许慎根据它们的生活习性分别释为“跄人跳虫”和“依人小鸟”。在《说文解字》中经常采用这种类别式的下定义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大类名的前面加上适当的限制或修饰成分。这种界说,一方面能够表现词的特点,另一方面还能够把这个词和邻近词区别开来。类别式的义界在《说文解字》中占很大比例。有些形容词没有适当的同义词不好互训,但是有相应的反义词,所以往往用否定语作注解。如“假”为“非真也”,“旱”释为“不雨也”。这样做既省事又明白。《说文解字》有时对词进行描写、比况式的说解。在《说文解字》中,对于实物、行为或状态,都可以描写或比况,至于对于历史和地理的叙述,也是一种描写,如释“馆”时叙述《周礼》,释“河”时叙述黄河的发源和流向。 从释词方式着眼,有直训和义界之分;从释词目的着眼,有义训和声训之分。如果释词的目的在于说明词的含义,这是义训。如果释词的目的在于说明词义的来源,即选用与被训释词音近义通的同源字来作训释词或主训词,这就是声训。义训可以选择直训和义界方式,如上文所述,声训也可以选择直训和义界方式。 以上情况是用训释词说明被释词的语源,前人称之为推因。还有一种情况,是用短语或一两句话来说解被释词,并在说解中指明被释词汇的语源。如“韩”释为“井垣也”,这是解释词义,而说解中的“垣”字与被释词“韩”在古音中既双声又叠韵(同属迎母元部),意义也相通,所以实际上许慎是以“垣”释“韩”的语源。我们把下义界时对被释词进行声训的训释字称作主训词。读《说文》的说解要特别留心找出主训词。有主训词而轻易放过,只能算读了说解的皮毛;找出了主训词,才算懂得了说解的精髓。主训词都有实义,大都处于说解中的关键位置,只要从音义两方面去和被释词比较,并不难找到。拿上述例子来说,“斐”释为“分别文”,“文”是主训词。“娶”释为“取妇也”,“取”是主训词。“潮”释为“水朝宗于海”,“朝”是主训词。“婢”释为“女之卑者也”,“卑”是主训词。这些主训词自然贴切地指明了被释词的语源。 有时《说文解字》的一条说解同时使用直训和义界两种形式,而目的都在于说明语源。如“媒”,释为“谋也”,又进而说明“谋合二姓也”;“山”释为“宣也”,又进而说明“宣气散生万物”。有时《说文解字》首先说明词义,然后论述其得名的由来。 在现代一般的语词词典中不进行语源的解释,这个任务由专门的语源学词典承担,而传统的训诂则既包括义训又包括声训。尽管声训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语源学的探讨,但是它所反映的古人对词义的语源学的解释有一些是可取的,我们在读《说文解字》的时候应该潜心体会,适当取舍。 《说文解字》分析字形结构有一套程式化的用语,简而言之,对于象形字多使用“象形”“象某形”“象某某之形”“从某,象某某”“从某,象某某之形”这些用语。 《说文解字》中除了指明“上”“下”二字为指事以外,对其他指事字的说解用语与对象形字的说解用语大致相同,多使用“象形”“象某某”“象某某之形”“从某,象某某之形”等语。比较特殊的说解用语是“从某,某……”例如:“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木部》)“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木部》)说解中的“一”是指事符号。 《说文解字》对于会意字最经常使用的说解是“从某,从某”“从某某”“从……某”“从某……某”;对于省形字使用“从某省,从某”“从某,从某省”这些用语。《说文》中的异体会意字绝大多数是合二体会意,其中“从某某”及“从某……某”的形式可以连读成文。 《说文解字》对于形声字的说解,多使用“从某,某声”“从某从某,某亦声”“从某某,某亦声”“从某省,某声”“从某,某省声”等用语。形声字多为一形一声,“从某,某声”是形声字最通常的形式。“亦声”字是声旁有显示语源功能的形声字,古人称为会意兼形声或形声兼会意。“从某省,某声”,说解的是形旁有所省略的形声字。“从某,某省声”,说解的是声旁有所省略的形声字。 六书反映在字的构形上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前四书。转注是给同义词造字的一种方法,除了在《说文叙》中许慎举出“考”“老”为转注字外,在正文中从未提及,我们初学《说文解字》可以不必深究。至于假借,因为是以不造字的方式来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所以许慎不可能指明哪一个字是假借,但是许慎指出了一些字的假借用法。许慎用“故为”“故以为”“故借以为”“故因以为”等用语说明假借义与本义存在着引申关系。在《说文·叙》中,许慎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也是把不给引申义造字仍用原字作为假借。后人讲假借比许慎又前进了一步,不仅讲引申本义的假借,而且讲纯粹借音的假借,而纯粹借音的假借最能体现假借的本质。 《说文解字》解释字音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对于形声字都注明“某声”“某亦声”“某省声”,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形声系统。把若干层次的主谐字和被谐字都系联起来,这就是汉字的形声系统。清代有很多人作过这种工作,其中严可均的《说文声类》最完整、系统。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打破了《说文解字》原有的分部,按照形声系统重新进行了编排。更值得提出的是段玉裁作《六书音韵表》,通过对《说文解字》形声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同声必同部”的理论。比如上述从“工”得声的字,以及从以“工”为声旁的形声字得声的字,都属于一个古韵部——东部(ong),这个发现非常重要。从此研究古音不仅可以依靠《诗经》《楚辞》等韵文,而且还可以借助于《说文解字》的形声系统。 《说文解字》解释字音的第二种方式是用读若比拟汉代的音读。许慎在世时还没有发明反切,当时注音使用譬况法,有的用一字拟音,有的用俗语注音,有的用方言注音,有的用成词、成语注音,还有的以义明音。在用譬况法拟音时大多用“读若某”,有时也采用“读与某同”的说法。 许慎著《说文解字》,多处引用孔子曰、韩非子曰、贾侍中(贾逵)说、刘向说、杜林说、扬雄说、司马相如说、谭长说、官溥说、王育说等来说解字形、字义、字音,以做到“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说文·叙》),对于有些文字形、音、义不清楚的地方,则标明一个“阙”字。 《说文解字》注释有三种特殊格式:一是合释联绵词。对于联绵词,《说文解字》将构成联绵词的那两个字放在一起解释,这说明许慎已经初步有了词的观念。二是“连篆为释”。《说文解字》的正篆是被注释的对象,但是有时候正篆一身二用,既作为被注释字,又作为注释字,要跟注文中的字连读。例如:“离,黄仓庚也”“参,商星也”,要读为“离黄,仓庚也”,“参商,星也”。本来《说文解字》收字每个正篆后附列一个隶书,后来把隶书删去了,又误把与正篆相同的第一个说解字也删去了,所以才造成这种费解的体例。三是“复句为释”。《说文解字》的释文一般是一个词、一个短语或一句话,但是也有两个词、两个短语的时候,我们把这种体例称为“复句为释”。《说文解字》在流传过程中,有的“复句为释”中间的“也”字被删掉了,使说解变得晦涩难懂,如果补上“也”字,恢复成“复句为释”,释文就显豁了。例如:“寻,绎(也)理也。”(《寸部》)“标,本杪(也)末也。”(《木部》)以上所讲到的后两个问题涉及到校勘。古书在流传过程中,不管是手抄还是刻版,都造成一些讹误。如果我们能够精心地体会《说文》的说解体例,自觉地订正讹误,不但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研读水平,而且还可以培养我们严谨的治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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