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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实际面积“缩水”如何维权?

 sc009 2013-10-09

三峡晚报讯 城区张先生:我去年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从宜昌某住宅小区预购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25平米,今年交房后发现实际面积只有116平米,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说按实际面积支付购房款就可以了,应如何维权?

市民律师潘爱国:关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现面积不符时,首先要看合同对面积不符的处理是否有专门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误差比例分别处理:当误差在3%以内(含3%)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当误差超过3%时,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你所购买商品房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超过了3%,此时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你已交纳的购房款及利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将面积误差3%以内部分 (所对应的面积为3.75平方米)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同时应双倍返还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 (所对应的面积为5.25平方米)所对应的购房款。 记者房晓芸

作者:房晓芸

netease 本文来源:荆楚网-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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