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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顶红

 白玉堂主 2013-10-12
古董 中有鹤顶红一款,其物宽仅寸余,外红内黄,质地似牙质而更细致,多作为各种小雕饰,允为古玩中的奇珍。这当然不是传说中牵机断肠的毒药,也不可能是丹顶鹤(japanese crane,grus japanensis)的头顶部分,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此物今日不经见,但数百年前的中国人并不陌生,史料中恒称为“鹤顶”,实为一种目前已濒临绝种鸟类的头胄部分。 这种鸟今多称为盔犀鸟。
  原产东亚热带雨林的盔犀鸟,因头胄质地坚实美观,而为人猎捕制成工艺品,并曾以进贡及贸易等方式传入中国,名之为鹤顶。鹤顶在元代已入中国,但广为国人所知则是郑和下西洋之后。因出产国多以为贡物,故典制不仅在贡国下列出,且还规定了正式的回赐价格。朝廷的官员多用于制杯、腰带等以资赏玩。明中叶后国力渐渐减弱,出产国不再进贡,因此鹤顶红逐渐变,因而更加贵重;至清初实施海禁政策,与产地贸易断绝,在中国遂至绝响。但因只见制成品而未睹活物,明人记述中有很多是凭成品猜测而出错的。 
    鹤顶最普遍之用是制带。前引《四夷广记》称“堪作腰带”、《咸宾录》称“为带最佳”皆显示品官以鹤顶制带的普遍。 依明制,品官服制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四种,用带不同。朝服、祭服用革带,定制一品用玉、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公服用腰带,一品用玉或花或素、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常服用束带,一品玉带、二品花犀带、三品金钑花带、四品素金带。
  这些正式的规定不能打折扣,特别是朝会时若不依制服用,难保不遭纠仪御史弹劾。但由于嘉靖帝多年不上朝,实际上既无朝会,廷臣随意穿戴遂无纠之者。服用朝、祭服的场合比较少,且仪典庄重,不可能随意为之,能乱出花样的,应该是公服的腰带及常服的束带。王士贞说:“世庙晚年不视朝,以故群臣服饰不甚依分。若三品所系,则多金镶雕花银母、牙质、明角、沉檀带;四品则皆用金镶玳瑁、鹤顶、银母、明角、伽楠、沉速带。”就此三、四品官所用带的质料比较看,似乎当时鹤顶的价值尚在牙质、沉檀之下,而与玳瑁、伽楠、沉速等相牟。
  明廷对四方贡物例有回赐,其实是变相的交易。鹤顶虽然不是经常有的贡品,但制度上亦须订定价格以为依凭,弘治间以钞价计,定其值是“一个一贯”,从这一规定可推算鹤顶的价格。就同一资料看,金每两值钞五十贯、银每两十五贯、牙质每斤五百文,那么,就“公告价”而言,每两金与五十个鹤顶等值、每两银值十五个鹤顶、一个鹤顶可换两斤牙质。 
      国人知道有这种鸟应该在元代之后。史料中,最早出现“鹤顶”一词,是元末汪大渊的《岛夷志略》。所记出产国有丹马令、吉兰丹、苏洛鬲、龙牙角质、须文答剌等。但没有说其以此为贡物。 
  而鹤顶作为贡物入中国的,最早可能在至元间。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二十八年冬十月)癸未,罗斛国王遣使上表,以金书字,仍贡黄金、象齿、丹顶鹤、五色鹦鹉、翠毛、角质、笃缛、龙脑等物。”《岛夷志略》有罗斛国,没有说它在哪里,只是说:“其田平衍而多稼,暹人仰之。气候常暖如春。”并且罗斛国所贡多为东南亚土产,故应位于南洋,多数学者认为在今泰国湄南河下游。罗斛国所贡的“丹顶鹤”很可能就是鹤顶,因为丹顶鹤产于亚洲东北,足迹罕至南亚,即使偶有迷鸟也非常少,不可能作为贡品。仔细品味文章的含意,用“丹顶”来形容“鹤”,表明也可能是以活物进贡。可能这件贡品前所未见,尚无专名,所以随便地称为“丹顶鹤”。到了顺帝至正九年,《岛夷志略》撰述“鹤顶”一词则已为其定名无疑。 
  而对它大量接触则在郑和下西洋之后,郑和随员巩珍的《西洋番国志》、马欢的《瀛涯胜览》,以及费信的《星槎胜览》等书中,都或繁或简地提到这种奇特的鸟类。正因为其头胄的特殊,出产国常作为贡品以入中国。 
  据《明史》记载,曾进贡过鹤顶的国家,只有浡泥、满剌加、榜葛剌三个而已。又说文郎马神产鹤顶,但没有说它曾贡。《明史》择要而记,不可能把所有的事详细记录。征之《明会典》,则曾以此为盔犀鸟的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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