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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艺术须拓展转型(艺坛走笔)

 红瓦屋图书馆 2013-10-13

  公共艺术的名称及概念,主要源自于一些发达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艺术的社会实践。公共艺术在国内的缘起,则是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城市化、市场化及国际化的快速演进,“城市形象塑造”、“城市营销”概念的兴起,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城市改造以及环境与景观设计的普遍需求。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期,国内的城市管理者和雕塑界习惯和热衷于“城市雕塑”的称谓,即采用纪念性(宣传性)或唯美(装饰性)的雕塑样式及手法,去占据、填充或点缀城市空间,其主要意向在于美化和塑造城市形象,同时在城市视觉空间中显现地域文化及商机,以及围绕于此的有关地方历史故事的铺陈(如大量出现的浮雕墙、民俗雕塑等),此类形式由宏大叙事的艺术方式逐渐转化而来。如今,各类纪念性雕塑在逐渐向着审美表现性、非利害性以及中性化的雕塑形态演化。此间,映现出中国公共艺术逐步向着经济社会中的大众文化、公益文化转化的历程。对于介入公共空间的艺术的“公共性”和 “与公众日常生活的关系”的关切,则逐渐成为中国公共艺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它们涉及当代公共艺术的文化价值核心,这也是艺术社会学理论及方法论的重要内涵。

  需要指出的是,“城市雕塑”的概念和属性,往往限于在城市空间中采用雕塑形式以实现其视觉符号及审美意象的表达,一般表现为纪念性、叙事性及地标性的语汇和空间特征。而当代公共艺术的基本概念及内涵,重在艺术创作或展示过程中的公共参与和公共精神的培育,同时强调艺术为当代社会和日常生活提供有益服务的理念。从而,当代公共艺术的形态和理念融会社会学、政治哲学、城市学和城市生态学,成为交汇的学科和文化领域,其作品形式、媒材和展现方式等均超出了传统美术门类。

  近十多年来,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文化艺术的多元化,中国的公共艺术在城市建设、地方再造、文化传承及生态文明等方面,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改良和进展。它们的表现形式和文化观念也较以前有了多样的发展与更为宽广的追求。同时,也应该看到,国内公共艺术的形式、理念和社会方法,在整体上尚显单调和褊狭,在认知上存在误区。其主要形式仍然是“城市雕塑”,而欠缺艺术形式和媒介手法的创新与开拓,即缺少与城市空间、文化及功能再造的融合,以及相关新技术、新语言、新观念的综合与跨界,诸如地景艺术、建构物艺术、光艺术、影像艺术、网络艺术等方式的有效介入与运用。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大量设立的城市雕塑,其目的主要来自各地城市管理者对环境的视觉美化、显示城市综合体在经济社会中的热闹景象,从而显现出由领导者决策及艺术家主导的审美意趣及价值含义,其中的艺术品质、思想高度及社会效应则是良莠不齐,喜忧参半。许多城市雕塑项目缺乏真正的公共参与,缺乏对于当地社会应有的互动与对话,往往既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又增添了许多无价值意义的“城市垃圾”。其基本问题在于欠缺公共艺术项目遴选的民主机制与程序、相关专家团体的协作和公众舆论的监督。由于欠缺专项建设资金、制度与法规的保障,使得名义上的“公共艺术”往往为少数决策者想立就立、想撤就撤,难以保证和促进国内公共艺术合理、健康和高水平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共艺术的发展而言,相关的制度与文化建设是首要的,毕竟公共艺术是民主与法制社会背景下的文化产物。

  从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向来看,当代公共艺术在城市职责和价值形态上均超越了纯艺术和纯美学的范畴,对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地方再造发挥着应有的功能价值,在营造公众日常生活环境及社会交往场所中具有重要意义。如艺术对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建构、建筑环境、景观营造、社会公共教育、历史街区振兴、社区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维护和城市公共设施设计等方面的介入,均成为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的重要体现。

  如果说近现代世界艺术史的重要特征是艺术从宗教和世俗文化走向自身的自觉与独立的话,那么20世纪中期以来的艺术,在很大的层面和意义上是从知识精英及纯艺术的领地走向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服务、为实现各种美好梦想的可能性提供动力或助力的艺术。因此,这也是当代中国公共艺术实践与理论转型的必然方向和价值维度。简要地说,城市公共艺术所营造的空间属性和话语内涵,应该注重对公众的接纳,利于公众的交流和多元文化的共融,适宜对当地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融入,追求场所塑造中的审美与使用功能的统一,注重艺术介入对于公共空间中的行为与心理的作用。这些原则性内涵的生成,是因为公共艺术是社会的艺术、生活的艺术和永远在动态中促进公共领域发展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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