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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截肢最美女教师跃升“副处”为何引是非?

 algernonye 2013-10-28

观点1+1:截肢最美女教师跃升“副处”为何引是非?

截肢最美女教师跃升“副处”为何引是非

背景:2012年5月8日,张丽莉在学校门口为救学生挺身而出,遭失控客车碾轧导致双腿高位截肢。张丽莉随即被称为“最美女教师”。近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对张丽莉等25名拟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张丽莉拟任市残联党组成员、推荐为市残联副理事长人选,级别是副处。

发表王传涛的观点:让具有优秀品质的人成为党政领导干部,是许多普通百姓的共同期望。在“德”的方面,张丽莉显然是符合条件的。但是,这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张丽莉就一定符合提任副处级干部的程序。张丽莉在一年之前,还是一名“临时工”。一年之后,她便由没有级别或是刚刚入编就升到副处级,难免让人疑窦丛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第八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这些程序,不知道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是不是都在严格执行?副处级官帽,算不算是一个馈赠品?这个副处级干部,是不是也是一种“马后炮”式的奖励呢?

小蒋随想: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行政奖励。双腿截肢的张丽莉,被推荐为佳木斯市残联副理事长,在官方看来“条件合适”。之所以是副理事长,一方面不会对正职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一定“养”着的意味。不管某些人是否微词,这样的安排恐怕都会实行下去。君不见,许多奥运冠军退役后都会回省市体育局当个副职,像张丽莉这种“最美”有这样的安置,不足为奇。至于是否符合提拔任职程序,人家可以说“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这是一种“规则”,也是一种现实。它可能让你心有不爽,但至少比那些毫无“亮点”,只靠有个好爸爸的“萝卜招聘”要强。

给“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发“官帽”不靠谱

2012年10月17日15:16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6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增选“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为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副主席。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张丽莉同志当选省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的重要意义。(10月16日东北网)

  女教师张丽莉,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这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见义勇为精神,值得学习和褒扬,称其为“最美女教师”,授予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将其树为学习典型,甚至给其较高的物资奖励,都是应该的。然而,“奖”给张丽莉一顶省残联副主席的“官帽”,显然有点离谱。

  首先,残联副主席是社会团体的一个领导职务,要按照干部提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群众推选、组织考察、参加竞选等程序。虽然张丽莉经过了大会推选,但是,她是如何成为残联副主席候选人的令人生疑,至少存在“拔苗助长”之嫌;同时,她能当选,缘于大会代表对其见义勇行为的敬佩,因此,其中掺杂了许多个人感情的“水分”。

  同时,“奖”给见义勇为者一顶残联副主席的“官帽”,可能会引起残联干部职工的众怒,认为救一个人就可以当领导,交通事故反而成了“伯乐”,这提拔任用干部的门槛也太低了。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只要见义勇为了,就可以被提拔当领导呢?因此,给“最美女教师”发“官帽”,其实是对她的一种“捧杀”,反而对她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提拔任用干部应人尽其才、知人善用,显然,“最美女教师”是否具备当好残联副主席的领导才能,还是一个未知数;要想其在有限时间里实现从勇气到智慧的“角色转换”,有点勉为其难。因此,与其让“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成为一个平庸的领导干部,不如让其回归见义勇为者的身份,成为群众身边的楷模。

最美女教师提副处的正常与不正常

王传涛

2013年10月25日09:09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王传涛:最美女教师提副处的正常与不正常

2012年5月8日,张丽莉在学校门口为救学生挺身而出,遭失控客车碾轧导致双腿高位截肢。张丽莉也被称为“最美女教师”。近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对张丽莉等25名拟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张丽莉拟任市残联党组成员、推荐为市残联副理事长人选。

“最美女教师”在成为“感动中国”人物,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等耀眼的光环之后,一个更加实际的官职正在向张丽莉挥手——佳木斯市残联党组成员、残联副理事长。对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这样的安排,许多网友表达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些网友认为,“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就应该得到这样的官级。而有些网友则认为,官帽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馈赠礼物。

在情感上,让具有优秀品质的人成为党政领导干部,是许多普通百姓的共同期望。在“德”的方面,张丽莉显然是符合条件的。但是,这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张丽莉就一定符合提任副处级干部的程序。众所周知,张丽莉在一年之前,还并没有所谓的编制,即是一名“临时工”。一年之后,她便由没有级别或是刚刚入编就升到副处级,难免让人疑窦丛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第八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这些程序,不知道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是不是都在严格执行?

质疑的不是张丽莉的任用资格是不是达到了标准,而是在质疑以下三个实际问题。一是,副处级官帽,算不算是一个馈赠品?这个副处级干部,是不是也是一种“马后炮”式的奖励呢?

二是,除了“德”之外,对于才,对于工作经验,对于新的岗位需要的新的工作能力,公众还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张丽莉在“德”的层面,自然无可指摘,但是,是不是拥有胜任残联副理事长的能力和才能呢?没有在残联工作过的她,能不能一开始就能适应这个工作岗位呢?

三是,官场用人有没有“看名人下菜”的嫌疑?正如当下的一些地方政协,如果这个地方出现了名人,比如“大衣哥”,比如王宝强,都很快被吸纳进了地方政协队伍,但是,他们有没有时间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有没有履行政协委员的能力,都是很大的问号。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或地方领导应当对“张丽莉的名气成分在此次提拔过程中占多少分量”有所解释。

每一个官位,都来自于公共权力的赋予,每一位官级,都应当为公共利益着想。即便是送给名人、好人,也应该有一定的合理程序。还是要强调,我们并不是在质疑张丽莉,而是更想问一问,我们的用人制度是否完全公平合理?王传涛(山东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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