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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习惯犹如鸡和蛋

 红瓦屋图书馆 2013-10-30
□刘志勤
  世上本无文化,只是习惯成自然,也就成了文化。纵观天下各国和各民族的所谓文化特征,虽然表现形式不同、千姿百态,然而,追溯其宗源,无不来自各自千百年留下来的习惯、习俗。我们在探讨文化问题的时候,就不能不涉及习惯这个议题。
  现在许多企业都会把自身的优点和特点宣扬为“企业文化”,一些新就业的年轻人也喜欢了解各家企业的文化背景,并把企业文化如何作为择业就职的条件之一。其实,说到底,企业文化只是一个噱头而已,真正属于企业本身的特有文化,实质上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企业,无论它如何宣传自己的文化有什么不同寻常的特点,均离不开这个社会、这个民族的属性和特有禀赋,诚实守信、负责和谐,应当是必不可少的内涵。然而,诚实守信,不是单纯靠后天培养形成的,最主要的还是靠“习惯”,靠多年养成的“自然”、“自觉”的品行和品性,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天生”的、生来具有的天性。可惜的是,这种“性本善”的习惯,遇到社会变革的冲击,受到金钱利欲的侵蚀已经发生了裂变,使原本善的习性披上了华丽的“文化”外衣,行走在当今社会上,一会儿扮成天使,一会儿又变成魔鬼。这就是当今企业文化给我们的双面教训。看看那些上市公司,哪家不是信誓旦旦表白自家的“企业文化”的道貌岸然之谦谦君子,然而从年报作假到虚报、瞒报家产、业绩,成为地道的欺政骗民的“企业文化”。这已经成为我们社会难以根治的顽疾。
  笔者在一本由德国工程师于1889年撰写的《中国的人和文化》一书中,就看到当时中国商界最为普遍的问题:如何做到诚实守信。作者在书中写道:中国商人没有签合同的习惯,各自的信誉就靠江湖传闻、人传口述而成;有的合同仅仅依靠击掌为约,只是多数有“中人”作保。这种商业习惯(也就是文化)令外商头疼不已,却也只能“入乡随俗”。合同文化,是随着经济的繁荣和贸易的迅猛发展,才逐步为中国商业界所接受。由此可见,只有当“习惯”发生了质变,才有可能升华到“文化”这个境界。凡事一旦冠以“文化”的头衔,就不再是街谈巷议之类的问题了。
  生活中由习惯演变为文化的例子屡见不鲜。例如过生日,在中国大多数地区认为在生日之前庆祝才吉利,生日之后就被看做厄运临头。可是在西方许多国家恰恰相反,生日的祝贺和送礼选择在生日当天,或在生日后的几天内,都会被视为友好和吉利之举。很显然,这些所谓的文化,都是来自不同的习惯而已,很难判断哪个更科学、更优秀。我们在看待不同文化的“表面表现”时,不必过度解读其他文化的高雅与否,更不能因为中国文化的与众不同,误认为中国的文化就是低人一等,自贬自愧,实在是没有必要。因为,文化不同,主要是由于习惯不同而已,没有谁优谁劣之分。但是,我们必须改变和抛弃我们的不良习惯,不让这些坏习惯恶变成“文化”,否则它们造成的危害就太大了。有些企业的恶行难改,就是因为在坏习惯初发之际未能斩草除根。习惯成文化,我们必须重视问题的严重性。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大,不同文化的碰撞和冲突、交融和互补,是无法避免的事情。我们要有一个平常心,善待不同文化,守好自己的文化阵地,把我们的好习惯发扬光大,使中华文化成为普世文化,应当不是难以实现的梦。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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