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威的树立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权威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政府的权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政府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二,我国政府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第三,我国政府讲信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第四,我国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起到了促进作用。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接受是区别有权威和无权威政府的标志。 有权威和无权威政府行使权力的结果是不同的。有权威的政府得到人民的信任和认可,造福于民;无权威的政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决策的科学性、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能力、履行职责的效果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等树立起来的。第一,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与政府权威紧密相连。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政府的权威也收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政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它的权威便得以树立和维护。第二,政府切实履行有效管理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能,树立起高效、廉洁和负责任的政府形象,就会得到人民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否则,人民就会感到不满和失望。第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德行操守,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 政府树立权威的具体措施:第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第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政府工作人员应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脚踏实地不断创新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第三,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们应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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