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身之法,约有一事:一曰眠食有恒①。二曰惩忿,三曰节欲,四曰每夜临睡洗脚,五曰每日两饭后,各行三千步。惩忿即余篇中所谓养生以少恼怒为本也。眠食有恒,及洗脚二事;星冈公行之回十年,余亦学行七年矣。饭后三千步,近日试行,自矢永不间断,弟从前劳苦太久,年近五十,愿将此五事立志行之,并劝沅弟与诸子行之。 余与沅弟同时封爵开府,门庭可谓极盛,然非可常恃之道,记得已亥正月,星冈公训竹亭公曰:“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皈。”此语最有道理,今亦当守此二语为命脉。望吾弟专在作田上用工,辅之以书蔬鱼猪、早扫考宝八字,任凭家中如何贵盛、切莫全改道光初年之规模。 凡家道所以可久者,不恃一时之官爵,而恃长远之家规,不恃一二人之骤发,而恃大众之维持。我若有福,罢官回家,当与弟竭力维持。老亲旧眷,贫贱族党,不可怠慢,待贫者亦与富者一般,当盛时预作衰时之想,自有深固之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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