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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太少,不是太多

 3gzylon 2013-11-03

争论太少,不是太多

已有 398 次阅读 2013-10-22 19:1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争论 意义

在网络上大侠们过招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有些人说这些争执往往起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有多少事是大事呢?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不正是从这些小事反映出来的吗?


孔子说:“其争也君子。”这说明孔夫子是不反对争执的,但他要求人们不要有小人之争,他要的是君子之争。君子之争有两个内涵:一,君子所争之物:是非;二,君子之争之手段:规则。人们争利,是君子还是小人?争正当的利,就是君子,争不正当的利,就是小人。用正当的手段争,就是君子;用不正当的手段去争,就是小人。正当的利为“是”,不正当的利为“非”。所以,君子争是非,并不是说君子不争利,利与是非不是同一逻辑层面的东西,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而是互相包含的关系,利中包含着是非,君子争利,也是争利中的是非。比如,国家人民之利,就为“是”,贪官污吏奸商之之利,就是“非”;个人合法权利,就为“是”,不合法之利,就是“非”。维护个人的合法权利,在儒家看来,就是君子维护正义,而不是小人争利了。


有人说,儒家文化不适应市场经济,不适应竞争的年代,这是误解,儒家不反对竞争,和谐的也未必是儒家,儒家是非常具有竞争性的学派,只不过它特别注意竞争手段的合乎道德,于是儒家特别着力为竞争制定规则——它反对无规则的争。儒家特别强调程序正义,所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种精神,非常现代,非常重要。


出于意气的争,是儒家反对的。孔子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把这种出于一时意气的无原则之争,看成是人的迷惑。孟子把“好勇斗很, 以危父母”看成是五不孝之一。荀子说“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室家立残,亲戚不免乎刑戮,然且为之,是忘其亲也;君上之所恶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为之,是忘其君也。……人也,忧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则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


儒家三巨头都反对这样的意气之争。因为这样的争执没有价值,反而要伤害价值。文明的人,尽量不要卷入意气之争。文明的社会,要尽量减少这样的义气之争。

 

原则上的事,事关基本权利的事,不能老是提倡忍让,因为忍让就是让渡权利。如果一个国家搞得人民习惯性让渡权利,既鼓励了坏人,容易形成恶人得势好人憋屈的社会氛围,更糟糕的是,还可能导致权力无限膨胀,损害人民利益,不利于建立服务性政府,损害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直言之,人民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在为国家进步做贡献,就是爱国。而那些鼓吹“爱国”而主张牺牲国民利益的人,其实是在“害国”,因为按照他们的主张建设出来的国家,不能保护人民的权利,人民不会幸福。爱国,就是要把祖国爱成一个人民生活在其中觉得自由而幸福的国家。


中国社会在明清以后,进入非常黑暗的专制时代,面对强大的体制,人们颇感个人的渺小,反抗往往只会加重自己的损失和伤害。于是形成了类似于“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忍字头上一把刀”等等犬儒哲学、奴隶哲学,国民性也因此有了更多的负面的东西,严重地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气质,并导致国穷民弱,中国整体上的落后于世界,就是在明代中期开始的,我们要好好反省这种体制的后果,反省这种强大体制对人民自由空间的挤榨所导致的民族悲剧——鸦片战争失败的祸根,可以追溯到明朝的集权体制。

在这样的集权体制下,人民无奈之下的“不争”而忍让,是我们今天要否定的。


在今天的中国,争论还是太少,不是太多,开明的文化群体应该创造环境让人争论(前提是有意义的争论),而不是打压言论和进言者。不计原则,维护团结的论调只能把我们这个团体拖入深渊。希望向王、闻这样掐架的大牛、院士、教授们越来越多,一潭死水不可能促进体制的进步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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