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易传 卷 下 【水案,四库本八宫卦如下: 干 姤 遁 否 观 震 豫 解 恒升 剥 晋 大有 井 大过 随 坎 节 屯 旣济 革 艮 贲 大畜损 丰 明夷 师 睽离 中孚 渐 坤 复 临 泰 大壮 巽 小畜 家人 益无妄 夬 需 比 噬嗑 頥 蛊 离 旅 鼎 未济 兑 困 萃 咸蹇 蒙 涣 讼 同人 谦 小过归妹】 京氏易传卷下(终)
附录一:纳音说,钱大昕《【研/手】经室集》。 附录二:《京氏易传》非常规体例
纳音说(钱大昕) 六十甲子,纳音所属五行,沈存中《笔谈》、陶九成《辍耕录》皆箸其说。然所引者仅唐以后之书,又多傅会,难信。予蓄疑有年,适读《抱朴子》云:"按《玉策记》及《开名经》,皆以五音六属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属庚,卯酉属己,寅申属戊,丑未属辛,辰戌属丙,己亥属丁。一言得之者,宫与土也。三言得之者,征与火也。五言得之者羽与水也,七言得之者商与金也,九言得之者,角与木也。" 《玉策记》《开名经》乃汉魏人所著,始知纳音果是古法。而所谓一言三言五言七言九言得之者,犹未晓其何义。丁酉冬至前五日,偶往娄东舟中,携《抱朴内篇》,反复思之,忽得其解。 葢纳音之原,实出于纳甲。纳甲者以十干配八卦,干纳甲壬,坤纳乙癸,震长男而纳庚,巽长女而纳辛,坎中男而纳戊,离中女而纳己,艮少男而纳丙,兑少女而纳丁。又以十二支配八卦,干纳甲子壬午,坤纳乙未癸丑,震纳庚子午,巽纳辛丑未,坎纳戊寅申,离纳己卯酉,艮纳丙辰戌,兑纳丁巳亥。京君明、干令升之徒用以说易。春秋传周史筮陈敬仲,得观之否,知其当代姜姓有国。先儒谓六四辛未土为羊,巽为长女,故曰姜。则布干支于八卦,古法己有之矣。 纳音者又以六十甲子配五音,三元运转,还相为宫,而实以震巽坎离艮兑六子所纳之干支为本,五音始于宫。 宫者土音也,庚子庚午,辛丑辛未,戊寅戊申,己卯己酉,丙辰丙戌,丁巳丁亥,乃六子所纳之干支,故为五声之元,于行属土,于音属宫,所谓一言得之者也。 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丙寅丙申,丁卯丁酉,甲辰甲戌,乙巳乙亥,于行属火,于音属征。 戊至庚,己至辛,丙至戊,丁至己,甲至丙,乙至丁,相隔各三位,故曰三言得之也。 丙子丙午,丁丑丁未,甲寅甲申,乙卯乙酉,壬辰壬戌,癸巳癸亥,于行属水,于音属羽。 丙至庚,丁至辛,甲至戊,乙至巳,壬至丙,癸至丁,相隔各五位,故曰五言得之也。 甲子甲午,乙丑乙未,壬寅壬申,癸卯癸酉,庚辰庚戌,辛巳辛亥,于行属金,于音属商。 甲至庚,乙至辛,壬至戊,癸至巳,庚至丙,辛至丁,相隔各七位,故曰七言得之也。 壬子壬午,癸丑癸未,庚寅庚申,辛卯辛酉,戊辰戊戌,己巳己亥,于行属木,于音属角。 壬至庚,癸至辛,庚至戊,辛至巳,戊至丙,巳至丁,相隔各九位,故曰九言得之也。 土之音至微,火水则稍有音矣,金木则音渐着矣,土一,火二,水三,金四,木五,此五音由微而着之序也。数始于一,言一言者宫也,土音也,乃以为音母。隔八位而复得本母,三八二十有四而嬗于金,以商为母,金嬗于火,以征为母,火嬗于水,以羽为母,水嬗于木,以角为母,其相生递转之序,皆与宫音同。凡六十甲子再终,百有二十而复于始,还相为宫,循环无端,要皆本于纳甲,而用六子不用乾坤,犹之八卦方位以震兑坎离居四正,而乾坤退居无事之地也。 沈存中所推"娶妻生子,隔八相生"之说,葢己略见一斑,而未明乎立法之原,意谓扬斩自甲子始,不知其实始于庚子午也。于《易》蛊之彖曰:"先甲后甲",巽之五曰:"先庚后庚",甲者纳甲之始,庚者纳音之始也。谁谓纳音非古法哉。若陶九成所引诸说,支离穿凿,不合于古,儒者所不道也。
《抱扑子·内篇》相关文本: 抱朴子答曰:"按《玉策记》及《开名经》,皆以五音六属,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属庚,卯酉属己,寅申属戊,丑未属辛,辰戌属丙,巳亥属丁。一言得之者,宫与土也。三言得之者,征与火也。五言得之者,羽与水也。七言得之者,商与金也。九言得之者,角与木也。" 若本命属土,不宜服青色药;属金,不宜服赤色药;属木,不宜服白色药;属水,不宜服黄色药;属火,不宜服黑色药。以五行之义,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刂木故也。若金丹大药,不复论宜与不宜也。 一言宫。庚子庚午,辛未辛丑,丙辰丙戌,丁亥丁巳,戊寅戊申,己卯己酉。 三言征。甲辰甲戌,乙亥乙巳,丙寅丙申,丁酉丁卯,戊午戊子,己未己丑。 五言羽。甲寅甲申,乙卯乙酉,丙子丙午,丁未丁丑,壬辰壬戌,癸巳癸亥。 七言商。甲子甲午,乙丑乙未,庚辰庚戌,辛巳辛亥,壬申壬寅,癸卯癸酉。 九言角。戊辰戊戌,己巳己亥,庚寅庚申,辛卯辛酉,壬午壬子,癸丑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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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氏易传》体例: ◎分气候:分与内外二象,各得其半。三十六者,三十六候,二十八者,二十八候。每候五日。如气候三十六,则内外各得十八候,主九十日。气候二十八,则内外各主七十日。气候分数,取自卦主节气多少,十节则二十八,十二节则三十六。 ◎节气:即消息卦,主卦时多少,多则十二节气,少则十节气。 ◎月建:干、坎从初爻起建,其余六十二卦从世爻起建。月建地支值节气:子大雪,丒大寒,寅立春,卯春分,辰清明,巳小满,午芒种,未大暑,申立秋,酉秋分,戌寒露,亥小雪。 干起甲子,坤起甲午,震起丙子,巽起辛丒,坎起戊寅,离起戊申,艮起庚寅,兑起乙卯。 ◎积算:从世爻起算。 干起巳,坤起亥,震起巳,巽起午,坎起未,离起丑,艮起寅,兑起申。 ◎卦身:以世爻为身。 ◎五星:敷于六爻。 镇星【土星,土】,太白【金星,金】,太阴【水星,水】,岁星【木星,木】,荧惑【火星,火】。五星按八宫周行六十四卦,周而复始。
◎二十八宿:入世爻积算。从干宫参宿起,按八宫周行六十四卦,周而复始。星官二十八,用"日月五星七政"属性,依次为木金土日月水火。 京氏星宿口诀:
干土参,坤水星。 震木角,巽土虚。 坎金牛,离木室。 艮火胃,兑金参。 "干土参"即干宫镇星、世爻参宿。五星按相生次序循环,二十八宿周而复始。如干宫一世卦媾,即用金星、世爻井宿,二世卦遁即用水星、世爻鬼宿。 【参《五行大义·七政四余》】 ◎三十六、二十八:从世爻起,自下而上,看当何爻何位,合诸例,算吉凶。参"分气候"条。 ◎天官地官:参注文。 ◎动爻、变爻:《易林补遗》:"第六爻为宗庙,纵动不变。一爻动则变,乱动不变。"可以参考。笔者以为:动爻者,二五也。其余乱动。 ◎贵贱有等:初爻元士,二爻大夫,三爻三公,四爻诸侯,五爻天子,上爻宗庙。其中又分阴阳,阳贵阴贱。 ◎六甲孤虚法:后世旬空法。依据《史记·龟策列传》《正义》:"岁月时孤虚,并得上法也。"可知魏晋时期,孤虚法用于四柱。为什么名曰孤虚呢?虞翻说:"坎月离日,入在中宫,其处空虚。"十日一旬,一旬之内,二支无配偶者,为之孤。所对冲者,为之虚。孤者入中央,配戊己土。 卜筮所云空亡,以支孤无干,故名为空亡。亡者,无也,无干故亡。所对者全虚,故云空也。对照下表,可知后世用"孤"为空亡,"虚"意指缺少对冲。缺少对冲,何以为虚?盖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金如空,则木亦弱;水如空,则火不旺。
旬 孤 虚 空亡 甲子旬中无戌亥,戌亥为孤,辰巳为虚。水土半空亡。 甲戌旬中无申酉,申酉为孤,寅卯为虚。金气全空亡。 甲申旬中无午未,午未为孤,子丒为虚。火土半空亡。 甲午旬中无辰巳,辰巳为孤,戌亥为虚。火土半空亡。 甲辰旬中无寅卯,寅卯为孤,申酉为虚。木气全空亡。 甲寅旬中无子丒,子丒为孤,午未为虚。水土半空亡。
六甲孤虚法,主要用于五行推算王相休废。 ◎爻位关系:乘承比应。四者,以近为贵,不利远者。如初爻应四爻,不如三爻承四爻也。中正之位,二、五。另外尚当知卦象例:反对、彷通、之正。爻位关系当与卦象合看,此其大者! 六合:初爻、上爻地、天,中四爻为后天四正方位【北、东、南、西】。 ◎爻位之象:参《周易尚占》。 ◎升降:三爻与上爻关系。三爻阴、上爻阳,则为阴升,反之则为阳升。三爻、上爻皆阴,则阴极阳升,反之则阳极阴升。此法专言阴阳灾异,可参《稽览图》。 ◎纳音:京氏纳音,有阴阳之分。人之年命纳音,皆得父母之气以为先天。 纳音口诀:天干:甲乙锦江烟,丙丁没谷田,戊己荧堤柳,庚辛挂杖钱,壬癸林锺满,甲子纳音存。 地支:涧溪常流天泉水【水】,劈炉覆灯朕下山【火】。桑松大杨留平地【木】,海波白沙剑拆穿【金】,避尘沙路驿屋里【土】,闲掐五指纳音玩。 纳音数:水火木金土老数:53971。 口诀:纳音醉人老,吾散酒气矣。 ◎长生十二宫:受气,胎,养,生,沐浴,冠带,临官,王,衰,病,死,葬。 摘自《五行大义》: 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 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 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金,受气于寅,胎于卯,养于辰,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未,临官于申,王于酉,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 水,受气于巳,胎于午,养于未,生于申,沐浴于酉,冠带于戌,临官于亥,王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 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畏不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妻,于义为合,遂葬于辰。 《龟经》云:土,木动为辰土,火动为未土,金动为戌土,水动为丑土。又云:甲乙寅卯为辰土,丙丁巳午为未土,庚辛申酉为戌土,壬癸亥子为丑土。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并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盖卜筮所用。 ◎王相休废:休王之义,凡有三种。第一,辨五行体休王,第二,论支干休王,第三,论八卦休王。各以天时论之。 ◎刑德:子午分行,谓冬至后当用畜养,水土为德。夏至后天气刑杀,人事亦应之,金火用事。一日之中亦复如是。卯酉刑德合门。【参《五行大义》】 ◎重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能君子者,重感可直断。 ◎不可渎:卜筮不可渎,渎则不告。故不诚则不灵。断他人之卦,先断其人。其人非君子,虽谋不成。张载曰:"易为君子谋,无为小人谋。"故殷人虽卜得吉,神弗福也。 ◎卦虽不好,世爻遇所克为应,应爻至乃吉。 ◎六神:《京氏易传》虽不用六神,然而有天官地官,天官透出,即是六神。但天官地官用法,较六神复杂。所以,六神应该有别种用法,当论其生克王相,本质与天干阴阳、王相休废同。传统六神所主吉凶,当与诸多卦例合观判断。 六神起例:甲乙起青龙【木】,丙丁起朱雀【火】,戊起勾陈【土】,己起螣蛇【土】,庚辛起白虎【金】,壬癸起玄武【水】。
2)以下文字,似乎另有奥秘,仍要细细参详: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数以成。 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余有一日,名曰闰余。初爻十日为上旬,二爻十日为中旬,三爻十日为下旬。三旬三十,积旬成月,积月成年。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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