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是在天主前赦免已蒙宽恕罪过的暂罚。 ◆大赦分全与有限大赦,全大赦免除罪过应得的全部暂罚,有限大赦免除罪过应受的部分暂罚。 2 为得全大赦的要求 (一)执行全大赦所指定的善工 (二)同时当完成的三条件 (1)办妥当告解(可在前后二十天内完成,一次告解可获取数个全大赦) (2)善领圣体(在当天完成) (3)按教宗意向祈祷:可念天主经、圣母经一遍(在当天完成) (三)弃绝任何犯罪的倾向 3 炼灵月(1-8日)为得全大赦需完成的善工 (一)11月1-8日,教友至墓地为亡者祈祷,每日可得全大赦。 祈祷方式或经文不限。 (二)11月2日追思已忘者节,朝拜圣堂,可得全大赦。 朝拜圣堂时,在该圣堂内念天主经、宗徒信经各一遍。 【注意】 i. 以上两项所得大赦,均可出让于炼灵。 ii. 全大赦,一日只能得一次。临终大赦例外。 4 信友按一般规定可藉以获得大赦的善工 (一)得全大赦的善工 (1)阅读圣经:若有需要,可由他人协助或借助视听工具。(须至少持续半小时,否则只可获有限大赦) (2)诵念玫瑰经。〔须连续地诵念(若间断地诵念,获有限大赦)及默想其中五端奥迹,并可 ○1.个别地或集体地,在圣堂(church)或小堂(oratory)内诵念;或 ○2.与家人、修会团体、善会一起诵念,或在一般信友聚会时诵念。〕 (3)苦路善工。〔可个别地或集体地,在正式设有苦路十四处的地点履行这善工。参与者——或起码主礼者——应由一处移步至另一处。默想主的苦难圣死已足够,但不必就苦路每一处都作专题默想。不便亲身参与这项善工的信友,可至少一段充分时间(例如,十五分钟),虔诚地默想有关主耶稣的受难始末,以代替苦路善工。〕 (4)参与圣周五「纪念救主苦难」的礼仪,并虔诚地朝拜及亲吻苦像。 (5)参与惯常在圣体大会(Eucharistic Congress)终结前举行的隆重圣祭礼仪。 (6)朝拜圣体(须至少半小时,否则只可获有限大赦)。 (7)参与圣周四「主的晚餐」弥撒后的「恭移圣体」隆重礼仪,并虔诚地咏唱或诵念「皇皇圣体」颂。或:在基督圣体圣血节,在圣堂内或外面,参与圣体游行。 (8)初领圣体,或参与初领圣体的礼仪。 (9)司铎于晋铎后主持首祭,或信友虔诚地参与该项首祭。 (10)司铎在晋铎二十五、五十、六十及七十周年当日,在主前重新承诺忠于铎职,或信友参与上述周年庆典礼仪。 (11)于下列日期前往有关圣堂祈祷片刻,终结时念天主经及信经各一遍: - 圣堂或祭台的祝圣周年 - 堂区圣堂的主保庆节 - 在八月二日到某堂区圣堂或主教座堂 - 在某修会或传教会已列圣品会祖的庆节,前往其辖下圣堂或小堂 (注:信友到圣堂或小堂祈祷的时间,可在上述指定日期前一天的正午,至指定日期当晚子时之间。) (12)参与为期至少三整天的退省。 (13)虔诚地参与普世教会指定为某项信仰主题(例如,为推广司铎及修会圣召、为病人及长者的牧灵服务、为加深青少年的信仰及帮助他们度圣善的生活等)而举行的庆祝活动。(为上述意向祈祷者可获部分大赦。) (14)在耶稣圣心或圣家的圣相或圣像前,采用认可的经文,诵念(若可能,由司铎或执事主礼)「奉献家庭于耶稣圣心」祷文或「奉献家庭于圣家」祷文。(若是项奉献为首次,可获全大赦,若为奉献周年,则可获部分大赦。) (15)在基督君王庆节,公开诵念「奉献人类于基督君王」祷文。(在其它场合诵念,可获部分大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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