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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009烟草行业大事记

 心语无语 2013-11-13

19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成立。

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烟草专营后有关财政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2月21日,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联合通知,决定将全国烟叶收购、卷烟生产和批发销售业务从1982年3月1日起划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

3月,国务院任命李益三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经理。1984年4月17日,国务院任命其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5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对计划外卷烟厂调整意见的报告》,指出对在国家计划之外办的小烟厂认真整顿,大部分要予以关、停、并、转,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城乡居民手工卷烟要坚决予以取缔。

5月18日~27日,首次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12月2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卷烟和酒的工商税上划后有关财政体制结算办法的通知》,规定从1983年起将卷烟、酒两种产品的工商税划为中央财政收入。

1983年,郑州烟草研究所在云南楚雄卷烟厂进行打叶复烤生产线的工业性试验并建成中国第一条打叶复烤生产线。

1月28日,国务院批复设立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8月1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坚决制止卷烟降价竞销的报告的通知》,制止卷烟盲目生产和降价竞销。

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自198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并确定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

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复文同意将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5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

5月,国家科委批准中国烟草总公司加入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

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当前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明确把烟草公司办成经济实体,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统一管理和经营,要求各地烟草公司在1984年底以前全部上划完毕。关停未列入国家计划的烟厂,从1985年1月1日起烟草行业进出口业务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9月10日,国家局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85年12月,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完成烟草机构的上划工作。

1986年,全面推行烟叶购销合同制,实行“以销定购,以购定产”的原则。

3月4日~11日,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张劲夫、财政部长王丙乾到会。会议制定了烟草行业的“七五”计划。

9月4日,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成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家中外合资卷烟企业。1988年10月28日正式投产。

9月29日,国务院任命江明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1987年,全国烟草行业共实现税利170亿元,首次跃居各行业之首。

1988年4月28日,国家局发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制度。

11月30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关停计划外烟厂的通知》。

12月5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

12月30日,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美国赫斯特·塞拉尼斯公司合资兴建的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烟用醋酸丝束生产厂,是烟草行业最大的合资企业。

12月,经国务院同意,劳动部、财政部批准,中国烟草总公司从1988年起在烟草系统国营工商企业中,全面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

1989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云南昆明卷烟厂。

1990年1月5日,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任命寻兴华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视察华美卷烟公司。

1991年1月,海南宝路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在海口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集技工贸为一体的香精香料公司。

2月23日~29日,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烟草行业“七五”期间取得的成绩,提出“八五”期间工作的基本思路,指出烟草行业处在历史性的转折时期。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标志着中国烟草行业从此走上依法治烟的轨道。

7月3日,中国卷烟滤嘴材料公司和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与意大利费尔特高公司于1991年2月在京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并经对外贸易部审查批准生效。这是中国烟草总公司首次向国外输出技术。

8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等到国家局机关现场办公,提出“限产压库”的方针。

8月21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局对计划外烟厂处理意见,同意计划外烟厂保留19家,合并保留11家,转产3家,关停17家。

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烟草总公司决定全面放开卷烟三级批发和零售价格。

1992年8月1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文规定,烤烟40级国家标准《GB2635-92》自1992年9月11日起实施,原烤烟15级国家标准同时作废。后推迟到1996年执行。

11月,国务院批准烟草行业出台两项改革政策:一是为解决卷烟工业政策性亏损,调低卷烟产品税率;二是放开卷烟出厂价格和调拨价格。

1993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

4月19日,国务院决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

4月29日,国家局发出《关于印发〈关于组建烟草企业集团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8月,国家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的《放开烟叶调拨价格的实施办法》出台。

11月26日,第一家省级烟草集团——上海烟草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成立。

1994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4月29日,中国卷烟批发市场在北京建立,这是中国烟草行业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8月13日,上海卷烟厂通过上海《GB/T9002-IS9002质量体系——生产和安排的质量保证模式》认证。成为全国烟草行业通过达标认证的第一家企业。

8月,国家局在重庆召开卷烟销售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卷烟销售批发网络建设,推行送货制的意见。

10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四川涪陵卷烟厂。

1995年3月3日,全国卷烟生产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开展降低卷烟焦油含量工作,全面推进实施“降焦计划”。

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月26日~30日,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总结“八五”经验,确定“九五”发展思路。

10月22日,国务院任命倪益瑾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2000年8月3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其兼任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1997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23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国家局下发《关于全国城市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城市卷烟零售商户纳入烟草行业卷烟销售网络。1998年6月,下发《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管理规定》,将农村卷烟零售商户纳入烟草行业卷烟销售网络。

11月24日,中国工程院行文通知著名烟草专家朱尊权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1998年烟叶种植和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烟草行业自1998年起,用三年时间消化烟叶库存100万吨,以确保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1998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7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对烟叶收购继续实行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政策,取消各种形式的价外补贴,提高全国平均收购价,降低烟叶农特税税率,将卷烟消费税改为差别税率。

1999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产烟区划分为五个价区,并根据“优质优价,适当拉开各价区等级差价”的原则,确定各价区的烟叶收购价格。

2月5日,红塔集团长春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揭牌仪式在长春举行。这是我国烟草行业首例跨省企业兼并。

2001年1月1日,烟草系统正式启用卷烟准运证网络管理系统。8月1日,正式启用烟机和烟用物资准运证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网络化管理。

2002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委员会任命姜成康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7月4日,国务院任命其为国家烟草专卖局长。

9月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其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局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就卷烟打假刑事司法研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是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依据。

4月3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成立,率先实现工商分开,成立了全行业首家省级中烟公司。

2004年1月1日,中国取消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3月23日~25日,全国烟草行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提出全力打造“数字烟草”。

7月15日,中国烟草博物馆在上海开馆。博物馆陈列有关烟草文物、文献等展藏品16万件,当时为国内外规模最大的烟草博物馆。

11月1日,国家局下发《关于调整兰州卷烟厂等8家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标志着烟草行业工商管理体制分开工作全面完成。

2005年5月12日,国家局印发《关于在全国烟草行业开展“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拉开行业共同价值观建设的序幕。

5月13日,国家局党组印发《关于印发〈中国烟草企业文化建设纲要〉的通知》。2007年、2009年,国家局又先后发布了《烟草行业文化架构体系》、《烟草行业企业文化评价体系》。

6月9日,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大会在石家庄举行,标志着中国烟草行业第一家以名优品牌合作为纽带进而实现战略重组的探索成功。

10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启动仪式”。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

12月2日,国家局印发《关于开展烟草多元化投资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对行业多元化投资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2006年,中国烟草行业全面停止了CFC-11的消费。2007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机构向国家局颁发了“淘汰全氯氟烃/哈龙贡献奖”。

4月30日,国家局下发《关于印发〈中国卷烟品牌发展纲要〉的通知》,提出在未来5年内以“百牌号”为基础,着力培养10多个全国重点骨干品牌。

6月,“大丰收”作为国家局首次开发、推出的低价位卷烟共享品牌率先在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卷烟厂、南京卷烟厂、常德卷烟厂、阜阳卷烟厂5家卷烟生产企业投产。

7月20日,《中国烟草通志》首发式在北京举行,它是中国有史以来出版的第一部烟草通志。

2007年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并2007年3月7日正式实施。

9月30日,国家局、总公司印发《关于省级工业公司建立董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10月24日,国家局印发《关于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指导意见》。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5月,国家局、总公司印发《关于卷烟工业跨省联合重组工作的指导意见》。

6月5日,中式卷烟品类构建与创新研讨会在武汉召开,启动中式卷烟品类构建与创新的系统工程。

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0月,国家局、总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全面启动。

2009年1月1日,中国烟草行业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全面更换卷烟包装标识,规定卷烟包装标识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对于2009年1月1日前生产、2009年1月1日后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卷烟产品不视作违规卷烟产品。

1月13日~15日,2009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为继续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姜成康局长代表国家局党组做题为《坚定信心、主动应对、扎实工作,努力保持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烟叶防过热、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作为主要任务。

2月23日,国家局、总公司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总结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和行业16家省级局(公司)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月~8月,行业39家直属单位及所属企业、单位以及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烟机集团公司、中烟实业和16家省级局(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至此,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加紧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

5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提高各类卷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另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卷烟批发价格不提高,增加税收部分由烟草行业自身消化,不增加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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