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及复工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况: 1. 2. 3. 4. 5. 总监理工程师对复工的处理: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一般要根据实际工程延期和费用损失,并通过协商给予承包单位工期和费用方面的补偿,所以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发生的实际情况以备查。 2.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承包单位申请复工,除了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外,还应报送针对导致停工的原因而进行的整改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后,应尽快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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