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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指间飞歌 2013-11-22
浅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发布日期:2013-11-22  ]
方玲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举行宗教仪式、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包括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由于涉及到宗教信仰、历史建筑、香客游客等因素,宗教活动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惨重、影响重大。有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生命受到威胁;有的导致古建筑、重要文物被毁,无法弥补或复制;有的宗教圣物遭到损毁,伤害了群众宗教感情等等。由此可见,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宗教活动场所发生火灾,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通过对宗教活动场所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分析,主要有三大类消防安全隐患。

  (一)容易诱发火灾因素

  1、耐火等级低。很多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结构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历经上百年的日晒风吹雨淋,造成建筑木质腐蚀、干燥、疏松,含水量远远低于一般自然干燥的含水量(约在12-18%之间),成了全干材,耐火等级为三、四级。同时建材又多选用油脂含量高的柏木、松木、樟木等优质木材,表层涂有大量的油漆涂料。场所内部多悬挂经幡、帐幔、伞盖等易燃物,有的场所周围有临时搭建的商铺等易燃建筑,还有农村偏远的场所用柴草来生火做饭、取暖,这些可燃物、易燃物,都增加了引发火灾的危险系数。

  2、宗教用火多。宗教活动经常要以火的形式表达,主要有焚香烧纸、燃点蜡烛、供龛上的植物油灯,有的场所还要举行烟火、灯节等大型用火活动。此外,还有定时举行的庙会、临时性的超度道场等宗教用火活动。这些宗教用火无形之中埋下了众多火灾隐患。

  3、用电不规范。在用电方面,一些建造年代久远的庙宇、教堂未能同步规划设计用电设施,大量的线路直接从可燃的木结构上敷设,未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私接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基督教堂中,为了营造传讲“圣经”的灯光效果,大多数教堂都设置了一个小型舞台,舞台内大量使用可燃布料和大功率照明灯具,为发生火灾埋下了祸根。还有场所在新建、移建、改建和扩建等基建工程中,对切割、焊接等工序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火灾。

  4、避雷设施少。很多宗教活动场所座落在深山老林中,或在公园景区内,地处雷击多发区,一般都有较高的台基,屋体高大耸立,周围古木参天,接触点高,木质干燥,且避雷设施少,极易引起雷电火灾。

  5、其他因素。主要是柴草堆积时间过长引起的自燃,集会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品引起的爆炸,以及人为因素如乱扔烟头、小孩玩火、报复纵火、放火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二)火灾扑救困难因素

  1、消防设施缺。年代久远的宗教活动场所在设计建造上往往存在先天缺陷,建筑之间紧密相连,院套院、门连门、台阶遍布、高低错落,无防火间距,无消防通道,更无法设立防火墙,且很多场所地处偏远,消防车无法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大多数场所室内外消防用水、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无法满足自行施救的需要。虽然有些场所距离水塘、河流等天然水源较近,但无机动消防泵,且离辖区消防队较远,一旦发生火灾,还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2、燃烧速度快。无论是庙宇还是教堂,都比较高大雄伟,内部空间大,空气流通好,供氧量充足,火势遇到木质结构,在木材的裂缝和拼接的缝隙中,会迅速向纵深蔓延,加快了燃烧速度。同时,宗教场所建筑的屋顶相当宽大且坚实,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雾和热量不易散发,温度容易迅速积聚,导致轰燃现象,火势难以控制。

  3、生成烟雾浓。一般而言,1公斤木材燃烧时可生成20立方米烟雾,体积相当于木材体积的300倍。一座1000平方米的大殿,如在其中燃烧20公斤木材,数分钟内,整个大堂将会充满烟雾。在施救过程中,消防人员难以进入,又不宜施展破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扑救难度。

  4、疏散困难多。宗教活动场所是人员密集场所,大的宗教活动常常会集聚成千上万人。如果组织工作、安全措施跟不上,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会出现信众年龄偏大难组织、通道狭窄难疏散、人员恐慌难控制等现象,甚至会发生烟熏、踩踏等惨剧。

  (三)消防管理不足因素

  由于宗教领域的惯性思维和信教群众的年龄偏大等结构性因素,以致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然存在着漠视态度和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所在的场所,不愿多花“冤枉钱”;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虽然也想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但受到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消防安全管理无常住人员落实,购不起标配的消防设施,建不成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经常性检查、演练得不到应有保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虽然具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但由于指导力量和专业素质等因素,不能越俎代疱去代替场所担负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大量的、具体的、经常性的消防工作还需要场所落实解决。

  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设想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种力量齐抓共管,采取综合措施群防群治,建立长效机制一以贯之,才能取得实效。

  (一)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警示,教育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及广大信教群众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正确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加强消防硬件建设是做好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前提基础。宗教活动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充分考虑雷区、消防通道、消防给水、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因素,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感温系统,自动灭火喷淋系统和避雷防静电设备等。一般场所也要配备必要数量的灭火器,添置消防用桶、用沙、水带、水枪、蓄水池等消防器材,以便及时将火灾扑灭在燃烧初始阶段。

  (三)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混乱易出事故,安全需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是做好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度保障。宗教活动场所要努力建立健全科学适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例会、防火巡查、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等规定,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管理,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等,使消防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做,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落实安全制度措施、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要自觉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主动整改。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要结合安全形势任务和季节性特点,邀请安监、消防、建筑、供电部门等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后期跟踪监管措施,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五)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消防演习演练是全面检验消防安全措施、提高防火救灾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亲身参与和现场观摩,使人们直观感受到火灾的危害性,深刻体验报警自救、扑灭火情、疏散群众等基本程序,大幅度提高人们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逃生能力,以致于有人感触说,“一次消防演练能顶得上十次安全教育”。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要立足自我实际,努力建立一支由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使之招之则来、来之则战、战之则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要结合安全教育培训等时机,组织消防演练观摩活动,使受训人员迅速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三、近年无锡市加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无锡市按照国家《消防法》,省、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牢牢把握消防安全工作在场所建设管理中的生命线地位,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坚持建章立制规范化、监督管理社会化、检查考评经常化,不断提高场所火灾防控能力,杜绝了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消防规范化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是落实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无锡市民宗局不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建立了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2010年2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民宗系统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率先建立“四位一体责任”,即民宗部门的协调落实责任、宗教团体的指导责任、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针对消防安全责任,2010年7月专门印发《关于构筑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各市(县)、区民宗部门和各级宗教团体对所辖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负监管、督查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每年各级民宗部门与宗教团体、各级宗教团体与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分别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市(县)、区民宗部门督促乡镇(街道)与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2013年,制订下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参考借鉴。

  (二)汇聚工作力量,不断推进消防社会化监管。消防安全社会化监管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无锡市民宗局注重做好宣传引导、沟通协调,争取会社会重视与支持,形成了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实行大型宗教活动预报制,每年初向市公安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通报市区主要宗教活动场所年度重大宗教活动安排,请他们关注活动的时间节点,增强做好消防、用电等保障工作的预见性。在消防安全的知识培训、应急演练、重大宗教活动消防监管与日常检查中,坚持邀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依照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运用社会化管理资源和专业化检测手段,来提高场所消防安全系数,弥补民宗部门管理场所消防安全的力量缺陷和场所加强自身消防安全建设的能力缺陷。2012年9月,市民宗局又联合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明确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指导、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基建消防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化规定,标志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迈进了新的台阶。

  (三)借助平台载体,不断加强消防经常化检查。搭建管理平台、借助管理载体是加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的重要抓手。无锡市民宗局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四项排查”(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把排查治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作为重中之重,取得了较好成效;坚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和谐”、“模范”创建活动检查考评体系,在《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评比细则》和《无锡市和谐寺观教堂模范宗教场所测评体系》中明确具体评分标准,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隐患排查周、安全文化宣传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帮助场所掌握“四种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在全市30多处位于旅游景区内的佛、道教活动场所,持续开展“文明燃香”活动,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告香烛标准、燃香范围等,提高信众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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