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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2件民生实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公布

 阿根师傅 2013-11-25

主城建成区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主城建成区56个湖库水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基本形成或恢复良性的水生态系统,湖库生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水清岸绿。

二、实施计划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3年)。全面查清湖库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养殖及面源污染、湖库内源污染等情况。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含北部新区管委会,下同)科学编制、印发实施“一湖一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需要重点整治的湖库“一湖一策”整治方案应报送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备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4―2015年)。2014年,基本完成20个湖库整治工程,水质基本达到无黑无臭。2015年,基本完成36个湖库整治工程,水质基本达到无黑无臭。

(三)持续巩固阶段(2016―2017年)。建立湖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湖库污染反弹。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整治。开展湖库流域生活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养殖和面源污染等外源污染治理,全面整治湖库流域排污口,修复错接、漏接、断接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并完善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使之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实施现有雨污混排管网改造,完成污水截流工作。完善湖库流域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严格环境准入,湖库5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水污染项目。落实湖库流域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制度,清理湖库经营权,取缔非法水产养殖,对合法养殖的制定转移或取缔计划并推进实施。积极利用湖库生态屏障区建设或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湖内积累污染和漂浮物等内源污染治理,加强湖库水体、库岸多层次、全方位生态功能恢复先进技术的比选应用,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

(二)落实资金来源。56个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估算约15.2亿元。其中,生活污染整治及湖库水生态修复约13.8亿元,通过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46亿元、发行地方债券8亿元(2014、2015年各4亿元)、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自筹4.34亿元解决。工业污染治理约0.7亿元、养殖及面源污染治理0.7亿元主要由业主自筹解决。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水质定期监测、现场巡查制度,定期通报和督查督办。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湖库整治纳入有关工作目标考核。同时,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湖库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制,并实行环保“区域限批”。

四、责任分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是辖区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做好有关统筹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湖库整治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债券发行工作。

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淘汰、关闭湖库流域工业企业的落后产能、产品及生产设备,督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作。

市农委:牵头负责湖库流域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整治工作。

市市政委:牵头负责湖库流域生活污水、城市生活垃圾污染调查,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截流、市政管网改造与维护、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工作。

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清理湖库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组织指导湖库的治理,指导、督促各区理顺湖库管理体制,科学划分湖库水功能区,积极配合各区湖库调查并负责提供湖库水文等资料。

市规划局:积极配合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湖库调查并负责提供湖库流域地形图、管网图和卫星图。

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负责湖库水环境整治项目用地、规划等手续的审批,对水污染企业涉及违反国土、规划有关规定的进行查处。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湖库流域未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排水单位。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做好湖库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督办。

附件:主城建成区湖库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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