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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男子走错房间强行与房内女子发生性关系

 小天使_ag 2013-11-26

台州:男子走错房间强行与房内女子发生性关系  一男子因走错房间,强行与房内女子发生性关系。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

  今年7月的一个晚上,玉环女孩小希在出租房内休息,睡觉前没有将房门反锁。凌晨3点,迷迷糊糊的小希感觉有人爬上自己的床。直到那男子对她又抱又亲,她才清醒过来,出声问对方是谁。男子回答说“我是你的男朋友”。

  但小希从男子的身形、发型中判断其并非自己男友。她非常害怕,却不敢大声喊叫,只好用力推开男子。随后,男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该男子要离开房间时,小希打开灯,从男子的背影中判断出他的身份。随后,小希锁好门并报了警。

  原来,该男子是住在小希楼下的马某。当天晚上,马某和几个朋友去喝酒,醉酒回来后拿出钥匙准备开门,可没扳动钥匙门却开了。当发现床上有一女子时,他意识到自己走错房了,但马某却借着酒意起了色心,铸下大错(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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