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发生性关系毋庸置疑就是强奸,所谓的强奸就是违背他人意愿,强行与人发生性行为,这就是强奸,只不过在这里说的是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鉴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规定主要客体是指妇女,法律对于男子被强奸的量刑标准只是根据其他一些比如故意伤害罪等来定,而在强奸罪罪的界定上没有专门针对男子被女子强奸的,希望今后能对于男子被强奸的法律进一步得到完善。 虽然说女子强奸男子的案例屈指可数,但这不代表就没有,就像有些网友说的不是所有的男子都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有些男子相信也是不希望自己被女子强奸,也希望一旦发生强奸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说光针对这个标题的话,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属于强奸,因为这未得到男子自愿,而是被女子胁迫,从胁迫二字字面意思来看,已经违背了男子的意愿,那么强硬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一切皆有可能,男子被强奸的案例极少,但也是有的,比如说成都街头女子强奸过路男子,最后男子反抗无果后顺从,当然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关键是男子没有起诉女子强奸自己,可是这确实是一起强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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