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缴纳有预缴和正常缴纳,预缴通过“已交税金”,正常缴纳通过“未交增值税”,下面举例说明:
预交本月增值税100元,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本月实际销项税额为100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150元;因已预交100元,下月初尚需交50元,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
贷:银行存款 50
如果本月销项税额为92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70元;因已预交100元,多交30元应转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多交的30元可抵下月应上交数)
如本月实际销项税额为83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为-20元,即下月可留抵进项税额20元;因已预交100元,多交100元应转出,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
(注:多交的100元可抵下月应上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