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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前9月查处县处级以上官员189人 其中厅官15人

 xiongmao007 2013-11-30
四川省纪委突出主业全方位夯实案件查办基础

“我觉得案件检查基础性工作中,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因素,‘三项建设’主要也是解决人的问题嘛。”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唐浪生用四川话开场。

“浪生的意见有道理,但我认为线索的规范管理更重要。”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张冬云接过话茬。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鸿才另有高见:“在我看来,解决对办案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问题也很重要。”

……

最近,在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办案一线的室主任们面对记者提问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就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有关情况作出回答。

这并非纸上谈兵——在查办案件总数逐年上升的基础上,今年1至9月,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87人(其中厅级干部15人),同比上升16.9%;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649件,占立案总数的22.8%。

尽管回答各异,但大家一致认为,四川查办案件成绩上升,得益于背后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性工作。

“打桩”以线索为先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将案件检查基础性工作分为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党的鲜明态度、群众期盼、同级党委的支持等,都是办案基础;中间层面包括线索管理、组织协调、安全保障、激励约束等;微观层面则包括办案模式、办案人员能力素质等。

“当然,从操作上讲,重中之重还是线索收集和管理。”张冬云告诉记者。

信访举报是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从省到村全覆盖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并主动到群众身边挖掘线索、发现问题。在去年以来开展的“纪委书记下基层”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中,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走访、接待群众86万余人,发现各类问题和线索1.2万余个。

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一些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优先反馈并予以奖励。据统计,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1至9月受理实名举报1209件,同比上升40.1%。《宜宾县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树立“大线索”理念,注重从巡视、纠风、审计、查办案件、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干部考核考察中发现案件线索。今年查办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腐败窝案就是在巡视中发现的线索,并在查办其中一案时挖出了多个关联线索。

在线索管理方面,四川省纪委、监察厅采取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归口管理模式,由该室对所有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登记后,按纪检监察室分工及时移送相关室。各室按照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暂存类、留存类和了结类5种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提出处置建议意见,每月一次报请由省纪委书记主持的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案管室根据排查会议决定对线索跟踪督办,并将其中涉及现职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的线索处置情况,每月一次按程序报批后送省委主要领导,防止案源流失和积压。”张冬云说。

记者了解到,信息化手段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线索管理中。成都等地研发运用了全程留痕的线索管理系统。11月6日正式运行的省纪委、监察厅互联网政务平台“廉洁四川”,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受理和线索管理、督办功能,力保查办案件更快、更准、更精确。

力量向办案倾斜

线索收集和管理解决了“有案办”的问题,接下来就是确保“有人办”。

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多次强调:“办案是基本职责。必须突出主业,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反、从严治党、固本强基。”

为进一步突出主业,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力量向办案倾斜,从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入手充实办案力量。省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6个,全省4406个乡镇全部落实纪检机构、编制和人员,99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部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省纪委、监察厅加强与200家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形成全面覆盖的执纪网络。

“有人办”还不够,还得“能办案”。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能力素质、思想作风、基层组织“三项建设”活动,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提升其执纪特别是办案能力。省纪委、监察厅以现有办案骨干为主体,整合机关各室,调动派驻力量,将于11月底建成内审、外调、综合等方面的办案人才库。

基层办案往往面临人员紧张、力量薄弱的难题。对此,该省在争取编制、强化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例如,推行片区协作办案制度,通过分片区组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办案协作组等方式,加强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建立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制度,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或在区域内跨管辖指定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查,提高突破案件能力。

在整合内部力量的同时,积极从外部“借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宜宾市宜宾县等地纪委、监察局建立水利、法律、审计方面专业人才库,聘请专业人才参与办理专业性强的案件。

据统计,今年1至9月,四川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430件,同比增长13%;乡镇纪检组织立案3282件,同比增长70.1%。

不仅力量向办案倾斜,待遇也向办案人员倾斜。杨植林就是例子——

2006年8月任宜宾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08年3月任主任,2013年5月任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县纪委常委,杨植林的“进步”离不开他在办案一线的努力以及组织上的关心和培养。就在今年6月,他还协助宜宾市纪委查办了市供销社原主任张某某受贿450余万元的案件。

“查办案件的干部不仅工作苦、付出多,而且容易得罪人,我们要保证他们在政治上的成长进步不受影响。”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向辉礼告诉记者。

制度为办案护航

与“政治上保障,待遇上倾斜”这种不成文的激励保障机制相比,考核制度则要更具刚性。

“考核不设置指标,只传递压力。”四川省纪委副书记邓顺贵介绍说,“通过考核解决办案责任问题,让大家‘想办案’、‘办好案’。”

虽然不设任务指标,省纪委、监察厅还是对考核方式作了科学设计。按照绩效管理模式,《四川省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主要考核项目分为初核率、人均立案数、结案率、重点类案件率和人均要案数5项,从当地党员人数、纪检监察干部人数、案件数、办案规范性等方面全面考核。

“以人均立案数为例,我们计算的是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当年立案案件总数与当年纪检监察干部行政编制数的比值。”张冬云说,这样一来,以往凭借“人力资源”优势排名靠前的市(州)压力倍增。

派驻机构担子也不轻。省纪委、监察厅建立约谈制度,由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分批约谈省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形成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查办案件工作责任体系。

激励考核只是一方面。

为保障和推动案件检查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四川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例如,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防止案源流失和积压;通过重要环节备案、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案中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办案中不合规问题。

为保证案件质量,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健全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机制,建立案件检查、审理部门经常性沟通制度,就疑难问题论证、证据甄别采信、法规适用、办案程序履行、处理方式选择等问题进行会商,重要复杂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和县(市、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机制,通过“交叉审理”、“片组联审”、“乡案县审”等方式,解决基层办案中查而不审、未审定案、以会代审等问题。

在制度的约束和保障下,四川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以来,共结案21963件,处分24533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

在进一步加强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再次明确,重心向办案集中,资源向办案聚合,作风在办案中锻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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