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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四种情况

 刘刘4615 2013-12-04
现行会计制度对包装物的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存在4种情况:
①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成本随同所销售的产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应交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全部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增值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②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中,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包装物价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包装物不含税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增值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提示】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的流转税金及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③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包装物按期返还而退回包装物押金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会计处理:
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包装物押金)
  贷: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逾期:
借: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产品增值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产品消费税率)
包装物没有逾期,押金退回:
借: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
  贷:银行存款 (包装物押金)
④随同产品销售但又另收取押金的包装物。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首先自“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冲抵后“其他应付款”账户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销售产品、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产品+包装物价款+包装物押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收入)
    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收入×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产品、包装物不含税收入×产品消费税率)
包装物逾期:
借: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产品增值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包装物押金/(1+产品增值税率)×产品消费税率)
借: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贷:营业外收入 (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包装物没有逾期,押金退回:
借:其他应付款 (包装物押金)
  贷:银行存款 (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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