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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治理“乱设摊”需新思路

 州围 2013-12-07
   治理“乱设摊”、攻坚“乱设摊”的报道,常见于我们的报纸和电视新闻中。长期以来,“乱设摊”既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也是城市管理的软肋。当我们一味地指责“乱设摊”的时候,却没有认真地想一想为什么会产生“乱设摊”。

  “乱设摊”固然造成城市环境的脏、乱、差,给道路交通带来堵塞和混乱,有损城市的“面子”。但是,对“乱设摊”久禁不止、久治不愈,不仅表明我们解决“乱设摊”的思路和措施存在缺陷与不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乱设摊”也是社会需求所产生的现象,不能想“消灭”就能轻易地被消灭的。

  在笔者看来,“乱设摊”的设摊者与购买者在主观上都有自己的需要。设摊者多为进城农民或无业者,也有一些下岗工人,他们依靠设摊作为经济来源,从而维持低水平的生计。“乱设”的地摊因不缴管理费,无论菜蔬、水果和什物都卖得比较便宜,故而也较受低收入者的欢迎。从客观上看,城市的摊贩也填补了网点的不足,方便了市民生活。试想没有马路上的点心摊、早点摊,上班族会如此悠闲地一边吃着早点,一边挤公共汽车吗?春节期间,街道上干干净净没有“乱设摊”,也不正是市民们感到很不方便的时候吗?

  当然,肯定摊贩方便生活的作用,并不是赞成“乱设摊”现象的存在。为了城市环境的整洁,我们需要治理“乱设摊”,但不应过分指责“乱设摊”本身。我们的片面思想方式,往往只看到设摊的乱象,却看不到它正面的社会作用。所谓的整治,不过是一种“猫捉老鼠”式的无效管理。往往是把“乱设摊”从甲地赶走了,它却又出现在乙地。采取驱赶“乱设摊”、甚至对“乱设摊”采取强制行为的办法,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极容易引起执法者与被执行者之间的对立。可以说,设摊之“乱”是治理上的不“对症下药”,反映了管理方法上存在的简单化。

  管理应以服务为宗旨,管理者同时应是服务者。城管部门治理“乱设摊”,应当想到设摊者和购买者的利益,堵不如疏。近日有报道说,上海部分城区将设“钟点市场”,创造条件以疏导设摊。对于市民日常生活确实需要,且公建配套设施尚未落实的区域,允许蔬菜、早点、小百货等摊贩进入疏导点。这既能使设摊之“乱”得到有效的治理,又能使设摊在由无序变有序的过程中发挥其正面效应,实现城市管理和社会和谐的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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