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2中国税务报 我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近期推出了一款人寿保险产品。购买该产品的客户除了可以享受保险服务外,在缴足一定的保险年限后,还可以享受每年2%的固定利息受益。今年,我公司共销售该种人寿保险产品2000万元,同时按规定向保监会缴纳了2万元的保险保障基金。请问,我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可否税前扣除? 你公司当期实际缴纳的保障基金2万元小于税前允许扣除的限额2000×0.15%=3(万元)。如果你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小于1%,则这2万元保障基金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比例达到1%,2万元保障基金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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