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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险公司的产品我真不敢下手!万一破产了……

 你好竹子 2018-05-17
 
 

这两天想回答两个经常被问起,或者被误解的问题。

一,小保险公司会倒闭吗?倒闭了怎么办?

二,小保险公司后期的服务靠谱吗?理赔会很麻烦吗?

今天,竹子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小?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保险公司早就给出了答案: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它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所以,在中国大陆,国家法律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的。

就算真的出现问题,最后也有政府兜底。

一个最直接的例子:

前段时间,安邦保险被接管的新闻,就像一声巨雷般震惊了整个金融圈。市场流言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在这场流言的漩涡里犹豫,迟疑,要不要退保,要不要断保?也会质疑自己的保单是否真的能安全保障一生?

这不,最后银保监会出手了,而且手笔还不小: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险集团增资608.04亿元。增资后,安邦保险集团注册资本619亿元。

毫无疑问,你的保单不受影响,依旧有效。

接下来,我们分别就破产两个关键词,依次来给大家强调一下你的安全感究竟从哪来。

小?保险公司还真没有小公司

这个问题有点像,一个省高中尖刀班考试垫底的孩子,被人说成绩差。

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周末的时候,有个粉丝朋友在后台这样问我:

为啥你的公众号没有大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一些没听过的保险公司的产品。

说实话,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确实有点哭笑不得。因为竹子也不知道这位朋友指的大保险公司是哪些?也不知道他听过哪些保险公司?哪些没听过?

或许是平安?太平洋?中国人寿……

但竹子要强调的是,保险公司,还真没有小公司。

看一下保险公司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68条,设立保险公司要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意思就是:

·         首先要有钱:首先你得有钱,法律规定至少2个亿。即便只是在一个城市开设保险公司,也得老老实实地把2亿元人民币存在银行里。目前实际的出资情况都是在几十亿。

·         要会经营:要有一整套合理的公司制度,符合任职要求的高管,经营战略要有差异化。

·         股东有实力:光有钱也没用,还要股东有实力,要信誉好,准备在保险行业奋斗终身,而不是捞了钱就抽身的那种。

保险公司的牌照是稀缺的,竹子了解到,2017年以来,就有正佳人寿、福泰财险、福康人寿和中阿人寿4家保险公司筹建申请因股东经营定位不明确被拒。

而现在,仍旧有200多家在排队等着申请审批。

所以,在竹子看来,大小公司之分,可能更多的是消费者自身的主观心理判断,没有标准答案。

那哪些算得上是大保险公司?

如果放在最不引起争议的角度上解释,那可能就是广告投入广、有代言人、营业点多、代理人多,不外乎某平、某寿、某洋……,你一定都听过。

知名度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这是心理学上的问题。人类消费的冲动产生于爬行大脑,而不是理智大脑。而爬行大脑最重要的选择模式就是选择熟悉回避陌生。

这些公司凭借着人多势众、经营时间长,给人一种现世安稳,处变不惊的美好错觉,这也正是他们的业务员抓住这一心理进行营销的突破口。

但错觉,都是用来被挑战的。

这些老牌的保险公司大多成立于八九十年代,在改革春风的吹拂下成长,预定利率一度达到10%以上。保险公司产品卖的硬气,投保人买的舒心,回过头看,简直是被保险人的黄金时代。后来风渐渐不再吹,金融体系逐步成熟稳定,天底下再没那么好的事儿了。

二十年过去,回到2018年,那批黄金产品逐渐开始兑付,老几家公司都面临严肃的兑付风险。

再拿前段时间炒得很火的太平福禄康瑞来说,它的意义其实并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开头。就现在来讲,老牌保险公司中,主体保险打破价格规则,太平是第一个,之后这个趋势很大程度上会延续。

这一举动说明了了什么?或许是后来者居上。

因此,担心小保险公司倒闭的朋友们,大保险公司的情况一样需要关注。

破产?没那么容易



1.保险保障金,保险公司的风险预留金

什么是保险保障金?

一个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保险保障基金。这个基金里的钱是从每笔保费里抽取很小的比例累积而成的,现在已经有1043亿的规模了。

当保险公司依法破产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这个保障基金会出手。

《保险法》一百条规定:

所有保险公司都需要统一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在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用来救助保险公司。

简单理解就是,保险公司每收到一笔保费,都要从中抽取一部分金额存起来,作为保险保障基金。当出现条款中规定的情形时,才能动用这笔资金。

而截止到目前,保险保障基金一共真正出手过三次。一次是为了新华保险,另一次是为了中华保险。再加上前不久的安邦保险。

大家也可以看到,这三家现在经营的都还不错。

新华保险:

2007年,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先后购买新华人寿股权,持股数约为4.6亿股,占新华人寿股权的38%,位居第一大股东。

200911月,保险保障基金“功成身退”。将把新华人寿38%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在本次交易中盈利12.5亿元。

中华联合保险:

20095月,新疆兵团将其所持有的61%中华联合的股权交由保监会托管,保监会开始介入中华联合保险。



到了201112月,保监会宣布,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正式介入,并控股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持有约8.6亿股,持股比例为57.43%

2)背后大佬,再保险公司

如果说,保险公司是给人身、财产风险提供保障服务的,那么你可以简单地理解,再保险公司就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服务的。

每一家保险公司背后,都有再保险公司在兜底。

再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的稳定发展设置了又一道屏障。

关于再保险公司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可戳:《听过保险公司,为什么还有“再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翻译过来就是,当保险公司面临的生意风险太高,它可以选择请再保险公司分保。

分保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溢额再保险,约定超出对应保额的部分由再保险公司赔付。

大家也可以脑补一下,一架客机可以容纳400人,如果里面每人都购买了1000万的航空意外险,一旦这架飞机失事,那么保险公司50亿就没了,所以再保险机制很重要。

当然,你可能还会质疑再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万一再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来,看一组数据,以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为例,其2016年年度总利润达26亿欧元。

这种闷声发大财的是最狠的,竹子觉得应该靠谱。

总结:小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看不见摸不着,所以竹子能理解大家对保险公司安全性的关注。

当下,人身险公司、人身险业务的监管在不断收严,保险业也经营良好,保险公司倒闭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并不大。

当然,这绝不仅仅指的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小保险公司,而是一个整体,整个保险业。

未来路还很长,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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