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保险经纪人阿龙: 没听过的保险公司靠谱吗

 creazybo 2018-07-09

在给客户做保险方案时,客户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你推荐的这些公司我都没听过,靠谱吗?毕竟保险买的是一份保障,关系到几十年以后的利益,客户有这样的疑虑是很正常的。阿龙是个理工男,喜欢拿数据事实说话,今天阿龙就跟大家聊聊保险公司安全性的问题。

一、保险公司——知名vs不知名

提到保险公司,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平安、国寿等大品牌,主要原因就是广告营销做的好,到处可见的广告加上名人的宣传效应,使得“买保险就是买XX”,“要投就投XX”等宣传语深入人心。

但是,广告宣传费是从哪里来的,显然是从保费里的。根据保险文化统计的数据,2017年平安广告宣传费超过200亿,将近占到平安人寿全年保费收入的5%了;即便将平安养老、平安健康和平安财产险都算进去,广告宣传费相对集团总保费收入的占比也将近3%了。

那么,不知名的保险公司就一定是小公司吗?有些很低调的保险公司,股东背景非常强大。比如,工银安盛的中方股东为宇宙第一大行工商银行和中国五矿集团,外资股东为全球最大保险公司法国安盛集团;中意人寿的中方股东为中石油,外资股东为意大利忠利人寿,也是世界最大保险集团之一;同方全球人寿中方股东为清华控股的同方股份,外资股东为荷兰全球人寿。此类例子还有很多。

另外,根据保险公司的工商登记,排在前十位的人身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都在100亿以上,其中不乏华夏、天安、富德生命等你可能从来没听过的保险公司。

要知道,《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不能是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并且不能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必须一次性出资完成。所以保险公司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的。

二、六大保障机制,让你的保险更保险

保险公司好不容易凑足了注册资本,终于成立了,此时,还有六大机制的约束,相当于给保险公司又加了六个安全锁,让你的保险合同更安全。

1. 保证金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保证金,实际上是指保险公司成立后缴存的用于担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资金。这是国家控制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有效办法,其只能在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

2. 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一种资金准备。责任准备金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看类似于应付账款,因此,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银行也有类似的存款准备金,用于保证客户取钱。

3. 公积金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是指保险公司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出来,作为公司的留存收入,用于保险公司扩大经营、弥补意外亏损或巩固公司的财务基础。

4. 最低偿付能力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指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低于100%,低于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保险公司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被责令整改,直至达到监管要求。

5. 再保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再保险公司相当于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很多保险业务能不能承保并不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如果赔付金额较大,保险公司必须进行分保,转移一部分风险给再保险公司。

6.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可以说是保险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基金是由各家保险公司从保费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资金。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的规模已达到1,158.89亿元。保险保障基金轻易不出手,中国保险历史上有过三起接管案例:2007年的新华保险,2011年的中华联合保险,以及2018年最近的安邦接管案例。这些保险公司虽然被接管,但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三、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

可能还是有些消费者不太放心,即使有上面这些监管机制,那如果保险公司还是因为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破产了,手上的保单会不会受到影响?不要慌,监管机构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在《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中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即使一家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要申请破产,也必须要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管,保险合同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四、小公司的理赔服务靠谱吗

可能客户还是会有疑问,保险真到要用的时候,那些小公司的理赔服务靠谱吗?首先要说明,服务都是由人来做的,因此在实际情况中,理赔服务好坏确实会有差别。但是没有任何数据表明大公司的服务就一定好,小公司的服务就一定差。反倒是大公司由于业务量较多,收到的投诉也是最多的。

当然,单看投诉量是不够客观的,根据原保监会公布的2017年投诉处理考评数据显示,投诉处理较好的普遍都是小公司,而像平安、国寿、新华等这些大公司的投诉处理考评都是排在后面的。

此外,阿龙也整理了部分保险公司发布的2017年理赔年报数据,综合考虑理赔时效、获赔率等因素,证明保险公司无论大小,该赔的时候都会赔。

保险理赔是依据的合同条款,而不是看品牌大小。保险依据的是大数法则,精算师在进行保险产品定价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理赔发生的概率,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故意去找理由而不理赔。

五、结语

总而言之,没听过的保险公司不一定是小公司,这些公司只是广告打得少。

保险公司从成立到运营,甚至于破产都有《保险法》及监管机构的层层约束,真正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完善的安全体系。保险公司不是你想开就能开,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破产的。

保险买的是一份合同,核心是保障,而不是品牌,保险公司不会因为是大品牌就多赔几十万

最后,阿龙想补充一点,保险公司广告宣传费打得多,这一点无需过多指责,毕竟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福利机构,赚取利润天经地义。但是,某些保险公司借着自己的品牌影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请问,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注:本文相关统计数据来自原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以及保险公司公布的理赔年报。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