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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大小不重要?开什么玩笑?

 凹凸保 2020-04-06


选保险真的好难啊!

听过的大品牌,性价比几乎为零,没听过的,又担心会倒闭!是不是都戳中了你的痛点呢?

保险公司大小不重要?是的,不重要,不是梁静茹给我的勇气,而是我们国家的律法给我们的勇气!

在中国的保险公司都要受同一个监管机构监管,以及受用同一条法律。保险公司有三大安全体系,在保险公司设立要求,运营监管,以及退场机制都有国家的层层管控保护着保单持有者的利益。


一、事前把控 · 准入条件严苛



01保险牌照审批严格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每天排队要申请注册保险公司的有很多,但是每一家保险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经过国务院保险进度管理机构的批准。另外,“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能从中看出国家也不希望看到保险业百花齐放的景象,促进保险业的良性竞争才能让更多消费者受益。

02背景审批严格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认知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来说就是股东的信誉要够好、主要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且净资产要超过2个亿,这个不是谁都能拿的出来的。

03资金审批严格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实缴货币资本就是用现金缴纳,而且是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光是想像就... ...不,我根本想象不出来。


二、事中管控 · 过程管控周全



01季度报表机制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每家保险公司的各种监控报表必须按季度报送,以便一同监管,实时了解保险公司情况,实时控制。

02偿付能力零容忍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偿付能力指的是保险公司在承保后,遇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付相应保险金的能力。一旦偿付能力下降至100%以下,要么停售整顿,要么增资,总之要采取措施把偿付能力达到规定的水平。

03责任准备金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保险责任准备金,简单理解就是每缴纳一笔保费,都要从中提取出一部分,用作责任准备金,用来保证每一份保单都有钱赔。

04公积金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按规定提取利润,保险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公司的意外亏损。

05保险保障基金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行业风险基金,平时不能动用的一笔资金,由所有保险公司销售的每一份保单中提取,在遇到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或者破产倒闭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就会用于向投保人或保单受让公司(保单接盘侠)提供救济。

比方说当年的新华保险、中华保险、还有安邦保险都曾经由保障基金介入,但新华保险已经上市,中华保险还好好的,安邦更名成大家保险照样兑付合同。

06再保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一家公司承保的责任过大时,保险法规定强制进行再保,也就是把业务分一部分出去,相应的把一部分的责任也分担出去,分散单一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真实运用。

07资金运用限制机制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强制监管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以保证不进行高风险的运作,确保保险企业的稳健经营。


三、事后保障 · 保障客户权益



01保险公司破产机制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是必须得到国家的允许,不是想破就能破。

02保证金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保证金专款专用,入场时就考虑好退场时的解决方法。

03保单权益保证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转让给谁,还是由政府接管,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都是受保护的。


四、保险公司都大,你要哪种大?



虽然我搬出了法条,但很多人还是会选择大公司,因为有安全感!
其实保险公司都很大,具体看你要哪种大!

01名气大
也就是经常听到的保险公司,在大部分人眼中就是大公司。比方说,友邦很出名,就是大公司,而华夏、工银安盛、天安之类的没有听过就是小公司。但实际上在2019年的保费规模排行上,华夏排行第4,工银安盛排第11,天安人寿排第12,友邦名气大也只排到了第19。

02背景大
前面提到的工银安盛,相信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不管不影响人家的股东一个是超有钱的中国工商银行,一个是超有实力的法国安盛集团,以及一个是家里有矿的中国五矿集团。

像这样背景大的保险公司还有中英:中粮集团和英杰华集团,中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意大利忠利保险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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