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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趣味,说点皮毛 文/ -韩月牙-

 深山木槿 2013-12-11

文字的趣味,说点皮毛

看文,如评人,看气质。

好文章气韵生动,语言表达内在的节奏十分紧凑,又不失自然流畅,行云流水是也。

有的文章只有一两个新鲜的句子,仿佛整篇长文就是为了衬托这两朵鲜花,无异于在山水间偶得两株野生的九头兰,欣喜若狂,于是大兴土木,为两株九头兰造了一座园林。

有的文章,连一两个新鲜的表达都找不到,满篇都是别人吐出来的甘蔗渣滓。不够新,是可以原谅的,文章终究只是自己的事。矫揉作态就不好玩了。那些生拼硬凑的语言,感觉读的时候,读两句得打一个嗝。看舞台上灵动的演员,五指被百得胶粘住了,怎么使劲也跳不好孔雀舞,少了那份自然生动。

文字的趣味,在真,不装,自然熨帖。假如把冯唐的精妙靓句挑出来,按在杨朔的散文里,怎么看都像杨二戴花(从个性角度另当别论)。一般人的审美是很难接受这种趣味的。

文字的趣味,在厚,有回味,经得起推敲。没有阅历打底的文字上的雕虫小技,回看就有些恶心——自己的某些小文就属此类,所以我很少回看,眼不见心不烦。厚积,薄发,需要时间,天赋与灵气,更需要时间内的努力与思考。

年轻时喜欢文章花枝招展,不出现一串排比若干成语的文章,感觉干瘪不生动。年纪渐老,愈发觉得简单的好了,以简胜繁,四两拨千斤,也是一种趣味。我现在不太欣赏繁琐的文章,哲理太深刻手法太花哨,觉得矫情,矫着矫着,当真了。绚烂终将归于平淡,简简单单,把事写清楚,抒情内敛些,毕竟读的人也会思考,至于用不用成语,用多少个,最好白居易家的邻居都看得懂。书上常说的,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增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的,很理想主义,现实里的文,各有气质,小家碧玉,大家闺秀,乡野村姑,或温润可人,或端庄大气,或活泼俏皮,真便好,繁有繁的个性,简有简的味道。但,我还是喜欢后者,多了些回味。

前段时间几个大学同学聚会,同寝室的同班同学,五人到了四个,一个博士,一个教授,我和萍两个中学老师(好歹也高级了,否则买块豆腐撞死,但现如今,买根三块钱的小白兔牙膏,也叫高级牙膏),说话都觉有趣,除了二十多年前的情谊,更多的是言语的共鸣,该笑笑了,该骂骂了,该闹就闹,爽。不像上课对着一帮学生,你的幽默自以为能惊起一滩鸥鹭,结果这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无趣得很。

还是说文字的趣味,评价自己写的,一个字,白,白痴的白;喝多了酒,我敢说,李白的白;现在我更喜欢说,三白的,白。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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