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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拿了福利企业的“福利”

 神州国土 2013-12-11
谁拿了福利企业的“福利”
辽宁严打福利企业骗税背后渎职犯罪
赵铁龙 刘键 王忠贤 吴有双

    本报讯(记者赵铁龙 刘键 通讯员王忠贤 吴有双)2012年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重拳出击,共查办福利企业退税监管方面渎职犯罪8件19人,其中,民政部门涉案人员13人,税务部门涉案人员6人,国家税款1600余万元因涉案人员玩忽职守被骗取,严重影响了国家民生民利政策的有效落实。

    2012年8月,东港市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人员在东港市一份残疾人福利事业报告中得知,东港市福利企业已解决2000多名残疾人就业。而通过了解发现,东港市残疾人仅有1000余人。该院经分析认为,福利企业里面极有可能存在残疾人职工只挂名不实际上岗工作,以此骗取国家退税的情况,而负责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及日常检查等工作的该市民政局相关人员极有可能存在渎职行为,遂将上述人员纳入侦查视线。最终,东港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某被立案侦查。经查,其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并未真正履行对福利企业的监管职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400余万元。目前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提起公诉。

    这一案件引起了辽宁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综合此类案件情况,该省检察院分析出侦办此类案件要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抓住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环节。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原办公室主任马静,未经调查核实辖区两企业残疾职工是否实际上岗及企业是否具有适合残疾职工的工种、岗位,就出具福利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造成两企业共骗取国家退税近420万元。二是抓住福利企业年检环节。本溪县民政局原工作人员魏平等3人,未认真履行日常监管和年检职责,致使辖区某企业采取以残疾人挂靠、伪造虚假残疾人工资单等方式连续3年通过年检,共骗取国家退税130余万元。三是抓住退税环节。阜新市仁和铸业公司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只有8名、6名残疾职工实际出勤,远未达到享受退税的最低标准,企业所在地的阜新市细河区国税局涉案人员刘茹明等3人怠于履职,未进行实地核查,致使该企业连续两年共骗取国家退税近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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