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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办案要正确把握好五个关系

 徐徐读书 2013-12-15
执纪办案要正确把握好五个关系

一、正确把握好敢办案、会办案、善办案的关系

一是优化办案环境,力求敢办案。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的思想,遇到难题绕着走,不敢办一些棘手的案件。我委局及时采取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优化办案工作环境等措施,为办案人员鼓劲、撑腰,让办案人员消除顾虑,大胆地开展工作。另外想法设法地调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办案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的考核指标,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督促力度,使他们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意识,促使他们敢办案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力求会办案。根据履行办案职责的需要,每年年初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并适时选派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赴中纪委等培训点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办案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训练,强化对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提升办案人员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的影响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不断优化办案队伍综合知识结构和专业人员结构,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如我委局通过开展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提高我们的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办案人员不仅敢办案”“勇办案,还能会办案
    
三是加强上下沟通,力求善办案。办案和打仗一样,天时、地利、人和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其中天时位居第一要素,特别是在办大要案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争取到领导的支持对案件成败尤为关键;其次是地利,加强与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联系与沟通,获得理解与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是人和,加强与机关各科室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案情需要请他们及时介入和配合。


    
二、正确把握好数量、份量、质量的关系
    
一是稳定办案数量。没有案件的数量稳定,案件的份量和质量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针对当前案源持续减少、案件数量有所下降的情况,要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拓宽渠道,深挖案件线索,细排案件来源,保持办案数量的基本稳定。
    
二是增强办案份量。案件没有足够的份量,案件质量就无从谈起,当然,离开份量讲数量,办案水平、办案效果也无从谈起。在当前情况下,办案工作力度要保持,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大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提高办案工作的地位,确保案件有份量。
    
三是提高案件质量。质量是查办案件的生命,是保证办案数量和份量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质量,案件数量再多也不能体现办案工作的效果。同样没有质量,案件份量再大也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当前查办案件工作要通过采取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落实办案人负责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纪律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正确把握好案前、案中、案后的关系
   
首先,案前要在拓宽案源线索上做文章。要变坐堂办案为登门办案,在加强信访主渠道收集线索的同时,改变原来那种民不举官不究的做法,创新方式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财务审计、廉政考察等方式,全方位出击,挖掘案件线索,增强初核工作的有效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其次,案中要在办案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办案工作中,我们的办案人员要讲求策略,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利用矛盾,化解矛盾,区别对待,改变了过去只重视口供、物证的作法,在获取证据上下功夫。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还要积极与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
    
最后,案后要在拓展办案效果上求突破。通过查办案件,不仅要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力度,同时还要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抓整改;二是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抓教育;三是注重查防结合,建章立制抓源头。


    
四、正确把握好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关系
    
一是查办案件与注重政治效果相结合。查办案件是党赋予给我们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真正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查办案件要讲政治,要在坚持独立办案原则基础上,主动向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和理解,为办案提供有效的政治保证。

二是查办案件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注意依照纪律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追缴、没收违纪违法者的赃款赃物、违法所得,要让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决不让违纪违法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三是查办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查办案件立足于本地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坚持查办案件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相统一,实行为本地区发展经济这个第一要务排障清阻,做到查处一案,促进一方。当前要重点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重点查办影响效能建设的案件、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五、正确把握好领导、指导与引导的关系
    
一是加强领导。从人员、物质等多方面支持和关心基层办案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对办案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对基层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研究,认真解决,特别是基层办案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和干扰时,旗帜鲜明地支持基层,做好基层的坚强后盾。
    
二是加强引导。把案件检查工作的成绩与基层纪委书记评先创优相结合,继续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订立案件检查考核指导性计划,并适当增加案件工作的考核分值,将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情况和全年目标考核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指导。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不拘形式的业务指导,既通过以案代训实行手把手的帮带,又通过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解答讲解帮助基层掌握办案工作技巧。同时还要形成分片负责督查制度,由区纪委与各基层建立查办案件分片负责制,书记抓总,常委包片,检查室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及时查办案件。利用分片活动、集中开会、下乡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督促指导基层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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