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红盾书屋 2013-12-19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发改委收费处       【时间】2013-04-12

内发改费字[2013]822号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广播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50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发展的通知》(内政发[2009]87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调研,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项目及标准等进行规范,为了保证收费主体与收费文件相一致,避免乱收费现象,有效规范我区数字电视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

一个接收终端,为一个计费单位。如用户有2个以上接收终端,其中一个接收终端为主终端(主机),其它为副终端(副机),主终端初始用户所使用的标清机顶盒(含智能卡)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免费配置(产权归该公司所有),副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产权归用户所有)。

(一)居民收视用户。

每一同名、同址、同帐户的居民用户可申请安装一个主终端三个副终端,在此基础上,如再申请主终端,则不设置副终端。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26元,副终端为每月6元。

(二)非居民用户。

非居民用户是指居民用户以外的商业用户、集体用户及其他用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执行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标清机顶盒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为初始用户免费配置(产权归该公司所有),该类用户一律为主终端,不设置副终端。

(三)租机收看用户。

对申请临时租机收看的用户(一般指收看时间一年以下的用户),执行居民用户主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在向用户租赁机顶盒时可收取一定的押金及租金。

(四)服务要求。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原则上应按月缴费,可自愿选择按季或按年缴费,有线数字电视经营者不得强制用户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要确保服务质量,提供不少于65套的电视节目、10套广播节目及信息服务等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节目。

(五)增值服务。

数字电视基本服务以外的付费节目、高清节目、3D节目、数据广播、电子节目指南、互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信息服务等增值服务收费标准,由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根据其运营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用户收看高清电视,由用户自愿购置高清机顶盒。也可将原免费配置的标清机顶盒以旧换新(旧机折换新机补差价)的形式换购高清机顶盒。售后服务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六)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

主终端收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超过12个月不使用有线电视的用户,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有权对其做销户处理,用户再次申请重新开通收看有线电视,需缴纳初装费。 

对2007年5月1日后新建的住宅(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公租房),其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纳入房价,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向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缴纳,不得另向购房者(或租房者)收取该项费用。对2007年5月1日前建的住宅或销户后再次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无论居民用户还是非居民用户,主终端收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

有线广播电视管网工程的验收须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当地分(子)公司参与验收并确认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入网手续。

(七)更换或补办智能卡。

用户更换或补办智能卡收取工本费35元。

(八)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减免规定。

无子女且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三无”人员)的用户,凭当地民政部门相关证明,认定后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离退休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如革命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烈士家属等,凭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及残疾人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等,认定后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以上情况有重合的,按最低档次的收费标准执行。此类用户如申请第二终端,原则上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所有终端按正常标准收取。

享受优惠政策的用户必须是同名同址同账户,每年确认一次,在办理相关的优惠手续时,用户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到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当地分(子)公司办理。

二、地面(移动)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一)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地面数字电视用户每终端20元/月,且节目套数不得少于45套;移动数字电视用户(包括车载用户)每终端10元/月,且节目套数不得少于10套。

(二)标清机顶盒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为初始用户免费配置(产权归该公司所有),用户需缴纳安装调试费50元/户,赠送标清机顶盒(含天线、电源、内置智能卡和遥控器),机顶盒除质量三包外的损坏或丢失由用户按成本价购置。

(三)移动数字电视用户车载终端按市场价格销售,并与客户签订权责明晰的安装协议。

(四)对于自行购买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用户,需缴纳安装调试费50元/户,可免费观看中央1套,内蒙古蒙、汉语卫视和盟(市)地方一套电视节目,也可选择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五)地面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政策执行本文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相关减免规定。车载用户无减免政策。

(六)地面(移动)数字电视除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之外的付费频道、电子节目指南、互动电视等增值服务收费标准,由广电网络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根据其运营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模拟用户

全区尚未实施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转换的用户,其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执行以下标准:

(一)收视维护费标准。

已整合并入自治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的模拟用户,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标准普通用户(居民及行政事业单位)每月每个终端13元,营业性用户(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单位)每月每个终端16元。未整合并入网络的地区暂仍按每月每个终端8元执行。

(二)初装入网费。

鉴于我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和模拟转数字工作基本完成,模拟有线电视网络初装入网费,原则上不再收取。

四、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行为

各收费单位应在按规定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后,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

五、适应范围

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合作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或合资成立的有线电视运营机构。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内计费字[2002]2069号)、《关于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07]500号)、《关于对重新申请内蒙古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请示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0]2854号)、《关于制定内蒙古地面(移动)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1]2759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