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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张献忠的罪行

 大海里的火焰 2013-12-20

据满清反复篡改修订的史料记载,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退出成都时,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空前的烧杀破坏;有40万人的成都只剩下二十户居民;天府之国四川遭到毁灭性破坏,人口从至少三百万一度锐减到只有二百七十万人,导致后来清朝时期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同年10月20日,张献忠在盐亭县凤凰山被清军将领豪格射杀身亡。大西的官员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张死时只有25人。大多被他杀死。   清廷官员彭遵泗在一百多年后所写的四卷《蜀碧》仿佛活型活现的描写了100年前张献忠在四川的残忍至极的大屠杀。彭孙贻《平寇志》记载崇祯八年张献忠焚毁凤阳,“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后来的西洋传教士在《圣教入川记》也有相似的转载。明朝华阳县令沈云祚(被大西军所杀)的儿子沈荀蔚写了《蜀难叙略》说,由于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部队逃到西充时,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一日一两万人。    “张献忠屠蜀”不属实的观点  (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由此可见张献忠屠四川说法的荒谬。   (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3)历史就是历史,无论清朝的御用文人们怎么掩盖,在两个铁证面前,一切都败露了:   一、“圣谕碑”而非“杀碑”;   二、在张献忠1646年战死后,清军在四川尚有长达13年的征战。   这两个证据不仅完全驳斥了清朝御用文人所谓“张献忠屠尽四川人”的说辞,而且还有力的把他们对张献忠污蔑的“记录”打回原形,成为他们自己“供述”清军屠杀四川的罪行   明末清初,在四川发生了大屠杀,人口急剧减少。清朝期间所编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记录”等都把大屠杀的责任归于张献忠。由于清朝的统治延续了两百七十多年,以至绝大多数人都对此深信不疑。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张献忠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   影响最大的是一本过了近百年后才出的名叫《蜀碧》的书。因该书详细地描述了张献忠是如何的杀人不眨眼,所以连鲁迅都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而对“流贼”痛恨不已。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只不过鲁迅“后来又偶然在破书堆里发见了一本不全的《立斋闲录》,还是明抄本,我就在那书上看见了永乐的上谕,于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乐身上去了”(《病后杂谈之余》)   《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满清政府的官员,是一个御用文人,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明末清初时期的张献忠没有像李自成那样善待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反倒把他们当作敌人看待,所以清军侵入四川时支持张献忠的人不多因此引起张献忠愤怒的可能不是没有。而且张献忠在看到大明王朝被李自成推翻,清兵又乘机入关,并很快占了大半个中国之后,明白了天下已属满清再也轮不到他自己,因此而自暴自弃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但如果把造成四川“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大屠杀都归于张献忠,则实难苟同。因为这并非张献忠所为,而是清兵自己所干的好事。最后还赖到早已死亡的张献忠头上。   其实,只要仔细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历史,真相不难知晓。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   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麽,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7楼]
作者:
lijianlong826
发表时间:
2010/04/1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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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让我告诉你真实的历史:据满清反复篡改修订的史料记载,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退出成都时,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空前的烧杀破坏;有40万人的成都只剩下二十户居民;天府之国四川遭到毁灭性破坏,人口从至少三百万一度锐减到只有二百七十万人,导致后来清朝时期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同年10月20日,张献忠在盐亭县凤凰山被清军将领豪格射杀身亡。大西的官员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张死时只有25人。大多被他杀死。   清廷官员彭遵泗在一百多年后所写的四卷《蜀碧》仿佛活型活现的描写了100年前张献忠在四川的残忍至极的大屠杀。彭孙贻《平寇志》记载崇祯八年张献忠焚毁凤阳,“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后来的西洋传教士在《圣教入川记》也有相似的转载。明朝华阳县令沈云祚(被大西军所杀)的儿子沈荀蔚写了《蜀难叙略》说,由于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部队逃到西充时,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一日一两万人。    “张献忠屠蜀”不属实的观点  (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由此可见张献忠屠四川说法的荒谬。   (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3)历史就是历史,无论清朝的御用文人们怎么掩盖,在两个铁证面前,一切都败露了:   一、“圣谕碑”而非“杀碑”;   二、在张献忠1646年战死后,清军在四川尚有长达13年的征战。   这两个证据不仅完全驳斥了清朝御用文人所谓“张献忠屠尽四川人”的说辞,而且还有力的把他们对张献忠污蔑的“记录”打回原形,成为他们自己“供述”清军屠杀四川的罪行   明末清初,在四川发生了大屠杀,人口急剧减少。清朝期间所编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记录”等都把大屠杀的责任归于张献忠。由于清朝的统治延续了两百七十多年,以至绝大多数人都对此深信不疑。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张献忠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   影响最大的是一本过了近百年后才出的名叫《蜀碧》的书。因该书详细地描述了张献忠是如何的杀人不眨眼,所以连鲁迅都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而对“流贼”痛恨不已。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只不过鲁迅“后来又偶然在破书堆里发见了一本不全的《立斋闲录》,还是明抄本,我就在那书上看见了永乐的上谕,于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乐身上去了”(《病后杂谈之余》)   《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满清政府的官员,是一个御用文人,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明末清初时期的张献忠没有像李自成那样善待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反倒把他们当作敌人看待,所以清军侵入四川时支持张献忠的人不多因此引起张献忠愤怒的可能不是没有。而且张献忠在看到大明王朝被李自成推翻,清兵又乘机入关,并很快占了大半个中国之后,明白了天下已属满清再也轮不到他自己,因此而自暴自弃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但如果把造成四川“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大屠杀都归于张献忠,则实难苟同。因为这并非张献忠所为,而是清兵自己所干的好事。最后还赖到早已死亡的张献忠头上。   其实,只要仔细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历史,真相不难知晓。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   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麽,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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