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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

 9733 2013-12-23
    伴随着创建和谐社会脚步的不断向前推进,杭州唱响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口号,但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无证加工作坊的增多及其引发的劳动纠纷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就是其中最典型的。那何为无证加工作坊呢?它是指无营业执照,自行命名,以企业名义进行加工生产的用人单位。那江干区九堡镇地区无证作坊存在的现状又是什么情况呢,下面来介绍下:
    一、近几年我地区无证作坊存在的状况
    (一)存有的现状
    九堡镇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城东近郊,镇东与余杭区乔司镇接壤,西与彭埠镇相邻,地理位置特殊。原本在四季青街道、彭埠镇一带的无证小作坊因当地整体征地拆迁,都大批量涌入九堡。相邻的乔司镇也因实行无证作坊工资保证金制度,导致了该地区相当一部分不愿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流入到了我镇。我镇成为了无证小作坊的聚集区。从2009年400多家,2010年1000多家,2011年1700余家,到2012年的时候九堡地区的无证加工作坊上升到了2000多家。地理分布,主要位于三村、格畈、宣家埠、三卫村等地。其中三卫村最多(800多家),其次是格畈村(400多家),其他社区(村)也存在不同数量的无证加工作坊。
    如此多的无证加工作坊的存在,不仅使九堡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激增,而且因用工管理不合法、工资发放不及时等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而导致各类矛盾的突发,不稳定因素的频发。由于这些无证作坊发展的良莠不齐,像部分作坊主年纪较大,自身也比较勤快的,往往还愿意与工人同吃、同住,且一起干活,相对这类作坊业务良好,交货及时,按时结算,各种纠纷就少,相比引发的劳资纠纷也少。但部分作坊主年纪轻的,热衷吃喝玩乐,图享受,往往因管理不善而无法及时结算工资,从而引发长期拖欠工人工资,甚至造成欠薪逃逸事件。
    (二)给维稳带来的压力
    1、劳资纠纷居高不下。2010年九堡劳动监察中队受理并协调处理的劳资纠纷案件140起,其中无证无照用工单位案44起,占31.4%,涉及106人,涉及金额31.61万元,其中5人以上讨薪9起。2011年受理并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160起,其中无证无照用工单位案31起,占19.4%,涉及95人,涉及金额33.89万元。其中5人以上讨薪9起。2012年受理并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143起,其中无证无照用工单位案49起,占34.3%,涉及176人,涉及金额68.9万元,其中5人以上讨薪11起。从这些鲜明的数据中,不难可以看出无证加工作坊的存在给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监察中队每年要花大量人力、财力、精力的时间在无证加工作坊的管理上,从而影响整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协调发展,也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阻力。
    2、造成社会的不稳定。2010年九堡地区无证加工作坊欠薪逃逸2起,涉及人数为28人,涉及金额为11.9万元,造成群体上访2起。2011年欠薪逃逸7起,涉及人数为85人,涉及金额为31.6万元,造成群体上访3起。2012年欠薪逃逸14起,涉及人数为170人,涉及金额为53.21万元,造成群体性讨薪14起,群体上访4起。三年来到市、区、街道三级政府上访的3起,给地区的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形成原因的综合分析
    1、进入门槛低,开办简单。随着杭州经济的发展,几个专业市场越来越繁荣,尤其是四季青批发市场。很多档口(四季青批发市场的经营户)生意日渐兴旺,原来的进货后批发经营模式已不能满足其快速进出货的需求量,于是很多经营者根据自己出货的情况,考虑建立小型加工厂来维持需求。而且大部分经营户都有自己的品牌,但受到管理理念、经营方式、生产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他们根本不想正规化。于是便向郊区农户租赁闲置房屋,招几名服装熟练工,购置十几台甚至几台缝纫机,就开始生产了。如此,无证加工作坊也就应运而生了。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很多有加工客源,手头资金不足的人看到这一行业进入门槛低、利润高、风险小,不用工资成本,只要招来工人,工资在加工款结算后再行支付。这简便的流程,使得很多人只租个地方,买几台旧缝纫机,不用其他费用就顺利拉起了场子,进入到了无证加工的领域。
    2、自我管理松,便于流通。对于外来打工者而言,在无证的加工厂上班无拘无束,不会像在企业那样有很多规矩。他们可以想去上班就去,不想上班就不去,尤其是带小孩的妇女,她们可以保证能够回家做好一日三餐,晚上想上班的就去上班,甚至上到深更半夜也可;如果确要看护小孩的,那么四点不到下班去接孩子,晚上不用上班老板也不会有意见。这样迎合大部分人的工作自由度,因此,无证加工作坊便一直保持相对旺盛的发展势头,如雨后春笋般越来越壮大,当然其中产生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凸显。
    3、界定不明确,存在盲区。对于无证加工作坊按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查处取缔,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因素,它又在一定范围存在,这由于没有一部法律对无证加工作坊存在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劳动法律法规更加没有条文针对无证作坊用工进行监管作出明文规定,对无证加工作坊的欠薪问题,人力社保部门也束手无策,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置手段。因为对无证加工作坊的用人形式到底是定性为个体雇工,还是参照普通企业的管理定性为劳动用工,界定不明确,如此一来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只能单一的进行调解而无法正常执法。如果定性为个体雇工的,属于民事纠纷,发生恶意欠薪时连《刑法》这一最后防线所规定的的恶意欠薪罪都用不上。如果定性为普通的劳动用工,那么无证的加工作坊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什么?谁来承担社会保险的问题?劳动监察对于没有主体单位的执法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
    4、监管不得力,指向不明。无证加工作坊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社会的需求,但是政府又无法使用政策这一“有型的手”,进行引导。首先,无证加工作坊要办理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然而绝大部分无证加工厂是在农民违建的场地内开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其次,产生劳资纠纷的一般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协调,但是不具备用人资格主体的单位,人力社保部门又没有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仅能进行简单的调解工作,解决办法有限,还有城管。由于三方的监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合力不足就无法监管到位,从而滋生了该领域的非法存在。
    三、几点管理上的建议
    在目前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虽然没有很明确的管理规约,但通过考察,对无证加工作坊的管理有着几点建议:
    1、建立“保证金”制度。当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对无证加工作坊可以收取押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但是社区(村)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可以通过居民大会(或村民大会)制定“村规民约”,根据作坊规模和作坊的经营状况,在出租户将房屋出租给无证作坊主时,要求作坊主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者“紧急情况时工人报酬保证金”。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求房东配合联防队,做好员工登记工作,以便政府相关部门的日程管理。
    2、筑牢《刑法》有效防线。《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恶意欠薪”入罪,且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司法解释,个体欠薪达到如下标准的定性为恶意欠薪可以入罪,即:一个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而且数额在两万以上的。第二种情况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到八万元以上的。因此,在发生欠薪逃逸时,劳动部门要根据程序尽早对欠薪逃逸作出定性,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以便尽早定罪量刑。对其他加工作坊主起到最直接、最有效的警示教育作用。
    3、加强广泛宣传的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宣传方案,对在无证加工作坊上班的风险,如何提高防范等告知劳动者。可以在作坊门口张贴宣传信息,告知法律风险,也可以联合社区(村)联防队,在联防队巡逻车内安装扩音喇叭,不定期进行广播等。再者,对无证加工作坊内的劳动者也要及时公布正规企业的用工需求和用工信息,以便他们在合适的时候去找工作。对想去正规企业上班又暂时不适应去的,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令其符合企业用工条件。
    4、提高应有的法律意识。在平时工作中最主要的还是想办法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引导劳动者去正规企业上班。现实中,可能我们主动找劳动者进行宣传效果不明显,甚至部分人还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但我们可以选择迂回战术,通过一些民间组织,如草根之家等。这类民间组织与劳动者比较容易沟通,劳动者与这类组织的工作人员也相对信任,容易敞开心扉,让他们进行有的放矢地宣传与教育,引导帮助劳动者转变用工观念,维护自己的劳动合法权益,必须到正规的用人单位工作。
    5、建机构,形成合力管。我们的各级政府都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但是该办法治标不治本,也起不到太多作用,尤其对群体性事件的合理化解更加毫无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应急周转金用的多了适得其反,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建立一个非常有效,比信访部门还有召集权的机构,在发生无证加工作坊恶意欠薪或欠薪逃逸时,及时召集公安、工商、人力社保等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体出击,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不稳定的局面。这样才能不再一味无奈地使用应急周转资金,才能有效地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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