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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网

 北京护林员 2013-12-25
日期:2013-11-29    
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尹兴光

  一、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项目工作上,8年来,我州农业、农经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全州村(居)委会需要扶持的比例已经从2005年的70%下降为2012年的57.1%,项目实施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项目的实施,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村集体实力得到增强,村集体统一服务功能得到改善,带动了农民增收,但在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少数村干部认识还不到位。自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由于受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影响,少数农村干部对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意识还不强,缺少投资理财的理念,懂得并会抓传统、常规农业,但对运用市场营销理念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还不熟练,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信心不足、办法有限,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

  二是村委会实施项目困难较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由于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层次对农户的服务功能弱化,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田地、山林、设施承包或变卖给了农户,村委会一无土地,二无技术,三无资金,组织项目实施困难较多。

  三是项目后续管理还需强化。一些投资建设期长、收益期长的项目,一年结束还没有具体经济收益,项目后续管理还需要加大力度,农业技术支持不能松劲,项目发展中还需要新的资金支持,省委、省政府8号文件和州委、州政府9号文件中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扶持政策,还需要具体落实到项目建设中来。

  四是对项目的管理机制还需要完善。目前我州各级农业、农经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形成了“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共管,县级农经部门提出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监督执行,项目资金委托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代理,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向群众公开”的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但州级如何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仍需进一步探索。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点

  加强学习培训。要组织开展好科技知识培训,将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农村财务管理知识、资产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等相关知识传授给农村干部和群众,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其实施项目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开展,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成效,在千方百计确保农民增收的同时,解决好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州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实现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全州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到90%以上,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70%以上;条件较好的地方基本消除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的奋斗目标。

  继续落实好“四个必须”。继续按照“村集体的产权必须明晰、村集体的收益必须得到保障、村集体的统一服务功能必须得到增强、项目的实施必须带动当地农民的发展”是做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调动各方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集体凝聚力、向心力得以增强,村干部说话有了号召力,工作有了积极性,才能有信心、有办法带领群众共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要按照规范、民主、公开、合理、创新的思路,着力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作者单位:红河州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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