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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晋中经验”

 昵称15243138 2013-12-26

    按:2012年5月3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赴山西省晋中市调研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卓玉、山西省教科院副院长卢红、山西师范大学教授吴丽萍以及晋中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等参加了研讨会。晋中市教育局局长鹿建平介绍了晋中市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

  晋中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050所,普通高中30所,职业高中20所,义务教育学校985所,在校学生65万人,其中中小学生49万人。近年来,晋中市通过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交流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等政策,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基本消灭择校现象,有效改善了教育生态。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一、调整学校布局,实行“千校达标”工程

  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晋中市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资源,进行学校建设标准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每10万人设置1所普通高中的要求,将全市47所普通高中整合为30所;重点建设20所规模较大、专业设置比较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1642所整合为1000所。同时,扎实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开展“千校达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全覆盖。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多万元的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确立一至两个重点项目,统一改善学校及教学设施,通过3~5年努力,把布局调整后保留下来的1000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

二、统筹推进教师交流,盘活农村学校

  2008年6月,晋中市开始新一轮大规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市政府下发《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干部交流制度。要求在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的校长、中层干部以及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岁以下的女教师,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调配的原则,从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每年流动的教师比例约15%,交流时间一般为三年。四年来,全市共交流教师12000人,公选和交流校级领导1300人。

  据鹿建平局长介绍,教师交流工作涉及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难点在于如何把好事办好。为此,教育局通过政策激励流动,规定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师职称晋升等必须有异校交流的经历,使很多教师从“被交流”走向主动交流。出台比较人性化的措施,如交流学校的地点,按照城市教师骑车“一刻钟”(3公里范围内)、农村教师骑车“半小时”的概念安排,以减少教师生活的实际困难;在推进策略上,实行个人自愿、统筹安排的做法;实行校长和名校长先行交流。在交流方式上,采取了“人走关系动”、“人走关系留”、“优质校与薄弱校对口交流”等多种形式,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到2011年将全部实行“人走关系动”,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阶段。

  教师交流制度均衡了校际之间的师资力量。在交流过程中,名校教师流向弱校,也有弱校教师进入名校得以提高和成长。生源的改变和多样化,使得原先的名校不能再依赖优质生源的优势,必须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上下功夫,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保持学校荣誉。原先的普通学校由于拥有了优秀教师和生源,可以与其他学校公平竞争而士气高涨。不同的校园文化、管理理念和教学风格彼此融合,校际差距逐渐缩小,教育生态明显改善。

三、推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破解“择校”难题

  晋中市强调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从学校招生编班行为、学校收费行为、教师从教行为、课程开设、作息时间等五个方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任何费用,禁止教师在校外办班和补习,严格控制初中学生流失,杜绝了义务教育乱收费和择校现象,大班额、重点班、实验班等现象也消失。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行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按照“以县为主、科学划片、规范招生、电脑排位、均衡编班”的思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县级教育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统一组织:县区对学校招生统一划片,并向社会公布划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录取后以县或学校统一实行公开编班,现场用计算机随机排位编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当场抽签决定所教班级。编班后不得再次分班,更不得调班。

  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有效控制了择校热,控制了班容量,杜绝了“重点班”和“关系班”,学校间的恶性循环减少了,营造了公平的教育环境。基本均衡的学生配置,使得教师考核不再片面地以分数论高低,不仅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保障了教师的尊严和幸福感,提高了教师的竞争意识和□教育政策研究简报进取精神。

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农村学校现生机

  晋中市改革高中招生办法,探索优质高中招生指标下放到初中学校的政策,指标到校比例已经达到100%。示范性高中下放的指标,80%根据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初中校,另外20%作为奖励指标,根据学校初中3年学生保留率、学业合格率、综合素质合格率和学业成绩优秀率来核定分配。按照政策规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才能享受优质高中下放指标,因此,初一时“择校”的学生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同时规定已经择校的初二、初三学生,2010年10月底以前返回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可以享受到校指标。

  指标下放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择校热”,有效地稳定了农村初中和普通学校的生源。全市仅13所示范性初中就有2308名学生“回流”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初中。少数农村的“空壳”初中起死回生,初中生流失率大大下降。如农村学校北田中学,2011年初中毕业生372人,获得示范性高中指标的42人,而过去,每年仅有八、九人能进入示范性高中。城区相对薄弱的榆次八中,原来每年300名招生指标仅能招到150名学生,现在全额招满;优质的榆次五中,最多时学生人数达2500人,出现七八十人的大班额,现在在校生数已减少到1800多名,消灭了大班额现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增强了教育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优化了教育的社会形象。在代表民意的行风评价中,晋中市教育局的排名一年一个台阶,2008年在市直80多个部门中排名第三,2010年以91.7分名列第一,2011年成为免评单位。

  晋中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有力,统筹有力。鹿建平局长表示:“阳光招生、均衡编班能够在全市大范围内推动,得益于强化市级统筹的力度,建立清晰的顶层设计,统一思想和政府行为,稳步和整体推进改革。”由于政府勇于自我约束,自我改革,使得改革得以平稳推进,而且逐渐进入良性循环,干部和群众都能接受和享受均衡发展、公平教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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