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震 [ 2009 ] 01号 云霄县地震办公室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1、为了更好地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漳州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云霄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地震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地震和具有显著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的紧急处置。 (二)、 地震事件应急分类 地震应急分为震后应急和震前应急。 1、震后应急 (1)一级应急:省地震局测定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或周边 (2)二级应急:省地震局测定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5.0-6.0级地震(含5.0级),或周边 (3)三级应急:省地震局测定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4.0—5.0级地震(含4.0级),或周边地区100公里以内发生5.0—6.0级地震(含5.0级)。 (4)四级应急:省地震局测定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3.0— 4.0级地震(含3.0级),周边地区 (5)五级应急:省地震局测定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2.5— 3.0级地震(含2.5级),台湾地区发生5.0—6.0级(含5.0级)并对我县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上述震级以监测中心测定的标准震级M为准。对于某些影响超出相应应急级别的地震事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地震应急级别。 2、震前应急 包括震情应急、临震应急、特殊时期戒备和平息地震谣传应急。震情应急指发现重大短临异常或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后的应急。临震应急指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特殊时期戒备指重大政治活动、大型活动及重要节日期间的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传应急指出现地震谣传,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事件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震应急机构组成和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成立云霄县地震办公室地震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县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2、当《云霄县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指挥部同时履行云霄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指挥部总指挥由主任担任,成员由林茂坤、蔡秋蓉、吴福生等组成。 (二)指挥部应急指挥场所 设在云霄县地震办公室一楼应急指挥中心内。 (三)指挥部职责 1、决定全县地震系统应急状态的起始和终止,根据震情发展决定地震应急类型和级别。 2、迅速取得地震三要素,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政府领导、省、市地震局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 3、配合省地震局加强对震情监视,及时汇总、分析地震监测资料,努力做好地震趋势判断。经省地震局和县政府同意后,向各乡(镇)、开发区通报地震趋势意见。 4、保持与县直各有关单位应急机构和各乡(镇)的联系,了解、汇总全县应急工作情况。 5、决定地震现场工作队规模,确定地震现场工作队队长,配合市地震局或独立承担地震现场调查工作。做好省、市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前的准备工作,并向县政府通报地震现场工作队的人员组成,做好地震现场工作队与各乡(镇)政府的协调联络工作,为地震现场工作队提供后勤保障。 6、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审定有关震情报道文稿(震情报道宣传以省局应急宣传组编发的有关震情信息为准);负责平息地震谣传工作。 7、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8、决定全县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岗位职责 1、总指挥职责 负责领导全县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和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工作。 2、指挥部成员职责 林茂坤:负责应急期间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的准备情况、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地震应急时与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负责指挥部地震应急各项决策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全县灾情、震情信息汇总,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负责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人员名单,报指挥部批准,负责协调组织地震现场工作;负责指挥部与省、市地震现场工作队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应急期间监测工作,及时上报观测资料,做好应急工作的总结上报县政府和市地震局。 蔡秋蓉:负责各乡(镇)的地震应急工作,震后30分钟内开通收集震情电话,负责组织灾情速报、收集、汇总全县灾情信息和社情信息,并及时送办公室;负责指挥并协助当地政府平息地震谣传;组织地震科普知识应急强化宣传工作。 吴福生:迅速启动地震应急指挥部系统,负责发送地震信息和震情通告;负责与地震“三网一员”联系,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群众来电咨询接听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期间的材料、电话记录、妥善处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五)云霄县地震办公室应急通讯联络表
三、地震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震情快速上报工作 紧急震情发生后,要在震后15分钟内将感觉到的地震强度、预估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等情况报告县政府、市地震局。 (二)应急信息传输与发布 根据应急信息手机短信约定,在震情发生后15分钟内发出地震应急信息。同时,值班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领导,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地震应急信息代码约定如下: 一级应急为“11111”。 二级应急为“22222”。 三级应急为“33333”。 四级应急为“44444”。 五级应急为“55555”。 (三)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任务 地震发生后,我县地震系统工作人员要迅速赶到办公室,按不同震情类型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程序及各人的职责开展工作,服从临时调遣。 1、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任务 (1)、五级应急响应程序 1)启动条件 当我县辖区发生2.5—3.0级地震(含2.5级),台湾地区发生5.0级以上(含5.0级)地震,并对我县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启动五级响应。 2)应急行动 地震三要素确定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加强监测预报,进行震情趋势判断,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视情开展地震现场工作。 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县领导、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领导、“三网一员”人员群发地震信息,通告震情。 (2)、四级及四级以上应急响应程序 1)启动条件 当我县辖区发生3.0—4.0级地震以上(含3.0级),周边地区 2)应急行动 除上述五级响应程序外,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应急工作: ① 5分钟内,电话汇报:以电话形式向县政府县长、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报告,并通过县电视台发布震情信息。 ② 20分钟内,收集震情灾情:向“三网一员”人员收集震感和灾情信息。 ③ 30分钟内,编辑震情通告:将已经收集到的震情、灾情汇总编发第一号《震情通告》,震后2小时内将震情、灾情信息和地震趋势初步判断意见汇总编发第二号《震情通告》,后视震情、灾情、地震趋势判断意见继续编发《震情通告》,并立即传真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 ④ 派人参加地震现场工作队出队。 ⑤ 及时汇总震情、灾情和宏观观测情况,上报市地震局和县政府;接受市地震局的应急工作指导;视情开展地震现场工作;进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 四、地震应急工作结束 (一)应急期终止 指挥部要根据震情发展和震情趋势判定结论,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 (二)后期处置 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报告和各专项报告后,起草本次地震应急总报告,审核和归档,总报告经指挥部领导审定后,上报市地震局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组织并承办县指挥部总结工作大会。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提交以下工作报告:地震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地震现场工作报告、地震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报告、地震科学考察报告 五、应急通讯 为确保及时、准确传输震情应急信息,采用移动通讯的手机作为地震应急通讯工具。 (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通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应急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二)全县地震系统应急人员的手机,要保证 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机。 六、应急装备及保障工作 震情发生后,要根据应急职责和分工准备相应的资料、图件、设备,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应急装备,要经常维护,始终保持良好状态,要做到快速、有序,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所需设备本着平震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统筹使用。 应常备下述应急装备及有关资料: 1、云霄县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指南 2、现场应急宣传材料(挂图、小册子、VCD片等) 3、数码相机一台,罗盘、计算器、铁锤、卷尺、手电筒、记录本、坐标纸、背包等若干。 4、现场工作文件和资料:GB/T1808系列标准《地震现场工作第一部分:基本规定》、《地震现场工作第二部分:建筑场安全鉴定》、《地震现场工作第三部分:调查规范》、《地震现场工作第四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 七、附则 1、参加地震应急工作是全县地震系统每个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服从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调配。对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玩忽职守、临危退缩者,视情节轻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抄 送:省地震局、市地震局、县政府办、林达祥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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